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0 年 5 月 6 日
公告日期:2020 年 4 月 28 日
目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3
二、基金概况 ....................................................4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5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9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10
六、基金合同摘要 ...............................................17
七、基金财务状况 ...............................................18
八、基金投资组合 ...............................................20
九、重大事件揭示 ...............................................25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26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27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28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29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
(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
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
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
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
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本基金基金托管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保证本报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
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本公告第七节“基金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凡 本 公 告 未 涉 及 的 有 关 内 容 , 请 投 资 者 详 细 查 阅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www.uvasset.com )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登载的《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
4、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5、基金份额总额:截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31,837,888.28 份;其中,A 类基金份额为 521,433,389.32 份,C 类基金份额为 10,404,498.96 份
6、基金份额净值:截至 2020年4月24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068元,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65 元
7、本次上市交易的 A 类基金份额的场内简称:金融科技
8、本次上市交易的 A 类基金份额的代码:168701
9、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截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A 类基金场内份额为 316,790,447.00 份
10、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1、上市交易日期:2020 年 5 月 6 日
12、基金管理人: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基金托管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4、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5、上市推荐人:无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本基金获准注册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773号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2020 年 3 月 2 日至 2020 年 3 月 27 日
5、发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
6、发售方式: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7、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① 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深圳)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
大厦 5 层 01-06
联系电话 0755-21835858
传真 0755-21835850
联系人 霍彦均
② 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北京)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神华国华投资大厦 17 层 1709-1711
联系电话 010-86472910
传真 010-86472950
联系人 高原
③ 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 https://trade.uvasset.com/etrade
移动端站点 请关注“合煦智远客户服务”官方微信或在应用商店搜索“合煦智
远”APP 下载
客户服务电话 400-983-5858
2)其他销售机构(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
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
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平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
位,包括: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
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网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
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
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
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
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宏
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
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
源证券、联储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中
泰证券、国融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世纪证券、
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九州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西南证券、长城国瑞、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
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
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山东、
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如有新增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以
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资格同时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资格的证券公司也可代理场内的基金份额发售,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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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取得基金销售资格,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
金上市交易后,代理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8、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本次募集的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 7,981 户,有效净认购总金额为
531,621,595.05 元人民币,认购资金的银行利息 216,293.23 元人民币,其中,
场外认购缴存资金产生折算为基金份额的利息为 155,846.23 元人民币,场内认
购缴存资金产生折算为基金份额的利息为 60,447.00 元人民币。
本基金有效净认购总额 531,621,595.05 元人民币已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全额
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开立的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
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专户;场外认购缴存资金产生折算为基金
份额的部分利息 73,116.32 元人民币已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
管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开立的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托管专户;场内认购缴存资金产生折算为基金份额的部分利息
32,502.31 元人民币已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申万宏源证
券有限公司开立的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
专户。有效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剩余利息由于银行尚未结息,将于下
一季度结息日后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开立的合煦智
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专户。
10、本基金募集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募集结果符合备案条件,基金
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20 年 4 月 3 日获中国证
监会书面确认,本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
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11、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4 月 3 日。
12、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531,837,888.28 份。
(二)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于 2020 年 5 月 6 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
