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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2022年第3次基础设施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拟申请扩募并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
相关扩募及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变更草案》《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扩募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定向扩募尚需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推荐、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变更注册、深交所审核通过本基金的基础设施基金产品变更申请和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申请、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推荐、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变更注册、深交所审核通过本基金的基础设施基金产品变更申请和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本次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并定向扩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法向特定对象发售扩募份额,向深交所申请办理扩募份额上市事宜,实施基础设施项目交易,并完成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本次发售能否满足上述条件,以及满足上述条件所需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