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
重要提示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
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由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
作变更而来。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6】月【2】日获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0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3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之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
金合同的公告》,明确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的终止上市日
为2021年1月4日,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终止上市后,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为《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同日,《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及对方正富邦
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
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
明书更新主要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对相
关信息进行了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1月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为2020年9月30日(财务数据为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数
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1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 38
七、基金的存续 ........................................................................................................................... 39
八、基金的上市交易 ................................................................................................................... 40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2
十、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等其他相关业务 ............................... 53
十一、基金的投资 ....................................................................................................................... 55
十二、基金的业绩 ....................................................................................................................... 66
十三、基金的财产 ....................................................................................................................... 67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69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4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6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9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80
十九、风险揭示 ........................................................................................................................... 86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0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2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7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8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0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5
二十六、备查文件 ..................................................................................................................... 126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方正富邦中证
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由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而来,方正富
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方正富邦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方正富邦中证保
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并变更而来
2、基金管理人:指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
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其更新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修订,
并于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上市交易公告书:指《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23、会员单位: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会员单位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
位。其中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是具有基金销售业
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开放
式基金账户和/或深圳证券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8、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
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人办理场外申购和场外赎回等业务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记
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机构的登记结算系统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申购、
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1、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通过
场外销售机构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
32、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通过
场内会员单位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
33、场外份额:指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34、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35、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
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36、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
系统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3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日,《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失效
3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9、存续期:指《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至《方
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0、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1、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2、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3、《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
及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及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44、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利用其自身柜台或者其他交易
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和赎回也称为场外申购和场外赎回
45、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和赎回也称为场内申购和场内赎回
46、上市交易:指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47、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8、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9、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50、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
51、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2、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
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3、元:指人民币元
54、标的指数:指中证方正富邦保险主题指数
5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5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6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1、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11层(11)1101内02-11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11层02-11房间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成立时间:2011年7月8日
注册资本:6.6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7303969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蒋金强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038
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股权比例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7%
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3.3%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亚刚先生,董事长,硕士。现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委员会主任、党委
委员、董事会秘书,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
司董事,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湖南省证券业协会会长,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部门总经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助理总裁,泰阳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方正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方正富邦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董事,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副主任、总裁、首席运营官
(COO),代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史纲先生,副董事长,博士。现任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期货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富邦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社团法人亚
太公私合伙建设(PPP)发展协会理事,富邦麦格理基础设施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富邦私募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基富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人,富邦数位音乐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Fubon Digital Music GP Limited董事。曾任Bridgewater Group(USA)
副总经理、台湾中央大学教授,台湾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代理董事长、顾问、副总经理,富邦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康宏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富邦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证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
邦闽投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证券英属维京群岛有限公司董事,富邦证券(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明州先生,董事,硕士。现任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富邦康宏资产
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私募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富邦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资诚会计师事务所查账员,中租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稽核主任专员,中实企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襄理,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富邦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富邦金
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深副总经理,基富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人。
李长桥先生,董事,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工学硕士。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国际投资部总经理,兼
任方正富邦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曾兼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曾任职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零售业务部总经理,零售与互联网金融部
总经理,公司助理总裁,分管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顾问业务、金融科技等。
邱慈观女士,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台湾华通电
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资报酬委员会委员。曾任美国加州州立大学
圣荷西分校助理教授,美国CSI公司研究分析师,台湾中央大学财务金融学系教授。
祝继高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及博士生导师,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对外经济
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副教授、讲师,青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木瓜移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庆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东方安贞(北京)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吉
林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职员,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律
师,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总裁,北京安贞东方医院(筹备)投资总监。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林欣怡女士,监事会主席,学士。现任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行销业务处执行
副总经理,富邦私募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光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销金融
部助理,国际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专员,盛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机构
通路部专员,富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机构通路部副理,统一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理财服务部协理,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行销业务处协理、资深协理、副总经
理、资深副总经理。
雍苹女士,监事,硕士。现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
司监事,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湖南方正
证券汇爱公益基金会理事长。曾任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系讲师,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
务管理部总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总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办公室总经理(兼)、行政负责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瑞信方正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毕薇女士,职工监事,硕士。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兼战略
发展部总经理,MD(董事总经理)。曾任国金证券人力资源部经理、四川营销中心销售总监,
方正证券人力资源部高级副总裁,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D(董事)、
ED(执行董事)。
钱鹏女士,职工监事,硕士。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薪酬福利
岗,VP(副总裁)。曾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助理、专员、薪酬主管、薪
酬经理、薪酬福利高级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何亚刚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李长桥先生,总裁,简历同上。
向祖荣先生,督察长,博士。曾任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职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筹备组成员、中
国上市公司协会部门主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潘英杰先生,首席信息官、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学士。曾任浙江申浙汽车职员、
杭州弘一计算机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技术经理、泰达宏利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IT主管、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方正富邦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