根据《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在3年内最后一个开放日赎回同利A份额或默认届满日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本基金转型前最后一个开放日为2016年9月14日。
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同利A的基金份额本次折算基准日与其转型前最后一个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9月14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同利A所有份额。
三、折算频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折算一次。本次折算为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封闭期届满前的最后一次折算。
四、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同利A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利A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同利A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同利A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同利A基金份额净值/1.000
同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同利A的份额数×同利A折算比例
同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同利A在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将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由此计算得到的同利A的折算比例将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
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同利A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