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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摩强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 23300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年 12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摩根士丹
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10 月 15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5345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
元) 2,184,256,772.57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
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310,554,063.54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2.687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1 年度第一次分红
注:1、根据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
2、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10 月 28 日
除息日 2021 年 10 月 2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11 月 1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 2021 年 10 月 28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
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
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
金份额免交申购费用。
注: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2021年10月28日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分红后,受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出现基金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风险。
2、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sfunds.com.cn。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