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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年 1月 20日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2022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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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年 1月 19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年 10月 01日起至 2022年 12月 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2601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 10月 20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81,648,634.68份
投资目标 通过把握中国能源及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带来的相关产业
成长机会,实现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遵循“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投
资策略,寻找投资主题当中最具爆发力子行业中的龙头
企业。债券投资采取利率预期策略、流动性策略和时机
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
基础上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指数×80%+中证全债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
型基金与债券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A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260112 01709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228,149,947.86份 53,498,686.82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2022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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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2年 10月 1日-2022
年 12月 31日)
报告期(2022年 11月 3日-2022
年 12月 31日)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A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3,216,919.44 -174,743.35
2.本期利润 31,206,639.22 -2,415,797.23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50 -0.0659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287,571,344.68 99,545,254.91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863 1.86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自 2022年 11月 2日起增设 C类基金份额,并于 2022年 11月 3日开始对 C类份额
进行估值。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80% 0.72% 1.46% 1.03% 0.34% -0.31%
过去六个月 3.85% 0.63% -10.71% 0.88% 14.56% -0.25%
过去一年 1.09% 0.72% -16.88% 1.02% 17.97% -0.30%
过去三年 36.58% 0.67% -1.11% 1.04% 37.69% -0.37%
过去五年 36.20% 0.69% 3.59% 1.04% 32.61% -0.35%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43.11% 1.16% 33.43% 1.14% 209.68% 0.02%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45% 0.75% 4.10% 0.89% -0.65% -0.14%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2022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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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于 2022年 11月 2日增设 C类基金份额,并于 2022年 11月 3日开始对 C类份额进行
估值。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60%-95%,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投资于与能源及基建业务相关的
上市公司所发行股票的比例高于基金股票投资的 80%。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 10月 20日)起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达到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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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本基金自 2022年 11月 2日起增设 C类基金份额。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鲍无可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4年 6月 27
日
- 14年
工学硕士。曾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
合研究所行业研究员。2009年 12月加入
本公司,历任研究部研究员、高级研究员,
自 2014年 6月起担任股票投资部基金经
理,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具
有 14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
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2022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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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
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2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四季度,国内防疫政策优化,奥密克戎变异株快速在全国传播。展望 2023年,随着
疫情淡出我们的生活,经济的活跃度将比 2022年有所提升。但考虑到国内较高的杠杆率,我们不
能盲目乐观,对于经济复苏的高度或许不应抱有过高的期望。
四季度的股票市场波动较大,A股和港股整体呈现上涨的态势,本基金也有所上涨。在三季
报中,我们认为当时是较好的投资时点,这个观点在现在仍然适用,原因详见三季报,这里不再
赘述。与我们的观点相对应,四季度本基金的股票仓位有所提升,希望投资组合能在中长期给投
资者带来可观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2年 4季度,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8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46%。
2022年 11月 3日(C类份额首个估值日)至本报告期末,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C类份额净
值增长率为 3.4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4.1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033,174,096.43 84.96
其中:股票 2,033,174,096.43 84.96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92,769,890.41 8.05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2022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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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债券 192,769,890.41 8.05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2,476,800.30 6.79
8 其他资产 4,796,075.38 0.20
9 合计 2,393,216,862.52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227,846,129.42 9.54
C 制造业 623,088,841.53 26.1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431,672,683.65 18.08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70,240,316.53 2.9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7,021,485.40 1.13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19,444,809.78 13.38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0,436.20 0.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25,466,923.20 1.07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08,352,470.72 12.92
S 综合 - -
合计 2,033,174,096.43 85.17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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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600674 川投能源 18,197,955 222,560,989.65 9.32
2 600025 华能水电 31,683,590 209,111,694.00 8.76
3 600941 中国移动 2,875,010 194,551,926.70 8.15
4 601928 凤凰传媒 19,903,460 157,635,403.20 6.60
5 601098 中南传媒 15,101,349 150,711,463.02 6.31
6 601728 中国电信 29,645,419 124,214,305.61 5.20
7 300294 博雅生物 2,370,916 86,680,688.96 3.63
8 601899 紫金矿业 6,849,647 68,496,470.00 2.87
9 600546 山煤国际 4,512,200 65,381,778.00 2.74
10 000333 美的集团 1,170,738 60,644,228.40 2.5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92,769,890.41 8.0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92,769,890.41 8.0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92,769,890.41 8.08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220206 22国开 06 1,100,000 111,152,860.27 4.66
2 220201 22国开 01 800,000 81,617,030.14 3.42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2022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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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国家开发银行于 2022年 3月 21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银保监罚决字〔2022〕8 号)。其因未报送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余额 EAST 数据、漏报贸易融资业
务 EAST数据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 440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国家开发银行债券进行了投资。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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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存出保证金 256,608.9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22,589.7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4,216,876.74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4,796,075.38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A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214,177,034.47 -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510,696,920.31 77,594,661.97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496,724,006.92 24,095,975.15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28,149,947.86 53,498,686.82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2022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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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
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 2022年 11月 2日起对景
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
为 A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11月 2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1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