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德邦量化优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德邦量化优选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德邦量化优选股票(LOF)
基金代码:A类:167702;C类:167703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3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基
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4年12月17日,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
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
(400-821-7788),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
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