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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2023年第7号)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7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现金增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20230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 年 3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2023 年 7 月 14 日
收益累计期间 自 2023 年 6 月 16 日
至 2023 年 7 月 16 日止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 当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7 月 18 日
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 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 年 7 月 18 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2002]128 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
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23年7月14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中旬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在部分销售机构可能会显示为按日支付模式,且当日收益可在两个工作日后赎回。不论销售机构如何显示,本基金实际当日收益需在每月月中集中支付后方能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