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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1、易方达华威农贸市场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已于2024年12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关于准予易方达华威农贸市场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97号)准予注册。本基金场内简称为“易方达
华威市场REIT”,基金代码为180605。
2、本基金是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
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2年。存续期届满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通过,本基金可延长存续期。否则,本基金将终止运作并清算,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封闭运作,不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基金合同生
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上市
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并开通基
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基金上市交易后,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限售安排的
基金份额外,场内份额可以上市交易;投资者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
额可通过转托管参与深交所场内交易或在基金通平台转让,具体可参照深交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规则办理。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顾问为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询价工作已于2024年12月30日完成。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
根据询价报价情况,审慎合理确定本基金的份额发售价格为3.027元/份。该价
格不高于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报价后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的孰低值。
5、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亿份,本次发售由战略
配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初始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
为3.766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75.32%。其中,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
控制下的关联方拟认购数量为1.7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34%;其他
战略投资者拟认购数量为2.066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41.32%。网下
发售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0.8638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17.276%,
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为70%。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初
始基金份额数量为0.3702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7.404%,占扣除向
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为30%。最终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
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由回拨机制确定(如有)。
6、本基金募集期为2025年1月6日起至2025年1月7日止,投资者应在募
集期内全额缴款。其中,若网下投资者在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
网下投资者的募集上限,实行全程比例配售;若公众投资者在募集期内有效认
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公众投资者的募集上限,实行末日比例配售,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及募集情况提前结束公众部分的发售,届时
将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
告。
所有战略投资者需根据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的规定,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
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在募集期内全额缴纳认购款。具体详见本公
告“四、战略配售”。
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认购申请并同时向基金
管理人完成网下认购缴款,方可认定为有效认购。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认购
时,应当按照确定的认购价格填报一个认购数量,其填报的认购数量为其在询
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拟认购份额数量。具体详见本公告“五、
网下认购”。
公众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内或场外方式认购基金份额,参与本基金场内认购
的,应当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参与
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应当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
金账户。本基金场内认购以份额申请,场外认购以金额申请。公众投资者通过
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认购时,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公众投资
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
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
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要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
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场内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
1,000份的部分为1,000份的整数倍。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
份额。场内认购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场外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销
售机构具体认购数额限制、规则等以其各自规定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六、
公众认购”。
凡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
参与公众投资者发售。若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同时参与公众投资者发售,
则其仍需完成网下认购部分缴款,但公众部分认购将被视为无效。
7、本次发售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八、中止发售情况”。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
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
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
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
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投资者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未足额认购、提交认购申报后未
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以及以公众投资者参与认购等属于违规行为。基金管理
人、财务顾问发现网下投资者存在上述情形的,将其报价或认购行为认定为无
效并予以剔除,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深交所。深交所将公开通报相关情况,并建
议证券业协会对该网下投资者采取列入网下投资者黑名单等自律管理措施。
11、本次发售的基金份额中,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限
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售的基金份额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
上市首日)内可交易的份额不超过其获配份额的20%;自本基金上市后的第
四个交易日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全部获配份额可自由流通。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基金询价公告所披露
的上述安排,承诺遵守上述期间的交易要求。监管机构有权对网下投资者及
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战略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限售期安排详见“四、战略配售”之“(一)
参与对象、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
份额转托管至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方可参与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场内交易,也
可在允许的情况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通平台进行份额转让。
12、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应充分认识基础设施基金的风
险特征,普通投资者在首次购买本基金时须签署风险揭示书。基金管理人和财
务顾问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重要提示”“重要风险
提示”和“风险揭示”章节,充分了解基金的各项风险因素。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披露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的《易方达华威农贸市场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易方达华威农贸市场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如
有疑问,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了解详情。
14、本基金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售的其他事宜,将在规定
媒介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5、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售方式与普通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有所区别,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最终投资标的为消
费类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本基金通
过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目的载体间接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最终取得相关基础
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由于本基金的投资标的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等的投资标的存在明显差异,故本基金与上述类型基金
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基础设施基金相关风险:集中投资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
风险、发售失败风险、中止发售风险、停牌或终止上市风险、基金合同提前终
止的风险、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本基金整体架构所涉及的风险、潜
在利益冲突风险、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持有份额比例较高可能
导致的风险、对外借款的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基金净值无法反映基础设施项
目的公允价值的风险、新种类基金收益不达预期风险等。
(2)基础设施项目相关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所在行业风险、基础设施项目
运营风险、土地使用权续期安排不确定性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土地政策调整和
征收征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转让限制的风险、重要现金流提供方风险、基础
设施项目6号楼冷库投入运营时间较短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处置价格及处置
时间不确定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及预测偏差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股东借
款带来的现金流波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评估值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权利负担
无法如期解除的风险、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给基础设施项目造成的风险等。
(3)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
提前终止的风险、专项计划运作风险和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丧
