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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夏华润商业资产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场内简称:华夏华润商业REIT,基金代码:180601,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4年2月7日起正式生效。
为向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经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本基金自2024年2月28日起开通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自2024年2月28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具体办理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系统内转托管业务的办理规则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限售解除前,本基金的战略投资者不得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设施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本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及其项下特殊目的载体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二是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三是基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通平台转让或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参与交易所场内交易。本基金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等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与公募基金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可能面临的与公募基金相关的风险包括: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税收政策调整风险、发售失败的风险、本基金整体架构所涉及相关交易风险、管理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政策变更风险、市场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利差风险、市场供需风险、购买力风险)、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二级市场异常波动风险及解除禁售风险、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政策风险及其他风险。
2、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包括:基础设施项目的行业风险、运营风险(包括购物中心出租相关风险、冰场自营的相关风险、运营支出及相关税费增长的风险、运营管理机构的管理风险、借款及现金周转相关风险、投资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收入来源集中度较高的风险、评估风险、资产维护及资本性支出风险、现金流预测的风险、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风险、关联交易风险、租赁合同未备案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部分区域拟进行业态调整及装修的相关风险、非入池资产权利义务承继的相关风险、基础设施资产未来运营的可持续性、稳定性风险(包括消费趋势变化的风险、城市规划调整的风险、运营管理能力变化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处置风险、财务风险、股东借款带来的现金流波动风险、意外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及不可抗力给基础设施项目造成的风险。
本基础设施项目属于购物中心行业,易受行业消费趋势及偏好、人口状况及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影响。行业消费趋势及偏好方面,购物中心的业态分布及租户选择需迎合消费者的偏好变化而不断调整;人口方面,购物中心依赖较大的客流量、周边商圈人气等因素;经济发展方面,购物中心受经济景气、居民收入水平及购买力的影响较为明显。上述因素若产生不利变化,可能影响基础设施项目收入,进而影响本基金的收益。
3、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的风险、专项计划运作风险和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丧失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风险、计划管理人、托管银行等机构尽职履约风险。
基础设施项目在评估、现金流测算等过程中,使用了较多的假设前提,这些假设前提在未来是否能够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投资者应当对这些假设前提进行审慎判断。
本基金详细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基础设施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基础设施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能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