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9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20年10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或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164401;前海开源中证健康 A 份额,150219;前海开源中证健康 B 份额,150220)的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20日起,至2020年11月16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或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6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10层
联系人:前海开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联系电话:0755-83188952
邮政编码:518040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98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参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10月20日,即该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 A 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一)纸质投票(适用于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1、本次会议表决票参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ky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参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参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0年10月20日起,至2020年11月16日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指定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如下:
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6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10层
邮政编码:518040
联系人:前海开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联系电话:0755-83188952
(二)网络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投票,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需要提供官方微信(微信号:qhkyfund)和官方网站(www.qhkyfund.com)通道供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授权,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授权人的表决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网络授权的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20日起,至2020年11月16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通过网络进行授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正确填写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以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上述网络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
(三)电话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投票,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需要通过人工坐席采用电话方式向预留电话联系方式的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征集授权。基金管理人将以回答提问方式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并获得授权意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整个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电话授权的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20日起,至2020年11月16日17:00止。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
基金份额持有人原预留电话联系方式已变更或已不再实际使用的,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授权。
五、计票
1、本次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监督人(即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第 2 个工作日在公证机关及监督人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在其对应份额级别内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或表决意见空白、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2)授权投票的效力认定
1)授权投票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切实收到的记录时间为准)。
2)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授权委托,又存在直接投票表决,则以直接表决为有效表决,授权委托无效。
3)如果同一委托人存在包括有效纸面方式授权和其他非纸面方式有效授权的,以有效的纸面授权为准。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项,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项纸面授权均表示一致的,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如果同一委托人无有效纸面方式授权,但存在有效的其他非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有效的其他非纸面方式的授权为准;
5)如果同一委托人以非纸面方式进行多次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项,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项授权均表示一致的,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6)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2、本次议案审议事项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的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3、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4、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2、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qhky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98咨询。
4、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20年11月18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发布日10:30复牌(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发布日为非交易日,则发布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
5、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附件五:《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前后的基金合同对照表》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一
关于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具体方案详见附件四《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为实施本次会议议案,特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和转型后开放式基金的特征,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在转型实施前,制订有关基金转型正式实施的日期、转型方案实施安排并提前公告,并在转型实施完成后,就转型结果及修改后的基金合同生效事宜发布公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二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号 /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基金账户号 / 证券账户卡号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 名称:
受托人(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号 /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
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 /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请以“√”标记在审议事项后标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填基
金账户号 / 证券账户卡号的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2、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表决票上的签字 / 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
证明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视为无效表决。
3、本表决票中“证件号码”,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本基金时所使用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基金账户号 / 证券账户
卡号错填、漏填但不影响认定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的,不影响表决票效力。
4、本表决票中“基金账户号”,指持有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的基金账号,“证券账户卡号”,指持有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的证券账户卡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号 / 证券账户卡号
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 / 证券账户卡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
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所有份额(包括前海
开源中证健康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 A 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kyfund.com)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17:00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计票结束之日止。若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除另有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前海开源基金账户号/证券账户卡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3、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证券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4、本授权委托书中“基金账户号”,指持有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的基金账户号,“证券账户卡号”,指持有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的证券账户卡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号/证券账户卡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证券账户卡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所有份额(包括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 A 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
附件四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方案说明书
一、声明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16日
生效,考虑到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提议以通
讯方式召开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本基金将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相应修订基金份
额类别设置、投资限制、风险收益特征、基金资产估值、收益分配原则等。转型修改的内容如下:
二、转型方案要点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方
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金名称的变更
基金名称由“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
(二)取消分级运作机制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后,
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后且前述转型正式实施后,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前
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将根据转型方案的约定全部转换为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
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因而也不再设置基金份额的分级、折算、配对转换等机制。
因此,删除与原分级运作方式相关的章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级”、“第五部
分 基金份额的净值计算”、“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以及“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折算”。
(三)投资限制的调整
基金的主要投资限制“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其中,投资于中证健康产
业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90%”修改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
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并相应调整了满足指数
基金的相关相关限制要求。
(四)收益分配原则的调整
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基金可以按照相关规则进行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
(五)基金资产估值的调整
基金的估值对象、估值方法进行了调整,提高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并增加摆动定价机制、侧袋机制
的相关条款。
(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
及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终止上市交易
(七)转型选择期的相关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将在转型正式实
施前安排不少于20个交易日选择期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
的相关公告。
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实施转型前,可选
择卖出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及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或赎回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 对于在选择期
内未作出上述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或前海开
源中证健康B份额将于份额转换基准日进行转换, 最终将转换为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
在选择期期间,由于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管理人将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在选择期内豁免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等
限制,并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及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申购、
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等。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八)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将于份额转换基准日进行
转换,同日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终止上市,最终将转换为前海开源中证健康
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登记在册的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前海
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将转换为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
份额,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登记在册的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将转
换为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或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的转换比例=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前海开源中
证健康A份额(或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或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前海开源中证健
康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或前海开源
中证健康B份额)的份额数×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或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的转换比例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经转换后的份额采用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取整后的余额计入基金资产。故基金份额转换后,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
人存在着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
份额的持有人,存在着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的场内份额自动转换为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份
额,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的场外份额自动转换为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外份
额。
涉及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退市等事项的实施安排将提前公告。
(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及后续安排
自份额转换完成后,《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前海开源中证健
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时间以及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销售机构等
具体事项将另行公告。
(十)其他修改
除上述主要内容的调整需要修改基金合同以外,考虑到自《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准则、《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陆续颁布
和实施,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要求及变更后的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产品特征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根据《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的修改内容进行相应
修改。
(十一)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和基金合同修改的有关具体事宜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
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转型方案说明书》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转型实施前披露修改后的基金法律文件,
同时基金管理人在转型实施前,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权,制订有关基金转型正式实施的日期、转
型实施前的申购赎回费率设置及相关安排等事项的规则并提前公告。
(十二)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前后基金合同内容对照表的详细情况请见
附件五。
三、基金管理人就转型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历史沿革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经2015年1月28日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5]
139号文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10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
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16日生效。
(二)基金转型的可行性
1、法律可行性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前海
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的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
为有效;涉及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
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因此,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技术运作可行性
本次基金合同修改不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登记机构的变更,技术上可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顺利召开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顺利执行。
为实现基金合同修改的平稳过渡,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避免基金转型
后运作过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本基金转型后,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基金管理人已就
变更登记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基金转型不存在技术障碍。
四、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集的风险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由权益登记日所代表的前海开源中证健康
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总份额的
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为防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上述
要求而不能成功召集,基金管理人将在会前尽可能与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预沟通,争取更多的持有人参加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为防范基金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已提前向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征
询意见。
