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年第2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2期
重要提示
(一)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8月28日证监基金字【2009】864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9年10月27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
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
方法及说明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系统性风险、上市公司风险、利率风险、流
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跟踪误差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指数基金,可获取资本市场平均收益率,其风险和预期收
益均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以一元初始面值募集基金份额,在
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
值。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
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负责。投资者应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
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
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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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三条重大变更事项,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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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4
第二部分释义............................................................................................................5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11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7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32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分类......................................................................................78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79
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92
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103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105
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107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112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114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17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118
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124
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26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129
第十九部分基金托管协议摘要............................................................................146
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65
第二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167
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70
第二十三部分备查文件........................................................................................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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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及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费率等
与投资本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
说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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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释义
在《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依据基金合同拟募集的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即用于公开披露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相关服务机
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
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
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
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
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
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
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
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
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基金合同指《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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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诺安中证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
补充
发售公告指《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业务规则》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
基金管理人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
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
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
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
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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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
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
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
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
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
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
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指公历日
月指公历月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
开放日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
作日
T日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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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
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
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
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
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
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
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
的账户
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
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
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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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
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
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
约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
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
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的过程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
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
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以
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
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
介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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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
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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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设立日期:2003年12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3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股权结构:
股东单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6000 40%
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 6000 40%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0%
合计 15000 100%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2019年4月27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六十一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
衡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上证新兴产业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行
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收益不
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新动力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策略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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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精选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理
财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鑫
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诺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和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进
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
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汇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价值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鼎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秦维舟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北京中联新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香港昌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先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新纪元有限
公司副总裁,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一冰女士,副董事长,硕士。历任中国华大理工技术公司计财部职员,中
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综合业务部副科长、投资银行
部总经理、稽核法律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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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职务。
赵忆波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南方航空公司规划发展部项目经理,泰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翰伦投资咨询公司(马丁可利基金)投资经理,纽银西
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现任大恒科技副董事长。
刘洪波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职员、资产管理四部职员、金融产品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信业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董事总经理,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北京业务
总部/北京业务一部业务总监/部门总经理,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事业部副总经理。
孙晓刚先生,董事,本科。历任河北瀛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员、北京诺安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摩士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投资总监、上
海钟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钟表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小青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国家计委财政金融司处长,中国农业银
行市场开发部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司副
司长,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副主任,内蒙古银监局、山西银监局局长,中
国银监会监管一部主任,招商银行副行长。
史其禄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业务管理处处长,中
国工商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中国工商银
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金融业务部资深专家。
钱学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福建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部总
经理、福建联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部首席代表、上海富成证券公司助理总裁、
英国渣打银行私人银行北京分行筹备组成员、《银行家》杂志社副社长、中国社
科院金融所助理研究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分析组主笔、中国社科院
陆家嘴研究基地副秘书长、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社科院上市
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
2.监事会成员
秦江卫先生,监事,硕士。历任太原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质量管
理处干部。2004年加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历任中国对外经济贸
易信托有限公司风险法规部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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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风控官,兼任风控合规总部总经理。
赵星明先生,监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
管理处副处长,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秘书长,君安证券香港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戴宏明先生,监事,本科。历任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交易主管、国泰君安证
券公司部门主管、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中心总监,现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首席交易师(总助级)兼交易中心总监。
梅律吾先生,监事,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研究员,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研究部副总监、指数投资组副总监,现任指数组负责人。
3.经理层成员
齐斌先生,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干部学院
团委书记、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职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划财务司股
份制处主任科员、中国驻新加坡使馆商务参赞处一等秘书、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投
资部副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2019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
杨谷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CFA。曾任平安证券公司综合研究所研
究员,西北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2003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权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田冲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硕士。曾任深圳市邮电局红荔储汇证券
营业部工程师、光大证券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2004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运营保障部总监,网络金融部总监,公司总裁助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马宏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职员、中化财务公
司证券部职员、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
信托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总监、资产管理二部副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2016
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梅律吾先生,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长城证券公司、鹏华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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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有限公司。2005年3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
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监、指数投资组副总监,现任指数组负责人。曾
于2007年11月至2009年10月担任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09年3月至2010年10月担任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
年1月至2012年7月担任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9月至
2012年11月担任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7年8
月至2017年10月任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6月至2019年1月任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任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7月至2019年5月任诺安中证创业
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8月至2019年6月任上证新兴产
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2月至2019年7月任诺安
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7月起任诺安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8月起任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起任诺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9年5月起任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
5.历任基金经理
王坚先生,2009年10月至2012年11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分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固定收益类基金投
资决策委员会、指数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及QDII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具
体如下:
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齐斌先生担任,委员包括:
杨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韩冬燕女士,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事业
部总经理、基金经理;王创练先生,首席策略师(总助级)兼研究部总监、基金
经理。
固定收益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齐斌先生担任,委员
包括:杨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谢志华先生,总经理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