失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风险、专项计划管理人、专项计划托管人等机构尽职履
约风险等。
(4)其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外部管理机构尽责履约风险、项
目公司人员尽责履约风险、政策与法律风险、税收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
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基础设施项目在评估、现金流测算等过程中,使用了较多的假设前提,这
些假设前提在未来是否能够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投资者应当对这些假设前
提进行审慎判断。
具体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
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基础设施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
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基础设施资产评估报告的
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能
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
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
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
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及时公
告。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保留最终解释权。投资者如
有疑问,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或联系本基金
财务顾问了解详情。
目录
重要提示........................................................................................................................................... 1
释义................................................................................................................................................... 8
一、询价结果及定价情况 ............................................................................................................... 9
二、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 ............................................................................................................. 10
三、投资者开户 ............................................................................................................................. 17
四、战略配售 ................................................................................................................................. 18
五、网下认购 ................................................................................................................................. 20
六、公众认购 ................................................................................................................................. 23
七、各类投资者配售原则及方式 ................................................................................................. 28
八、中止发售情况 ......................................................................................................................... 29
九、募集失败的情形和处理安排 ................................................................................................. 30
十、发售费用 ................................................................................................................................. 30
十一、清算与交割 ......................................................................................................................... 31
十二、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31
十三、本次募集的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32
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 34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基金 指易方达华威农贸市场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 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业协会 指中国证券业协会
本次发售 指发售易方达华威农贸市场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战略投资者 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基金战略配售要求进行战略投资的投资人
网下投资者 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政策性银行、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可根据有关规定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网下询价。网下投资者应当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
公众投资者 指通过除战略配售及网下配售以外的其他公开发售途径认购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场内证券账户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场外基金账户/开放式基金账户 指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工作日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询价结果及定价情况
(一)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截至本次发售询价截止日2024年12月30日15:00,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
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共收到5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70个配售对象的
询价报价信息。全部配售对象拟认购数量总和为692,176.90万份,为初始网下
发售份额数量的80.132倍。配售对象的名单和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
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核查,所有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均按《易方达华威农贸市场封闭式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以下简称“《询价公告》”)的要
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所有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均不属于禁止参与配售的
关联方。所有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拟认购金额均未超过其提交的核查材料中的
总资产或资金规模。未有配售对象的报价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的情况。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参与本次报价的5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70个配售对象全部符合《询价公
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2.968元/份-3.117元/份,拟认购数量
总和为692,176.90万份,为初始网下发售份额数量的80.132倍。
(二)发售价格的确定
经统计,本次发售没有需要剔除的无效报价,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
数为3.112元/份,加权平均数为3.101元/份。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根据上述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并结合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募理财产品、社保基金、
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
况,审慎合理确定本基金的份额发售价格为3.027元/份。该价格不高于剔除无效
报价后所有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三)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认购价格不低于基金份
额发售价格3.027元/份,符合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的对
象为本次发售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本次询价中,有 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0个
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基金的发售价格,具体名单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
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低价未入围”的配售对象。
本次网下发售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57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160个,
有效认购数量总和为679,967.20万份,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报
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按
照本次发售价格参与网下认购,并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
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的要
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配合其它关
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
形的,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二、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
(一)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和代码:
基金全称:易方达华威农贸市场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易方达华威农贸市场REIT
场内简称:易方达华威市场REIT
基金代码:180605
2、基金类型: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4、基金存续期限:32年(可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延长存续期限或提前终止)。
5、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
额,通过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目的载体取得项目公司全部股权,最终取得相关
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本基金通过主动的投资管理和运营管理,力争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相对稳定的收益分配。
(二)发售规模和发售结构
本次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亿份,初始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3.766亿
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75.32%。其中,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
联方拟认购数量为1.7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34%;其他战略投资者拟
认购数量为2.066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41.32%。网下发售的初始基金
份额数量为0.8638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17.276%,占扣除向战略投资
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比例为70%。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
0.3702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7.404%,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
后发售数量的比例为30%。最终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
份额数量由回拨机制确定(如有)。
(三)发售价格和募集资金
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根据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并结合市场情况及发售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本基金发售价格为3.027元/份。
