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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广州交投广河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基金原始权益人之一致行动人
增持基金份额计划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 平安广州交投广河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 平安广州广河REIT
公募REITs代码 180201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 2021年6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平安广州交投广河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广州交投广河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二、关于原始权益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平安广州广河REIT的说明
平安广州交投广河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收到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交投”)的通知,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前提下,本基金原始权益人之一致行动人广州交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本基金份额,现将增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
本基金原始权益人之一致行动人广州交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持主体”)
(二)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截至2023年7月15日),本基金原始权益人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357,000,000.00份,持有份额比例为51.00%。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与增持主体为一致行动人。增持主体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三)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说明
因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本基金已发行份额的5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的规定,增持主体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律师事务所就此次增持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增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四)增持计划的内容
1、增持基金份额的目的:基于对本基金及基础设施项目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支持本基金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增持基金份额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二级市场买入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3、增持基金份额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7月15日起12个月内(含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
4、增持基金份额的安排:
本次增持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增持主体将根据基金交易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5、增持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基金份额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届满后6个月内不会通过大宗、协议转让或竞价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