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6月28日起,降低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代码:290007;C类份额代码:291007,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方案
自2021年6月28日起,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原0.6%/年调整为0.3%/年,托管费率由原0.2%/年调整为0.1%/年。
二、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及相关细则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法律文件进行了相应修改。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补充侧袋机制相关内容是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改,上述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章节 原版本 修改后版本
内容 内容
一、前言 无
(四)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
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 侧袋机制实
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 请
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二、释义 无
侧袋机制 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
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
管理工具。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特定资产 包括:(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2) 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六、基金
份额的
申购、赎
回与转
换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
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
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
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5)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5)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无 (十三)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八、基金
合同当
事人及
其权利
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1、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
的合法权益。
九、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
会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无
(十一)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 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和
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但若相关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 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持有或
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提名权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基金份
额10%以上(含10%);
2、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
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4、当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
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 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
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
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权他人参与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
应分别由主袋账户、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同一
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侧袋账户份额无
表决权。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 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规定以本节特殊约定内容
为准,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上文相关约定。
十四、基
金的投
资
无
(九) 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 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
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
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
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十六、基
金资产
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基金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无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
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十七、基
金费用
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的0.6%的年费率计提。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的年费率计提。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
无
(五)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待
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详
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十八、基
金收益
与分配
无 (六)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二十、基
金的信
息披露
无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了相应修订。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1年6月28日起生效。
2、本公告仅对本次调整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fund.com)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988,021-38784566)咨询相关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