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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 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 中航首钢绿能REIT
公募REITs代码 180801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 2021年6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2年12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公募REITs份额净值(单位:元) 11.2531
基准日公募REITs可供分配金额(单位:元) 87,573,708.51
本次分红比例 100%
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87,573,708.51
本次公募REITs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公募REITs份额) 8.7573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2年度的第2次分红
注:本次以2022年12月31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2022年度累计可供分配金额137,418,518.24元,以2022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已分配49,844,809.73元,本次分配剩余部分87,573,708.51元,分配比例为100%。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年4月17日
除息日 2023年4月18日(场内) 2023年4月17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年4月20日(场内) 2023年4月19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7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
(3)基金管理人计算年度可供分配金额过程中,将合并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在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的基础上进行以下项目的调整:应收项目的变动;应付项目的变动;存货的变动;当期资本性支出;当期分配金额;期初现金及交易所国债等。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在此基础上对未来合理的相关支出预留,包括重大资本性支出、预留不可预见费用、期末负债等。
经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2022年1月1日至收益分配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累计可供分配金额137,418,518.24元,以2022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已分配49,844,809.73元,本次拟分红金额为人民币87,573,708.51元,全年可供分配现金分配比例为100%,本次每10份公募REITs份额发放红利8.7573元人民币。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查询本基金的相关文件材料,亦可通过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或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s@avicfund.cn)咨询本产品和服务相关事宜。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21年,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后,在场外渠道购买的份额需要转托管至场内方可交易。本基金为基础设施基金,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终止上市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等。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