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兴安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2006 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规定,本公司拟定了本基金2006 年年度收益分
配方案,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基金简称及代码
基金简称:基金兴安,基金代码:184718
二、收益分配方案
2006 年度本基金可供持有人分配的收益为267,104,810.78 元。2006 年年度
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持有人按每10 份基金份额派发4.81 元的现金红利,共计
240,500,000.00 元。
三、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和发放日
权益登记日:2007 年4 月6 日
除息日:2007 年4 月9 日
发放日:2007 年4 月9 日
四、收益分配对象
2007 年4 月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五、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可流通的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收益于2007 年4 月9 日通过投资者托
管的证券公司直接划入投资者资金账户。
2、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部分基金份额应得现金收益由本基金直接
向各发起人发放。
六、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1998]55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
题的通知》及财税字[2004]78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七、咨询方式
2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