按发售价格3.027元/份和5亿份的发售份额数量计算,若本次发售成功,预
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5.135亿元(不含认购费用和认购资金在募集期产生的利
息)。
(四)回拨机制
本基金募集期届满,公众投资者认购份额不足的,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
可以将公众投资者部分向网下发售部分进行回拨。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低于网
下最低发售数量的,不得向公众投资者回拨。
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高于网下最低发售数量,且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
较高的,网下发售部分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回拨。回拨后的网下发售比例,不得
低于本次公开发售数量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的7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如有),可回拨至
网下发售。
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应在募集期满的次一个交易日(或指定交易日)
日终前,将公众投资者发售与网下发售之间的回拨份额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
于次日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的,基金管理人、财
务顾问应根据《易方达华威农贸市场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确定的公众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发售
量进行份额配售。
如决定启用回拨机制,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发布公告,披露本基金回
拨机制及回拨情况。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售的基金份额中,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
安排,自本次公开发售的基金份额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投资者使用
场内证券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参与深交所场内交易;使用场外基金账
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证
券经营机构后,方可参与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场内交易,也可在允许的情况下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通平台进行份额转让。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
市首日)内可交易的份额不超过其获配份额的20%;自本基金上市后的第四个
交易日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全部获配份额可自由流通。网下
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基金询价公告所披露的上述
安排,承诺遵守上述期间的交易要求。监管机构有权对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
配售对象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战略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限售期安排详见“四、战略配售”之“(一)参
与对象、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本次发售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售安排
T-3日(T日为发售日,3个自然日前) (2024年12月31日) 刊登《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关于战略投资者配售资格的专项核查报告、律师事务所关于战略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T日至L日(L日为 募集期结束日) (2025年1月6日至 2025年1月7日 ) 基金份额募集期 网下认购时间为:9:30-15:00 战略投资者认购时间为:9:30-17:00 公众投资者场内认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公众投资者场外认购时间:以相关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L+1日 (2025年1月8日)(预计) 决定是否回拨,确定最终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配售比例,次日后公告(如适用)
L+1日后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监会募集结果备案后,刊登《易方达华威农贸市场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上市条件后尽快办理上市事宜
注:如无特殊说明,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
售,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售日程。
(八)认购费用
对于公众投资者,本基金的场外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场外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0万元 0.4%
M≥1000万元 1000元/笔
公众投资者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费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参照公众
投资者场外认购费率执行。
投资者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的,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对于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认购金额、份额、费用的计算方式及举例:
1、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采用“份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计算公式
为:
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0
认购金额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根据法律法规
的要求计入基金资产,不折算为基金投资者基金份额。
例:假定基金份额发行价格1.050元/份,某投资者认购10,000,000份本基金基
金份额,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且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00
元。则认购金额为:
认购金额=1.050×10,000,000=10,500,000元
即: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10,000,000份,需缴纳认购金额10,500,000元,
在认购期结束时,假设认购款项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0元直接划入基金
资产,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基金份额10,000,000份。
2、公众投资者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
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
份额确认”的方式。投资者最终所得基金份额为整数份。
(1)场外认购基金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法。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
购金额。
①适用比例费率时,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基金份额发行价格
认购确认份额=认购份额;发生比例配售时认购确认份额须根据配售比例进行
计算,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整数位。
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确认份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
实际认购费用=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率,按照实际净认购金额确定对应认
购费率,即M=实际净认购金额
实际确认金额=实际净认购金额+实际认购费用
实际确认金额的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实际确认金
额与认购金额的差额将退还投资者。
例:假定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场外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
为0.40%,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且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00
元,发行价格1.050元/份。则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100,000×0.40%/(1+
0.40%)=398.41元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基金份额发行价格=(100,000-398.41)
/1.050=94,858份(按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
认购确认份额=认购份额=94,858份
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确认份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94,858×1.050=99,600.90
元
实际认购费用=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率=99,600.90×0.40%=398.40元
实际确认金额=实际净认购金额+实际认购费用=99,600.90+398.40=
99,999.30元
退还投资者差额=认购金额-实际确认金额=100,000-99,999.30=0.70元
即:投资者投资10万元场外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
确认,且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00元直接划入基金资产,在《基
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账户登记本基金基金份额94,858份,退还投资者0.70元。
②适用固定费用时,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基金份额发行价格
认购确认份额=认购份额;发生比例配售时认购确认份额须根据配售比例进行
计算,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整数位。
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确认份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
实际认购费用根据实际净认购金额确定
实际确认金额=实际净认购金额+实际认购费用
实际确认金额的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实际确认金
额与认购金额的差额将退还投资者。
例:假定某投资者投资2,000万元场外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认购费
为1,000元,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且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100.00元,发行价格1.050元/份。则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固定费用=1,000元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基金份额发行价格=(20,000,000-1,000)
/1.050=19,046,666份(按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
认购确认份额=认购份额=19,046,666份
实际净认购金额=认购确认份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
19,046,666×1.050=19,998,999.30元
实际认购费用=1,000元
实际确认金额=实际净认购金额+实际认购费用=19,998,999.30+1,000=
19,999,999.30元
退还投资者差额=认购金额-实际确认金额=20,000,000-19,999,999.30=0.70元
即:投资者投资2,000万元场外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申请被全
部确认,且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00元直接划入基金资产,在
《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账户登记本基金基金份额19,046,666份,退还投资者
0.70元。
(2)场内认购基金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方法。
①适用比例费率时,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发生比例配售时
认购确认份额须根据配售比例进行计算,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整数位。
认购费用=基金份额发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认购费率根据认购价格
与认购份额乘积来确定,即M=基金份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场内认购本基金份额100,000份,认购费率为0.40%,
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假设认购款项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0元,基
金份额发行价格1.05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数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1.050×100,000×(1+0.40%)=105,420.00元
认购费用=1.050×100,000×0.40%=420.00元
即:投资者场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100,000份,需缴纳认购金额105,420.00
