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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变更暨扩募份额上市及招商蛇口博时产业园基础设施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深证函〔2023〕135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准予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34号)。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推进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产品变更暨扩募发售、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等相关工作。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基金本次扩募并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等变更的相关事项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能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