基金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
见》的要求完成分级基金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按
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
(三)防范基金转型后运作过程中的相关运作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 避免基金转型后运作过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
管理风险等。
(四)基金变更后风险等级变化的风险
由于基金变更后运作方式等发生较大变化,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同时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风
险评价方法不同,因此存在基金变更前后风险等级不一致的可能。提示投资人关注。
附件五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前后的基金合同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全文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文 指定媒介、指定报刊、指定网站 规定媒介、规定报刊、规定网站
前言
三、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
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三、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前海开源中
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前海开源中
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 依照 《基金
法》、《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募集及其变更为本基金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
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险。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
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释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1、基金或本基金:指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 本基金由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
更注册而来
释义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释义
8、上市交易公告书:指《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释义
9、《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并经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
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释义
10、《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2月17日修订通过并于
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释义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
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
1日实施的,并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
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释义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
布、同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
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释义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
释义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
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券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
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
投资者
释义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 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 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
资的境外法人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 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
外机构投资者
释义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释义
22、基金份额:指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
份额和 /或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
23、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指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24、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指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即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
低的稳健收益类份额
25、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指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即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
高的积极收益类份额
26、标的指数:指中证健康产业指数
27、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
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按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同,可
区分为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持有人、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
额持有人及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持有人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
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释义
28、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
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
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销
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
额投资等业务
释义
29、销售机构:指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
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 代为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销售机构:指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
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
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
构, 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会员单位。 其中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必须是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 可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单位
释义 26、基金销售网点:指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释义
30、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利用
其自身柜台或其他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申
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
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和场外赎回
27、场外: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
或者其他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机构和场所
释义
31、场内:指通过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
位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
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
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28、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
位利用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机构和
场所
释义
29、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
金登记结算系统, 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
记结算系统
30、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 通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购或买入的本基金
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
释义
32、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
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
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31、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
容包括投资人开放式基金账户和 /
或深圳证券账户的建立和管
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释义
33、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前
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2、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释义
34、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
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本基金的
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释义
33、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用于记录投资人
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投资
人办理场外申购和场外赎回等业务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
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机构的登记结算系统
34、深圳证券账户: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投资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
基金交易、场内申购和场内赎回等业务时需持有深圳证券账户,
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机构的证券登记系统
释义
35、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
基金注册登记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
登记在本系统
36、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
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7、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
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
户
释义
38、基金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
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
余情况的账户
35、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
过该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
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释义
3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
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6、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原《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终止
释义
41、基金募集期:指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
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释义 4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8、存续期:指《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释义
4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
39、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释义
4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的工作日
42、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
工作日
释义
48、《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市开放式
基金业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
赎回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及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实施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
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以及销售机构
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理人和投
资人共同遵守
44、《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
规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释义
4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
为
50、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
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释义
51、上市交易:指基金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以
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45、上市交易:指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以集中竞
价的方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释义
5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7、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释义
55、配对转换:指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与前海开源中证健康
A
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
份额之间的转换,包括基金份额的
分拆和合并
56、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前海开源中证健
康份额按照2
份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对应1
份前海开源中证
健康A
份额与1
份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
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
行为
57、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前海开源中证健
康A
份额与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
份额按照1
份前海开源中证健
康A
份额与1
份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
份额对应2
份前海开源中证
健康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58、折算:指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资产净值不变的
前提下, 由基金管理人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前海开源中证健康
份额净值、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
份额参考净值和 /
或前海开源
中证健康B
份额参考净值,使得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
相应变化的行为,包括定期折算和不定期折算
59、定期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按一定的周期进行的基金份
额折算
60、不定期折算:指当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净值、前海
开源中证健康A
份额参考净值和 /
或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
份额
参考净值满足一定的条件时, 基金管理人进行的基金份额折
算
释义
6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
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9、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
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包括跨系统转托管和
系统内转托管
释义
50、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51、场外份额:指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释义
62、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
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63、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前海开源
中证健康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
转托管的行为
52、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
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
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3、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释义
6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
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
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
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
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
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
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释义
5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
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
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包括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
份额、前海
开源中证健康B
份额和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的10%
5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
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
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释义 66、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56、元:指人民币元
释义
6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
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释义 6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5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释义
7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
定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的过程
6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释义
72、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指在基金基础份额净值计算的基础
上,根据《基金合同》给定的计算公式得到的基金各类份额估
算价值,按基金份额的不同,可区分为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
份
额参考净值、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
份额参考净值。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是对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 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73、货币市场工具:指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
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
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
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
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释义
7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
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2、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
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
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媒介
释义
64、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
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
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 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
公平对待
65、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
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 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
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
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
户
66、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 按摊余
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2020年 10 月12 日 星期一 zqsb@stcn.com (0755)83501750
信息披露 Disclos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