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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摩多元收益债券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21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摩多元收益债券 基金代码 233012
下属基金简称 大摩多元收益债券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233013
基金管理人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8月28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方旭赟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5月9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7月13日
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行适当程序之后,本基金合同终止或与其他基金合并: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3000万元的;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前10大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总数超过基金总份额90%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合理配置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和权益类资产,力争使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银行存款和回购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本基金也可投资于权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法规政策、利率走势、
资金供求关系、证券市场走势、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研判各类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机会,以及参与新股申购、股票增发、可转换债券转股、股票二级市场交易等权益类投资工具类资产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采用的主要普通债券投资策略包括:利率预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策略、公司/企业债券策略等。 本基金对公司/企业债券特有的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结合市场利率变化趋势、久期配置、市场供需、组合总体投资策略和组合流动性要求等因素,选择相对投资价值较高的证券投资。此外,本基金还可以通过债券回购融入和滚动短期资金作为杠杆,投资于收益率高于融资成本的其它获利机会(包括期限较长或同期限不同市场的逆回购),以获取额外收益。 本基金主要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行业配置与个股精选,投资于权益类投资工具类资产(股票、权证等)。
业绩比较基准 标普中国债券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08月28日,成立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日 1.5%
N≥7日 0%
申购费
本基金C类份额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75%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0.40%
注:本基金其他运作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持有人大会费用等。本基金交易证券、基
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投资于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基金风险表现为基金收益的波动,基金管
理过程中任何影响基金收益的因素都是基金风险的来源。基金的风险按来源可以分为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政策变更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
成的利率风险、债券发债主体的信用风险以及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如果持有的信用债出现
评级下调或信用违约风险,将给基金净值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和波动;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将无
法完全避免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
(2)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尽管基金管理人本着谨慎和
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但仍面临以下风险:
A、信用风险:若本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
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B、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
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
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C、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
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D、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
险。
E、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
产的损失。
(3)本基金可能因持续规模较小或基金持有人人数不足等原因,导致基金合并或终止。
2、本基金特有风险外的其他风险请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
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
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morganstanley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8888-668】
1.本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