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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7月13日
送出日期:2023年7月1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 基金代码 217023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代码 217023
A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7月20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17年7月29日
基金经理 滕越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9年7月1日
其他 -
注: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在依法履行有关程序后,本基金
将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债券型基金进行合并: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
2、基金资产净值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3,000万元;
3、本基金前十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数在本基金全部份额数中所占比例连续60
个工作日达到90%以上。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通过合理安排固定收益品种的组合期限结构,运用积极主动的管理,力争
投资目标
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创造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及可分离转债、国
投资范围
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政策性金融
机构金融债、商业银行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等)、股票、存托凭证、权
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也可在二级市场上投资股
票、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证券。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
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信用债投资品种包括公司债、企
业债、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换债
券、可分离转债,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非国家
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对股票、存托凭证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
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将基本面研究、严谨的信用债分析与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相结合,通
过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程序、以及自下而上的个券(股)选择程序,力争
主要投资策略 持续达到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为投资者长期稳定地保值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3)可
转换公司债投资策略;(4)权益类品种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
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
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最新的评级结果为准。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
费用类型 (M)/持有期限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
M< 100万元 0.8% -
100万元≤M< 500
0.5% -
万元
申购费(前收费)
500万元≤M< 1000
0.2% -
万元
1000万元≤M 每笔1000元 -
N< 365天 1.5% -
365天≤ N< 547天 1% -
赎回费
547天≤ N< 730天 0.5% -
730天≤ N 0% -
注: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
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5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
1、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
用;
2、基金合同生效以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
露费用;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其他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
费和律师费;
5、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6、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定风险如下:
本基金对投资级别以上的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信用债发生违
约的可能性高于国债。若信用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不能按时或全额支付本金和利息,将
导致基金资产发生损失,出现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
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
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
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
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
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
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如下:
1、证券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5)购买力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
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4)实施备用的流动
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3、管理风险;
4、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5、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6、其他风险,主要包括:(1)操作风险;(2)技术风险;(3)法律风险;(4)其
他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因基金合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但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60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则任何
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时有效的仲裁规则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客服电话:400-887-9555
●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