元,在认购期结束时,假设认购款项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0元直接划入
基金资产,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基金份额100,000份。
②适用固定费用时,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行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发生比例配售时认购确认
份额须根据配售比例进行计算,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整数位。
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例:假定基金份额发行价格1.050元/份,某投资者认购10,000,000份本基金基
金份额,所对应的认购费为1,000元,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且该笔认购资金
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00元。则认购金额为:
认购金额=1.050×10,000,000+1,000=10,501,000元
即:投资者场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10,000,000份,需缴纳认购金额
10,501,000元,在认购期结束时,假设认购款项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0元
直接划入基金资产,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基金份额10,000,000份。
注:上述举例中的“认购产生利息”仅为举例说明,不代表实际的最终利
息计算结果,最终利息的具体金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上述举例中的
“基金份额发行价格”,仅供举例之用,不代表本基金实际情况。
3、认购金额和认购费用以最终确认的认购份额为准进行计算,可能存在投
资者实际认购费率高于最初申请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最终确认份额以
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九)以发售价格计算的基础设施项目价值及预期收益测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价格为3.027元/份,发售规模为5亿份,据此计算的基
础设施项目价值为15.135亿元。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可供分配金额
测算,本基金2024年预测净现金流分派率为6.48%(年化),2025年预测净现
金流分派率为6.13%。此处基础设施项目价值指按认购价格3.027元/份和5亿份
的发售份额数量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是在预测的假设前提与限制条件下编制,所依据的各种
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告所述预测净现金流分派率并非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
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自
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行承担风险,避免因参与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遭受难以
承受的损失。
三、投资者开户
(一)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开户程序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
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账户”)。已开立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
可直接认购本基金,尚未开立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开立账户。有关开设深圳证券账户的具体程序和
办法,请遵循各开户网点具体规定。
(二)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开户程序
1、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的开户程序,可参见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
布的相关业务办理指南。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
者自己承担。
2、投资者在网上直销系统以及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程序、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以网上直销系统以及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战略投资者,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基金战略配售要求进行战略投资
的投资人,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以及其它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战略
投资者需根据事先签订的配售协议进行认购。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下询价,但依法设立且未参与本
次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理财产品和其他资产管理产品除外。
本基金初始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3.766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75.32%。其中,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认购数量为1.7亿份,占发
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34%;其他战略投资者认购数量为2.066亿份,占发售份额
总数的比例为41.32%。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基金战略投资者的名单和认购数
量如下表所示。战略投资者的最终名单和认购数量以《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为
准。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战略投资者类型 认购数量(万份) 占基金发售总数量比例 限售期安排
1 福建华威农商(集团)有限公司 原始权益人 17,000 34.000% 120个月
2 福建省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福建省金投金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1,604 3.208% 12个月
3 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962 1.924% 12个月
4 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1,604 3.208% 12个月
5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兴业信托·安享增利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320 0.640% 12个月
6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圆信永丰金圆瑞盈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2,709 5.418% 12个月
7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工银瑞投-工银理财四海甄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320 0.640% 12个月
8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江苏信托·工银理财基础设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320 0.640% 12个月
9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江苏信托·工银理财基础设施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320 0.640% 12个月
10 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962 1.924% 12个月
1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641 1.282% 12个月
12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1,283 2.566% 12个月
13 大家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320 0.640% 12个月
14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大家资产厚坤27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160 0.320% 12个月
15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320 0.640% 12个月
16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华金证券东吴人寿15号基础设施基金策略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641 1.282% 12个月
17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信证券财信人寿睿驰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641 1.282% 12个月
1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1,604 3.208% 12个月
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962 1.924% 12个月
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962 1.924% 12个月
2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641 1.282% 12个月
22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641 1.282% 12个月
2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320 0.640% 12个月
2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962 1.924% 12个月
2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嘉实基金宝睿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160 0.320% 12个月
26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160 0.320% 12个月
27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交银国信·永权红利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160 0.320% 12个月
28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易方达资产京华睿选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641 1.282% 12个月
29 上海睿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睿投久远1号基础设施策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170 0.340% 12个月
30 上海睿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睿投恒传1号基础设施策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150 0.300% 12个月
合计 37,660 75.320%
注:限售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原始权益人初始持有基础设施项目权益的比例
原始权益人初始持有基础设施项目权益的比例为100%。本次发售中原始权
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1.7亿份,占本基金首次募集
总份额的比例为34%。
(三)认购款项缴纳
战略投资者应当按照《战略配售协议》的约定,在募集期末日的截止时间之
前全额缴纳认购款项。
五、网下认购
(一)参与对象
网下投资者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及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政策性银行、
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适当性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
基金等可根据有关规定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网下询价。
本次网下询价中,申报价格不低于3.027元/份,且同时符合基金管理人、财
务顾问事先确定并公告的其他条件的为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必须按照本基金份额认购价格参与网下认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认购价
格及认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二)网下认购
1、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询价时所使用的账户认购本基金。
2、本次网下认购的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起至2025年1月7日每个交易日
的9:30-15:00。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
告。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认购申请并同时向基金
管理人完成网下认购缴款,方可认定为有效认购。
3、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认购时,应当按照确定的认购价格填报一个认购
数量,其填报的认购数量为其在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拟认购
份额数量。
4、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
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认购数量。
5、网下认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应当使用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缴付
全额认购资金。
6、基金管理人或财务顾问应于网下认购期限届满后,将网下投资者各配售
