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8月28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2014年3月17日收到的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关于同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4]150号),自2014年4月4日起《同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同益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契约型开放式,其投资目标、理念、范围和策略调整,同时更名为“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其中转型前同益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4月3日止,转型后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报告期自2014年4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简称
长盛同益封闭
场内简称
基金同益
基金主代码
184690
交易代码
18469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1999年4月8日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00,000,0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15年(1999年4月8日至2014年4月3日,于2014年4月4日转型为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1999年4月21日
注:上表中“报告期末”为基金转型前最后一日,即2014年4月3日。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简称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
场内简称
长盛同益
基金主代码
160812
交易代码
1608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4月4日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87,621,340.4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年6月4日
注:上表中“报告期末”为2014年6月30日。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为投资者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根据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决定投资的总体策略;根据货币政策、利率走势决定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比例;根据地区及行业发展的状况决定行业投资战略;根据对上市公司研究选择所要投资的股票;根据对证券市场走势的研究作为投资择时参考。
业绩比较基准
无
风险收益特征
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通过自上而下筛选增长预期良好或景气复苏的行业,结合挖掘目标行业的上市公司基本面,自下而上精选个股,为投资者实现资产长期增值,力争获得绝对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深入分析上述指标与因素,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股指期货、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控制市场风险,提高配置效率。
股票投资策略上,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和投资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以深入的基本面研究为基础,结合数据挖掘技术,密切跟踪市场景气变化,挖掘具有快速成长预期、且估值相对较低的个股进行投资,并通过对股票投资机会的精细操作,审慎选择投资时机,力争获取正回报。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稳健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的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等特点,在市场向下带动净值走低时,通过股指期货快速降低投资组合的仓位,从而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避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并在市场快速向上基金难以及时提高仓位时,通过股指期货快速提高投资组合的仓位,从而提高基金资产收益。本基金的权证投资是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叶金松
赵会军
联系电话
010-8201998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yejs@csfunds.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010-62350088
95588
传真
010-82255988
010-66105798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转型前
转型后
报告期(2014年1月1日- 2014年4月3日)
报告期(2014年4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01,110,057.72
6,029,490.00
本期利润
19,056,214.66
7,310,768.6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95
0.004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96%
0.3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4年4月3日 )
报告期末( 2014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84
-0.005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000,570,623.25
1,793,752,070.3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
1.003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过去一个月
-2.99%
0.72%
过去三个月
0.93%
1.07%
过去六个月
0.32%
1.29%
过去一年
11.89%
1.38%
过去三年
-10.06%
1.3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534.06%
2.59%
注:本基金未规定业绩比较基准,无需进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未规定业绩比较基准,无需进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同益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为1999年4月8日至2014年4月3日。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转型后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0%
0.44%
0.59%
0.38%
-0.29%
0.06%
自基金转型起至今
0.36%
0.58%
1.45%
0.44%
-1.09%
0.14%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构建及再平衡过程: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基准指数的构建考虑了三个原则:
1、公允性。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综合比较目前市场上各主要指数的编制特点并考虑本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之后,选定沪深300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中证全债指数。目前沪深300 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用为衡量本基金业绩的基准较为合适。
2、可比性。基金投资业绩受到资产配置比例限制的影响,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根据本基金较为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来确定加权计算的权数,可使业绩比较更具有合理性。
3、再平衡。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50%、50%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同益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转型日期为2014年4月4日(即基金合同生效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3、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0%-95%; 其余资产投资于股指期货、权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是国内最早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注册地在深圳,总部设在北京,并在北京、上海、郑州、杭州、成都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北京分别设有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截至2014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一只封闭式基金、三十四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和专户产品。公司同时兼任境外QFII基金和专户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锦灿
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2年11月20日
2014年4月3日
9年
