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其中基础份额为中融银行份额(场内简称:银行母基,基金代码:168205),分级份额为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A份,基金代码:150291)及银行B份额(场内简称:银行B份,基金代码:15029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28日17: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议案》进行表决。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7月29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情况如下:
1、中融银行份额:参与投票的中融银行份额为36,166,999.85份,占权益登记日中融银行份额总份额数的73.65%。
2、银行A份:参与投票的银行A份为63,532,468.00份,占权益登记日银行A份总份额数的59.47%。
3、银行B份:参与投票的银行B份为64,960,098.00份,占权益登记日银行B份总份额数的60.80%。
上述本基金各类别份额参与投票的情况已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各类别基金份额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持有人大会计票由本基金的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表决结果为:
1、中融银行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6,166,999.85份,其中,36,166,905.85份基金份额同意,94.0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议案》的中融银行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的99.9997%。
2、银行A份: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63,532,468.00份,其中,59,395,248.00份基金份额同意,4,137,220.0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议案》的银行A份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的93.49%。
3、银行B份: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64,960,098.00份,其中,59,404,648.00份基金份额同意,5,555,450.0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议案》的银行B份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的91.45%。
以上表决情况达到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各自类别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40,000元,合计50,000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9月1日表决通过了《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本次大会决议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后续安排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议案》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上述文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55号(《关于准予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
《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将自2020年10月14日起生效,原《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2、选择期安排
本基金转型实施前的选择期为自2020年9月2日起,至2020年10月12日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前,可选择卖出银行A份与银行B份或赎回中融银行份额,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中融银行份额、银行A份与银行B份将在份额转换基准日,即2020年10月13日进行转换,最终转换为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在选择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调整,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在选择期期间选择赎回的,适用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和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3、关于本基金的终止上市和基金份额的转换
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目前上市交易的份额为银行A份以及银行B份,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等申请办理银行A份和银行B份的终止上市等相关业务。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本基金终止上市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20年10月13日。基金管理人在份额转换基准日将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转换成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融银行份额、银行A份额、银行B份额将转换为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中融银行份额将转换为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外份额。
中融银行份额、银行A份或银行B份转换为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数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取整后的余额计入基金资产。故基金份额转换后,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着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中融银行份额、银行A份、银行B份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存在着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由中融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或中融银行份额的场外份额转换的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数=中融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或中融银行份额的场外份额数×份额转换基准日每份中融银行份额的参考净值÷1.0000,由中融银行的场外份额转换而来的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外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进行四舍五入计算,由此产生的计算误差归入基金资产。由中融银行的场内份额转换而来的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进行取整计算,取整后的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由银行A份转换的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数=银行A份的场内份额数×份额转换基准日每份银行A份额的参考净值÷1.0000,由银行A份转换而来的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进行取整计算,取整后的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由银行B份转换的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数=银行B份的场内份额数×份额转换基准日每份银行B份的参考净值÷1.0000,由银行B份转换而来的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进行取整计算,取整后的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基金份额转换后,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
4、关于基金转型后的风险收益特征提示
本基金转型前为股票型指数分级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和货币市场。从本基金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银行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银行B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
本基金转型后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四、重要提示
1、银行A份及银行B份已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即2020年9月1日)当日开市起停牌,并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即2020年9月2日)10:30复牌。
2、在选择期期间,由于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需应对赎回、转出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豁免《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
五、备查文件
1、《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