对象获配情况,包括配售对象名称、场内证券账户或场外基金账户、配售数量、
配售金额、退款金额等数据上传至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各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网下获配情况。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未足额认购、提交认
购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以及以公众投资者参与认购等属于违规行为。
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发现网下投资者存在上述情形的,将其报价或认购行为
认定为无效并予以剔除,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深交所。深交所将公开通报相关情
况,并建议证券业协会对该网下投资者采取列入网下投资者黑名单等自律管理
措施。
(三)网下配售基金份额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决定是否回拨,并对进行有效
认购且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全程比例配售,所
有配售对象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
配售比例=回拨后(如有)最终网下发售份额/全部有效网下认购份额
如果网下有效认购总份额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售份额,基金管理人将按照配
售对象的实际认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四)公布配售结果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本次配售结果。
(五)认购款项的缴付
1、网下认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应使用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向基金
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缴付全额认购资金。如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
于募集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至缴款账户,敬请投资者留意。
2、缴款流程:网下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需在募集期内,将足额认购资金汇
入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如下账户: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认购专户
账号:3602031419200188830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
大额支付号:102581000257
3、注意事项
(1)在本基金发行截止日的缴款截止时间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
达基金管理人指定账户,则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2)使用证券账户认购的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
写“证券账户号码/基金账户号码+基金代码”信息,未填写或填写错误的,认
购申请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3)投资者应当使用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使用开放式基金账
户认购的,其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开立交易账户时登记的银行账户应与其在
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一致)办理汇款。
(4)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电话(020-85102506)查询汇入资金
的到账情况。
六、公众认购
(一)参与对象
公众投资者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者。公众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前应充分认识基础设施基金的风险特
征,普通投资者在首次购买本基金时须签署风险揭示书。
(二)销售机构
1、本基金场内基金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
员单位,具体名单如下:爱建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
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
财富、东方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高
华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
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投证券、国新证券、国信证券、
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
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
华鑫证券、华源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
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
西部、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
麦高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诚通证券、信达证券、
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甬兴证券、粤开证券、长城国瑞、
长城证券、长江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
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
华南、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等(排名不分先后)。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资格同时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资
格的证券公司也可代理场内的基金份额发售。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
公告。
尚未取得基金销售资格,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
金上市交易后代理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2、场外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场外基金销售机构,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
理人网站查询。各销售机构具体业务办理情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
(1)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梁美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系统销售本基金,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募集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进行募集
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中心客户还可以通过
本公司直销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2)非直销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M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M座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3)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20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funds.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禁止参与公众认购的投资者
凡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
与公众投资者发售。若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同时参与公众投资者发售,则
其仍需完成网下认购部分缴款,但公众部分认购将被视为无效。
(四)认购款项缴纳
1、公众投资者可以通过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或者基金管理人委
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公众投资者参与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应当
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即场内证券账
户);参与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应当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即场外基金账户)。投资者使用场内证券账户认购的基金
份额,可直接参与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应先转托
管至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方可参与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或在允许的情况下
通过基金通平台进行份额转让。
2、本次公众投资者认购期为2025年1月6日起至2025年1月7日,其中场
内认购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起至2025年1月7日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
13:00-15:00;场外认购时间以各销售机构规定时间为准。
若公众投资者在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公众投资者的募集上限,
实行末日比例配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及募集情况
提前结束公众部分的发售,届时将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
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3、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0.3702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
比例为7.404%。最终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由回拨机制(如有)及
比例配售确定,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本基金场内认购以份额申请,场外认购以金额申请。
公众投资者通过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认购时,首
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公众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
币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要同时遵循
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场内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
1,000份,超过1,000份的部分为1,000份的整数倍。场内认购一经提交,不得撤
销。场外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销售机构具体认购数额限制、规则等
以其各自规定为准。
4、公众投资者认购期间,公众投资者认购需向指定账户缴付全额认购资金。
如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的4个工作日内划付
至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退回至投资者原账户的时间请以
所在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为准。
5、投资者在场内、场外基金销售机构的认购及缴款流程等以各基金销售机
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如通过直销机构场外认购,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或登陆
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
(1)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的程序如下: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
外)。
2)提出认购申请
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认购手续时需提供的资料,参见本公司
网站上公布的相关业务办理指南。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3)投资者提示
请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
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直销中心与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
用。
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20-85102506
(2)缴款方式
1)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
其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
付的方式缴款。
2)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网上直销系统认购的机构投资者,以及通过本公
司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①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
司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开立的直销专户:
a.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3602031419200088891
b.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665257735480
