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现将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
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15日起至2021年8月12日17:00止。本次大会于2021年8月13日上午9:30进行了计票,计票工作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参加本次大会投票表决的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共计171,951,792.68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306,162,987.10份的56.16%,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为:171,951,792.68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获得通过。
二、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8月1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2021年8月14日。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基金事项的实施情况
1、基金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已对《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并同步更新《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后的基金法律文件自2021年8月14日生效。
2、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的实施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为实施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方案,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涉及内容进行修订。现将具体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内容要点:
“五、基金备案”章节“(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修改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章节“(二)召开事由”删除基金合同的自动终止条款“本基金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2亿元,或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低于200人”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章节“(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删除基金合同的终止情形:
“1.本基金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2亿元;
2.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低于200人;”
(2)《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要点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章节“(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修改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十八、风险揭示”章节“(四)特有风险”修改基金合同终止风险,将“1、开放期的基金合同终止风险”修改为:
“当本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如发生明显损害剩余持有人利益的大规模净赎回申请,其中净赎回申请为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本基金基金合同将终止,履行清算程序,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章节“(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删除基金合同的终止情形:
“1.本基金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2亿元;
2.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低于200人;”
3、本基金场内份额复牌的安排
根据《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本基金场内份额的第二次停牌的时间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21年8月13日)开市起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10:30止,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则下一交易日开市恢复交易。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2021年8月14日为非交易日,特此安排本基金场内份额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的下一交易日即2021年8月16日开市恢复交易。
四、备查文件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4日
附件: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