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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公告之日起下调旗下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费率,并相应修改本基金《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十八、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
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0.33%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
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0.30%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二、《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十一、
基金费用
(二)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的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3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基金下调管理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pic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或400-7000-365)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