c.其他直销专户信息,请见本公司网站。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资金,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③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交认购申请时,可选择当日有效或3天内有
效(如果不选则默认为当日有效),对于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资金晚于截止
时间到账的,则视为无效申请;对于选择3天内有效的申请,以资金实际到账
之日作为有效申请受理日,资金晚于当日截止时间到账的,则次日为有效申请
受理日。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基金公众投资者认购时间安排。
6、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7、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资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
七、各类投资者配售原则及方式
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在完成回拨机制(如有)后,将根据以下原则对各类
投资者进行配售:
(一)战略投资者配售
战略投资者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战略配售协议的约定进行配售。本基金的战略
投资者缴款后,其认购的战略配售份额原则上将全额获配。
(二)网下投资者配售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对进行有效认购且足额缴款的
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全程比例配售,具体配售原则如下:
1、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对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基金管
理人和财务顾问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进行核查,不符合标准的,将被剔除,
不能参与网下配售。
2、配售数量的计算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对进行有效认购且足额缴款的
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全程比例配售,所有配售对象将获得相同
的配售比例。
配售比例=最终网下发售份额/全部有效网下认购份额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该配售对象的有效认购份额×配售比例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向下取整后精确到1份,产生
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份额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认购份额数量相同时,产
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时间(以深交所“EIPO平台”显示的提交时间和委托
序号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
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
承担。
如果网下有效认购总份额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售份额,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
问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认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三)公众投资者配售
如本基金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数量超过本次最终公众发售总量,基金管理人
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配售。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
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公众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
对应的费率计算,可能会出现认购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高于认购申请金额对应
的费率的情形。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
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
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如公众有效认购总份额等于本次公众最终发售份额,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公众
投资者的实际认购份额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四)配售结果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本次配售结果。
八、中止发售情况
当出现以下任意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可采取中止发售措施:
1、网下投资者提交的拟认购数量合计低于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或存在认
购份额余额;
2、当出现网下和公众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售总量时;
3、出现对基金发售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形。
如发生以上情形,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可采取中止发售措施,并发布中止
发售公告。中止发售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基金管理人
将择机重新启动发售。
九、募集失败的情形和处理安排
本基金自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以下任意一条的,则认定为本基金募集失败:
1、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准予注册规模的80%;
2、基金募集资金规模不少于2亿元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1000人;
3、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已按规定参与战略配售;
4、扣除战略配售部分后,网下发售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售数量的70%。
如果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
承担。
十、发售费用
本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评估费、财务顾问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
费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如本基金募集失败,上述费用不得从投资者认
购款项中支付。
十一、清算与交割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
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不折算为基金份
额,将计入基金资产。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十二、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募集期届满时,同时满足如下情形,本基金达到备案条件:
1、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准予注册规模的80%。
2、基金募集资金规模不少于2亿元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1000人。
3、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已按规定参与战略配售。
4、扣除战略配售部分后,网下发售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售数量的70%。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
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
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
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
人不得动用。
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本次发售结果。公告中将披露
最终向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及其比例,
获配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名称以及每个获配投资者的报价、认购数量、获
配数量以及战略投资者的持有期限安排等,并明确说明配售结果是否符合事先
公布的配售原则。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实际认购数量明显少于
报价时拟认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将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
十三、本次募集的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联系人:李红枫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二)财务顾问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6楼
成立日期:2000年5月19日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主要业务负责人:刘晨曦、马月、夏苗、魏月晨、王小迪
联系电话:021-38565775
(三)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日期: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廖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主要业务负责人:赵亦清
联系电话:4008058058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1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7-
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1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7-
18层
成立日期:1993年5月5日
负责人:王玲
主要业务负责人:胡喆
联系电话:021-24126068
(六)出具验资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林亚小
联系人:赵雅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序号 配售对象编码 配售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类型 申报价格(元) 拟认购数量(万份) 备注
1 I068170006 明毅博厚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2.968 1010.0000 低价未入围
2 I078620026 中信证券国任财险睿驰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000 866.6000 低价未入围
3 I000020001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050 7950.0000 有效报价
4 I027630261 华泰资管长江财险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060 653.5000 有效报价
5 I027630289 华泰复保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060 6535.9000 有效报价
6 I001090751 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民国泰民安101期限保本型(三年滚动)商业养老金产品A款-泰康组合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90 142.7000 有效报价
7 I001090736 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民美好生活养老年金保险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90 35.6000 有效报价
8 I001090683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悦享配置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80 64.9000 有效报价
9 I051830001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多策略量化对冲1号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2000.0000 有效报价
10 I051830004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1号专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450.0000 有效报价
11 I051830007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灵活配置专项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800.0000 有效报价
12 I051830023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300.0000 有效报价
13 I051830025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200.0000 有效报价
14 I051830028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3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1500.0000 有效报价
15 I051830033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3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1400.0000 有效报价
16 I051830035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4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1100.0000 有效报价
17 I051830038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5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900.0000 有效报价