男,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硕士。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研究主管、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9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同益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锦灿
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4月4日
-
9年
男,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硕士。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研究主管、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9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同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基金经理。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同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细则》各项规定,在研究、投资授权与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司对过去4个季度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使用双边90%置信水平对1日、3日、5日的交易片段进行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行为。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共发生4次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一季度,市场仍处于震荡下跌趋势中。春节前后,市场在次新股、新能源汽车、移动互联网、民营医院等主题带动下,有一波短暂的反弹,基本是一季度唯一的获利时间窗口。两会以后,随着一系列较差的经济数据公布,信用违约事件出现,人民币贬值,国外新经济股票调整,国内股票市场全面调整,成长股调整幅度较大。
2014年二季度,市场仍处于弱中。4月初,受流动性好于预期及政策影响,市场有波短暂的反弹,但随着新股发行重启,及上市公司业绩公布,市场尤其是创业板相关股票大跌。5月下旬,随着“微刺激”政策连续出台,及新股发行数量的明确,市场开始反弹。
本基金在报告期处于转型阶段,但仍积极参与了市场机会。在前半期积极参与了新能源汽车、电子等板块机会,后半期及时降低了配置型投资及整体仓位。一季度,本基金表现优于指数。自5月中下旬之后,果断加仓,但本着绝对收益的原则,整体仓位并不很高,虽然也受益于市场反弹,但并不充分。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4年6月30日,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份额净值为1.003元,本报告期(2014年4月4日至2014年6月30日)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45%。
截至2014年4月3日,长盛同益封闭份额净值为1.0003元,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3日)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年,实体经济仍然不景气,不过,政府已经开始“微刺激”,人民币也已经贬值半年,预计经济在下半年会有个小反弹。今年的流动性是好于预期的,尤其是银行间,但利率仍然偏高。上市公司业绩受经济影响,仍然难以超出预期。市场的机会非常大一部分在于估值的变化,主要取决于增量资金及预期。。
以创业板为代表的新经济相关行业,股价的主要驱动因素仍不是业绩,而是故事和并购。这是已经持续了14个月的投资模式,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主动或被迫接受。但是,随着业绩增速和股价表现差距越来越大,其空间越来越有限了。相反,一部分稳定增长的二线蓝筹公司,以汽车、家电、医药、消费品等行业公司为代表,还在实现利润的稳定增长,但受市场风格因素影响,估值不断下降。未来,两种风格的收益差异会大幅缩小。
三季度及下半年,本基金将根据增长和估值因素,参照国内外估值差异,从上述二线蓝筹公司精选个股,在基金规模稳定后,加大配置力度,适度集中。同时,本着绝对收益的决策原则,本基金仓位将参照市场增量资金、及机会状况进行中期调整。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小组组长)、公司副总经理和督察长(担任估值小组副组长)、权益投资部、风险管理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业务运营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基金估值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并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同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七条中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基金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3日)未实施利润分配。本基金截至2014年4月3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6,734,154.83元。期末未分配收益为570,623.25元,其中:未分配收益已实现部分为-16,734,154.83元,未分配收益未实现部分为17,304,778.08元。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第十六条中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基金本报告期(2014年4月4日至2014年6月30日)未实施利润分配。本基金截至2014年6月30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580,775.52元。期末未分配收益为7,630,831.13元,其中:未分配收益已实现部分为-10,580,775.52元,未分配收益未实现部分为18,211,606.65元。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转型前)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同益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4年4月3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年4月3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98,247,365.34
21,604,344.38
结算备付金
10,591,612.17
5,472,118.25
存出保证金
1,721,737.54
1,551,116.67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94,011,085.71
1,895,858,065.30
其中:股票投资
979,722,585.71
1,317,891,405.3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714,288,500.00
577,966,66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59,500,194.25
应收证券清算款
185,345,210.07
5,556,375.01
应收利息
14,791,198.21
7,500,791.3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004,708,209.04
1,997,043,005.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4年4月3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7,790,082.45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46,801.05
2,530,673.19
应付托管费
41,133.51
421,778.8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275,455.90
3,050,154.14
应交税费
815,699.68
815,699.68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58,495.65
920,208.31
负债合计
4,137,585.79
15,528,596.6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000,000,000.00
2,000,000,000.00
未分配利润
570,623.25
-18,485,591.4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00,570,623.25
1,981,514,408.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04,708,209.04
1,997,043,005.22
注:1、报告截止日2014年4月3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3元,基金份额总额2,000,000,000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3日止。
利润表
会计主体:同益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3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3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一、收入
33,204,247.13
131,233,857.44
1.利息收入
8,086,106.25
8,510,769.2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18,509.05
403,044.45
债券利息收入
6,981,288.20
7,437,778.0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86,309.00
669,946.75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7,171,983.94
222,793,876.0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08,964,607.42
216,613,863.1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746,905.41
-1,049,704.6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