8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等情况在开放申购和赎回公告中规定。
(三)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333
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0 年 5 月 6 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交易。
4、本次上市交易的 A 类基金份额的场内简称:金融科技
5、本次上市交易的 A 类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168701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316,790,447.00 份(截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
7、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未上市交易的金融科技份额托管在场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转托管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8、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
人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公布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情
发布系统揭示。
9、本基金转托管的主要内容
基金持有人自 2020 年 5 月 6 日起可以开始办理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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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A 类基金份额持有情况
截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之 A 类基金份额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总户数 3,464 户,平均每户持有的
场内基金份额为 91,452.21 份;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之 A 类基金份额的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总户数 4,077 户,平均每户持有的
场外基金份额为 50,194.49 份。
(二)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截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场内机构/产品投资者持有的“金融科技”的场内基金份额为 1,746,320.00
份,占比 0.55%;场内个人投资者持有的“金融科技”的场内基金份额为
315,044,127.00 份,占比 99.45%。场外机构/产品投资者持有的“金融科技”的
场外基金份额为 13,170,443.14 份,占比 6.44%;场外个人投资者持有的“金融
科技”的场外基金份额为 191,472,499.18 份,占比 93.56%。
(三)前十名场内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截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
序号 持有人名称(全称) 持有基金份额(份) 占场内总份额比(%)
1 尹华平 5,001,409 1.58%
2 刘洋宇 3,851,277 1.22%
3 陈君 3,650,248 1.15%
4 杨正钢 3,000,543 0.95%
5 于飞 2,300,626 0.73%
6 沈宏亮 2,010,371 0.63%
7 黄旭东 2,000,447 0.63%
8 李乐 2,000,272 0.63%
9 张晓惠 2,000,038 0.63%
10 韩静 1,900,036 0.60%
注:以上信息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持有人信息编制。由于四舍
五入的原因,占场内总份额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四)截止到 2020 年 4 月 24 日,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份额的
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为 633,535.17 份,占该
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 0.119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
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10 万份至 50 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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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5 层 01-06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5 层 01-06
法定代表人:郑旭
总经理:赵新宇
设立日期:2017 年 8 月 21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419 号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P9PGXL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零伍佰壹拾伍万贰仟肆佰柒拾壹元整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21835858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
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郑旭 31.29%
赵新宇 27.67%
林琦 26.72%
珠海高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90%
吴伟 4.71%
梁涛 4.71%
2、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能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董事会设 6 名董事,其中独立
11
董事 3 人,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公司设总经理,负责全面主持公司日常
经营管理。公司设督察长,负责公司及基金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由公司董事会
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层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专户
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及营销委员会、IT 委员会、估值委员会等 6 个专业委员
会。公司设监事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按照不同业务功能,设置 15 个职能部门及 1 个分公司:投资部、专户
投资部、研究部、交易部、市场部、机构理财部、产品部、客户服务部、人力资
源部、运营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
北京分公司,分别由不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上述 15 个部门及 1 个分公司按照
各自职能分工,遵循独立制衡、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对应的工作岗位,通过部门
制度、工作流程、操作手册等明确规范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汇报路径等。
投资部:负责对公募基金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专户投资部:负责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社保委托资产、企业年金等非
公募产品进行投资和管理;
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状况和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研究分
析;
交易部: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
市场部:负责市场营销、产品募集等工作;
机构理财部:负责面向机构客户开展受托资产管理业务;
产品部:负责公募基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的设计开发及相关工
作;
客户服务部:负责客户关系管理和直销柜台业务,接受客户询问、投诉并及
时处理,维护客户资料并分析汇总客户反映的问题;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整体人才选、育、用、留,塑造和传播良好的企业文
化;
运营部:负责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及产品的清算交收、会计核算、注册登记、
资金存取划拨、定期编制净值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报报告及与托管人
的业务往来报告、信息披露等工作;
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所有信息系统的建立、管理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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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负责基金管理公司自身财务事务管理;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内部行政事务管理;
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或潜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
计量、监控及管理;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管理、基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运营过程中产
生的或潜在的法律及合规风险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 并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
北京分公司:负责从事北方区域市场营销和宣传推广、客户服务和咨询等业
务。
3、人员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有正式员工 42 名,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人
员为 27 人,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 64.3%。
4、信息披露负责人:郑旭
电话:0755-21835858
5、基金管理业务情况
截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 3 只开放式
基金,分别为合煦智远嘉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煦智远消费主题股票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6、本基金基金经理
潘天奇先生,四川大学理学学士,美国匹兹堡大学理学硕士和卡茨商学院金
融 MBA。历任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 (后
更名“ 广证恒生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2018 年 7 月加入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0 年 4 月 3 日
至今,任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恒奥中心 B 座