18 I051830041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4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600.0000 有效报价
19 I051830044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6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500.0000 有效报价
20 I051830045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2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500.0000 有效报价
21 I051830046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2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500.0000 有效报价
22 I051830047 盛泉恒元多策略市场中性四号专项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800.0000 有效报价
23 I051830048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6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500.0000 有效报价
24 I051830050 盛泉恒元沪深300指数增强7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800.0000 有效报价
25 I051830053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6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500.0000 有效报价
26 I051830055 盛泉恒元灵活配置专项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1200.0000 有效报价
27 I051830056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5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500.0000 有效报价
28 I051830057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8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300.0000 有效报价
29 I051830058 盛泉恒元多策略对冲远见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1000.0000 有效报价
30 I051830060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6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400.0000 有效报价
31 I051830061 盛泉恒元多策略远见1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1500.0000 有效报价
32 I001090553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型保险专门投资组合甲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90 395.8000 有效报价
33 I028200009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融通5号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2666.0000 有效报价
34 I028200036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量化精选6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466.0000 有效报价
35 I028200052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自由港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333.0000 有效报价
36 I028200053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稳盈安全垫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4300.0000 有效报价
37 I028200062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量化多策略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5333.0000 有效报价
38 I008520006 华鑫信托·瑞驰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集合信托计划 3.117 1350.0000 有效报价
39 I008520007 华鑫信托·瑞驰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集合信托计划 3.117 200.0000 有效报价
40 I008520008 华鑫信托·瑞驰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集合信托计划 3.117 160.0000 有效报价
41 I025600007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28 1651.2000 有效报价
42 I025600032 生命资产睿驰增强5号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3.028 1321.0000 有效报价
43 I025600036 生命资产睿驰增强3号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3.028 165.1000 有效报价
44 I025600037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驰增强8号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3.028 148.6000 有效报价
45 I025600038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驰增强9号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3.028 148.6000 有效报价
46 I00027000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6 8638.0000 有效报价
47 I008520009 华鑫信托·瑞驰纯享1号集合资全信托计划 集合信托计划 3.117 300.0000 有效报价
48 I030150031 乐瑞强债30号4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320.0000 有效报价
49 I0001400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02 8000.0000 有效报价
50 I000510001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00 7500.0000 有效报价
51 I001120024 中再汇利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3.110 2000.0000 有效报价
52 I030150016 乐瑞强债18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962.0000 有效报价
53 I030150012 乐瑞强债3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962.0000 有效报价
54 I030150024 乐瑞股债轮动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320.0000 有效报价
55 I030150003 北京乐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乐瑞宏观配置4号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3208.0000 有效报价
56 I025630002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117 8000.0000 有效报价
57 I025630008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本补充债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117 8000.0000 有效报价
58 I025630011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117 8000.0000 有效报价
59 I025630012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117 8000.0000 有效报价
60 I025630013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117 8000.0000 有效报价
61 I061910004 合晟同晖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5000.0000 有效报价
62 I000850001 江海证券自营投资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7 8638.0000 有效报价
63 I002170099 中信保诚基金信和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 3.117 8600.0000 有效报价
64 I000610001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0 8000.0000 有效报价
65 I000070001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050 4918.0000 有效报价
66 I00015000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0 8638.0000 有效报价
67 I044860003 中粮信托-腾飞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集合信托计划 3.117 8638.0000 有效报价
68 I001090001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80 8638.0000 有效报价
69 I001090003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80 8638.0000 有效报价
70 I001090006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80 8638.0000 有效报价
71 I001090007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团体万能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80 3246.0000 有效报价
72 I00109005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稳健收益型投资账户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80 8638.0000 有效报价
73 I001090053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个险万能(乙)投资账户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80 8638.0000 有效报价
74 I001090064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分红保险产品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80 4870.0000 有效报价
75 I001090182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多利增强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3.080 6493.0000 有效报价
76 I001090183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个人万能产品(丁)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80 8638.0000 有效报价
77 I00109018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短融增益2号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3.080 1290.0000 有效报价
78 I001090253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累积分红UWP组合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80 3890.0000 有效报价
79 I001090311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80 6493.0000 有效报价
80 I001090368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短融增益38号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3.080 1623.0000 有效报价
81 I001090504 泰康资产益泰新享3号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3.080 6493.0000 有效报价
82 I001090505 泰康资产益泰新享5号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3.080 6493.0000 有效报价
83 I001090527 泰康资产益泰新享15号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3.080 6493.0000 有效报价
84 I001090528 泰康资产益泰新享17号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3.080 6493.0000 有效报价
85 I001090545 泰康资产益泰新享18号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3.080 6490.0000 有效报价
86 I001090551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90 1850.0000 有效报价
87 I001090562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多资产组合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80 4870.0000 有效报价
88 I001090586 泰康资产益泰15号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3.080 1623.0000 有效报价
89 I001090602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稳健添利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80 1100.0000 有效报价
