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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消费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5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城消费增值混合 基金代码 200006
下属基金简称 长城消费增值混合A 下属基金代码 200006
下属基金简称 长城消费增值混合C 下属基金代码 019414
基金管理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4月6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龙宇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7年10月18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7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注:本基金自2023年9月22日起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内容。
投资目标 重点投资于消费品及消费服务相关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及增长方式转变所带来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可持续的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并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权证等新的金融工具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投资。 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60%-95%;债券及短期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为基金净资产的5%以上,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中,不低于80%的资金将投资于消费品及消费服务相关行业中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同时,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程度及企业成长性等因素,以不超过非现金基金资产20%的部分投资于消费品及消费服务相关行业之外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消费品及消费服务相关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在股票选择方面,充分发挥“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成长空间、行业集中度、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判断,通过财务与估值分析,深入挖掘具有持续增长能力或价值被低估的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同时将根据行业、公司状况的变化,结合估值水平,动态优化股票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80%×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收益率+1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同业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的产品,其预期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净值增长率,
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长城消费增值混合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100万元 1.2% 非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M< 200万元 1% 非养老金客户
200万元≤M< 500万元 0.5% 非养老金客户
500万元≤M 5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M< 100万元 0.24% 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M< 200万元 0.2% 养老金客户
200万元≤M< 500万元 0.1% 养老金客户
500万元≤M 5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 7天 1.5% 场外份额
7天≤ N< 365天 0.5% 场外份额
365天≤ N< 730天 0.3% 场外份额
730天≤ N< 1095天 0.15% 场外份额
1095天≤ N 0% 场外份额
长城消费增值混合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
赎回费 N< 7天 1.5% 场外份额
7天≤ N< 30天 0.5% 场外份额
30天≤ N 0% 场外份额
注:投资者多次认/申购,认/申购费率按每笔认/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 基金托管人
长城消费增值混合A销售服务费 0.00% 销售机构
长城消费增值混合C销售服务费 0.6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5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和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
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长城消费增值混合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4%
长城消费增值混合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2.04%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
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证券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5)
购买力风险
2、流动性风险
3、管理风险
4、其他风险
5、存托凭证投资相关风险
6、科创板股票投资相关风险
注:详情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中争议的处理相关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争议处理的
相关事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68-666]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