公司成立日期:2015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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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4700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关于核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5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刘尚文
传真:010-88085221
客服电话:010-88085720
2、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申万宏源证券基金托管业务由托管中心(一级部门)具体负责。基金托管业
务团队由托管中心下设估值核算部、资金监督部、运营支持部三个二级部门共同
组成。申万宏源证券拥有一支多元共融的基金托管专业人才队伍,共计 23 人,
平均年龄在 35 岁以下,所有人员均获得基金从业资格。相关从业人员均为业务
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素质高的业务精英,其中 80%以上是具有 5 年以上从业
经验的专业人员,核心业务岗位人员平均具备 7 年以上托管从业经验。业务人员
在长期的业务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业务处理经验,擅长处理各类个性化需求和
复杂业务;运营支持人员具备金融、会计、法律、信息技术等专业学历和工作背
景,可综合解决基金运营过程中的各类复合型问题。整个托管业务团队不仅在业
务领域具有专业业务水平,还具有横向综合的业务把控能力,能够从容应对托管
业务中各类专业问题。
刘晔先生,申万宏源证券托管中心总经理: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硕士,自
2000 年 11 月起供职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并入申万宏源证券),此
后一直在证券公司负责运营清算工作,2018 年 8 月起担任申万宏源证券托管中
心总经理,负责基金托管业务。
3、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申万宏源证券于 2019 年 7 月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关于核准申万宏源
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5 号),取
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申万宏源证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自
律组织的相关规定,在健全的内控体系下,依靠业务团队丰富的经验、规范的管
理运作模式、先进安全的业务系统,切实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保障基金资产安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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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的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
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防范和化解业务经营风险,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保障业务安全、有效、
稳健运行。
(2)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基金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
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
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能在发生时准确、及时地记录;
按照“内部控制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已建立相关的
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
金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
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
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公司托管的基金资产、公司的自有资产、公司托管的其他
资产应当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部控制制度
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
行规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章制度,申万宏源证券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
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规范、安全、高效
运行。
内部控制主要制度包括《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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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和外包服务从业人员管理规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和外包服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规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和外包
服务信息隔离墙管理规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和外包服务内部稽核管理规
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和外包服务信息系统权限管理规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业务和外包服务档案和信息保密管理规程》、《托管业务及外包服务应急处
置操作规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产保管管理规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业务资金清算管理规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估值核算管理规程》、《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业务估值核算指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投资监督管理规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信息披露管理规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信息系统
管理规程》等。
在申万宏源证券风险管理体系下,建立健全基金托管业务的全面风险管理体
系,覆盖各风险类型、各业务条线、各业务流程、全部客户,形成统一的风险理
念、风险语言和风险政策。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的配套制度、组织架构、技术系统、
指标体系、专业队伍、应对机制和文化。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控制体系,并动
态调整。在申万宏源证券整体管理体系下,建立健全授权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信息收集机制,全面、系统的识别、分析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其
来源、特征、触发条件和潜在影响等要素,并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
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并持续改进。
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的主要措施包括:岗位隔离机制、双人复核机制、权限管
理机制、人员培训机制、工作日志机制、关键信息人工抽查验证机制、应急演练
机制、备份机制、独立的数据获取机制、严格的准入机制等。
5、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基金托管人依照《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
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严格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协议等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对象、投资
组合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
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相关信息披露等行为的合法性、合
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2)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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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
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限期纠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基金
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报告
中国证监会。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
证监会同时电话或书面通知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限期纠正。
(三)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联系人 赵亦清
电话 010-50938907 传真 010-58598907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 廖海 联系人 刘佳
电话 (021)511550598 传真 (021)51150398
经办律师 刘佳、张雯倩
(五)基金验资机构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及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 李丹 联系人 薛竞
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薛竞、沈兆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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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详见本公告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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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基金财务状况
(一)本基金募集期间相关费用明细
本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列支,其他各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设定
的认购费用收取认购费。
(二)本基金发售后至本公告书公告前的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本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截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本基金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如下:
资产 本报告期末 2020 年 4 月 24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967,287.00
结算备付金 2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