90 I001090627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个人万能产品(庚)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80 8638.0000 有效报价
91 I001090628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个人万能产品(B)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80 8638.0000 有效报价
92 I001090667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甲专门投资组合甲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90 223.0000 有效报价
93 I001090689 泰康资产纯泰21号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3.080 6493.0000 有效报价
94 I001090691 泰康资产开泰积极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3.080 324.0000 有效报价
95 I001090697 泰康资产纯泰22号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3.080 6493.0000 有效报价
96 I00109070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用优化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3.080 3240.0000 有效报价
97 I001090703 泰康资产-稳定收益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3.080 6493.0000 有效报价
98 I001090719 泰康资产纯泰智选配置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3.080 130.0000 有效报价
99 I001090776 泰康资产纯泰睿智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3.090 255.0000 有效报价
100 I001090779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个险万能产品丙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80 4319.0000 有效报价
101 I001090788 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产品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90 6473.0000 有效报价
102 I001090789 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090 6473.0000 有效报价
103 I000970210 东方红添利2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057 4000.0000 有效报价
104 I000970217 东方红添利2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057 4000.0000 有效报价
105 I048630001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7 8630.0000 有效报价
106 I00032000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7 8638.0000 有效报价
107 I000810001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7 5000.0000 有效报价
108 I00030000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7 8638.0000 有效报价
109 I001970044 泰信基金信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 3.117 8600.0000 有效报价
110 I078620020 中信证券铁发紫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000 333.3000 低价未入围
111 I078620023 中信证券星云9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000 500.0000 低价未入围
112 I078620028 中信证券复保睿驰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000 433.3000 低价未入围
113 I078620041 中信证券资管稳利睿盛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000 6666.6000 低价未入围
114 I078620042 中信证券中文传媒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000 500.0000 低价未入围
115 I078620043 中信证券长江财险睿驰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000 166.6000 低价未入围
116 I078620050 中信证券资管恒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000 233.3000 低价未入围
117 I078620052 中信证券资管富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000 1500.0000 低价未入围
118 I00004000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7 8638.0000 有效报价
119 I002250055 诺德基金浦江98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 3.117 8638.0000 有效报价
120 I002250059 诺德基金浦江56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 3.117 64.1000 有效报价
121 I002250071 诺德基金子牛1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 3.117 8151.0000 有效报价
122 I00052000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0 8638.0000 有效报价
123 I000690001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7 8638.0000 有效报价
124 I00088000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7 3200.0000 有效报价
125 I000950011 华金证券国任保险5号基础设施基金策略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112 1398.0000 有效报价
126 I000950021 华金证券利安人寿22号基础设施基金策略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112 2095.0000 有效报价
127 I044860002 中粮信托·丰惠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集合信托计划 3.117 2250.0000 有效报价
128 I00036000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6 8000.0000 有效报价
129 I000710001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7 8638.0000 有效报价
130 I056310001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7 8638.0000 有效报价
131 I000190001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7 8638.0000 有效报价
132 I066330001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7 1500.0000 有效报价
133 I068440003 霁泽夏天量化套利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100.0000 有效报价
134 I068440013 霁泽夏天量化进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7 100.0000 有效报价
135 I007290015 青骓裕福五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6 209.0000 有效报价
136 I007290016 青骓裕福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6 209.0000 有效报价
137 I007290019 青骓裕福六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6 209.0000 有效报价
138 I007290020 青骓裕福四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6 209.0000 有效报价
139 I007290043 青骓熠晨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3.116 578.0000 有效报价
140 I032730002 西藏信托-晟元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集合信托计划 3.117 417.0000 有效报价
141 I018520004 粤开证券卓粤臻享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080 150.0000 有效报价
142 I000840001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7 8638.0000 有效报价
143 I008510005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华能信托·北诚瑞驰2号资金信托 集合信托计划 3.117 1924.9000 有效报价
144 I00079000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0 8638.0000 有效报价
145 I018520003 粤开证券锦盛安盈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080 160.0000 有效报价
146 I000080073 第一创业基础设施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060 176.0000 有效报价
147 I000080074 第一创业基础设施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060 36.0000 有效报价
148 I00017000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7 8638.0000 有效报价
149 I00065000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7 3200.0000 有效报价
150 I074110015 德邦资管德创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107 321.8000 有效报价
151 I00113000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112 8638.0000 有效报价
152 I001130002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112 8638.0000 有效报价
153 I001130004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通保险产品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112 8638.0000 有效报价
154 I001130005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险分红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112 8638.0000 有效报价
155 I001130006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险分红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112 8638.0000 有效报价
156 I001130007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112 8638.0000 有效报价
157 I001130008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112 8638.0000 有效报价
158 I001130009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收益组合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112 8638.0000 有效报价
159 I001130010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112 8638.0000 有效报价
160 I001130012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112 8638.0000 有效报价
161 I001130050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112 8638.0000 有效报价
162 I001130051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3.112 8638.0000 有效报价
163 I001870607 嘉实基金国任宝睿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 3.088 971.5000 有效报价
164 I00010000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7 8638.0000 有效报价
165 I00042000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5 8638.0000 有效报价
166 I000120010 东吴证券利安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117 1604.0000 有效报价
167 I00056000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7 8638.0000 有效报价
168 I00063000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7 8638.0000 有效报价
169 I000250001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7 5259.0000 有效报价
170 I000490001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3.116 8638.0000 有效报价
(本页无正文,为《易方达华威农贸市场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之盖章页)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