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4日(含)起在本公司直销平台(含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开通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并同步开展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持有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转换业务开通范围:
1.在本公司直销平台(含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开通下列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东方红睿丰混合 169101
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东方红睿满沪港深混合 169104
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东方红睿华沪港深混合 169105
2.在本公司直销平台(含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开通下列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同一基金不同类别份额之间除外):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备注
东方红中证竞争力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中证竞争力指数A 007657
东方红中证竞争力指数C 007658
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新动力混合 000480
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产业升级混合 000619
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中国优势混合 001112
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京东大数据混合 001564
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优势精选混合 001712
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沪港深混合 002803
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优享红利混合 003396
东方红智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智远三年持有混合 009576 暂不支持转换转出
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领先精选混合 001202
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A 001203
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C 001204
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策略精选混合A 001405
东方红策略精选混合C 001406
东方红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战略精选混合A 003044
东方红战略精选混合C 003045
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A 002783
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C 002784
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目标优选定开混合 501053
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A 005974
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C 005975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A 001862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C 001863
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汇阳债券A 002701
东方红汇阳债券C 002702
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汇利债券A 002651
东方红汇利债券C 002652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A 001945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C 001946
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聚利债券A 007262
东方红聚利债券C 007263
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稳添利纯债 002650
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A 003668
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C 003669
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 009670 暂不支持个人客户转换转入
二、基金转换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1年1月4日(含)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平台(含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本公司公告基金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时除外)。
三、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参与转换的本公司管理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基金转换业务。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基金转出、转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基金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5.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自T+2日起,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转入部分基金份额。
6.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7.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交易账户内余额小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最低持有份额”的相关条款规定时,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8.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9.基金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四、基金转换业务费率设置规则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假设由基金A(转出基金)转换至基金B(转入基金):
1.赎回费: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并按照《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要求将部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转出确认份额=转出申请份额×转换确认比例
赎回费=Σ(转出明细确认份额×基金A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2.申购补差费:
(1)当基金A和基金B的申购费均为非固定费用时,申购补差费率指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当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时,申购补差费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各基金的申购费率以转出确认金额(即转出确认份额×基金A份额净值)确定适用费率,具体以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约定为准。对于通过直销柜台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基金的申购费率按照“除养老金客户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的申购费率计算。
申购补差费率=基金B的申购费率-基金A的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2)当基金A或基金B的申购费为固定费用时,
申购补差费=基金B的申购费-基金A的申购费
如果基金B的申购费≤基金A的申购费,则申购补差费为0。
五、费率优惠活动
从2021年1月4日(含)起,本公司在直销平台(含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开展本公告所列基金的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优惠活动如下:
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平台(含网上直销和直销柜台)将持有的上述列表支持相互转换基金中的一只基金份额转换为另一只基金份额时,若原申购补差费率不为零,在原申购补差费率基础上实施4折优惠,如原申购补差费适用固定费用的,按照原申购补差固定费用执行,不再参与本次费率优惠活动。机构投资者不在本公告费率优惠对象范围之内。
六、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公司网站:http://www.dfham.com
公司客服热线:400-920-0808
七、重要提示
1.本次开通的转换业务只针对直销平台(含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规则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2.有关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官网的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一定保证产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办理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充分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5.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