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年第2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诺安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2期
重要提示
(一)诺安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
162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核准日期为2004年10月19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
12月6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
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
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
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说明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
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
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债券市场风险、开放式基金共
同风险等。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
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
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应当如
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负责。投资者应当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
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本基金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
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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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7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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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1
第二部分释义............................................................................................................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7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3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8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68
第七部分基金的投资..................................................................................................82
第八部分基金的业绩..................................................................................................91
第九部分基金的财产..................................................................................................94
第十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95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100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101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04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105
第十五部分风险揭示................................................................................................108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终止与清算................................................................................110
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12
第十八部分基金托管协议摘要................................................................................126
第十九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5
第二十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137
第二十一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47
第二十二部分备查文件............................................................................................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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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以及《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诺安货币市场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
资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
何其他人和/或机构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主依照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
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
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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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释义
在《诺安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依据《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所设立的诺安货币市场
基金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诺安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一份公开披露本基
金募集、管理人及托管人、销售机构及有关中介机构、基金发
售安排、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申购及赎回、基金非交易过户、
基金管理、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投资、基金费用及税收、基金资产
及估值、基金收益及分配、基金会计及审计、基金信息披露制
度、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资产清算、投资于基金的风险提示等
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发
售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基金合同:指《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
充
基金托管协议指《诺安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
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管理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管理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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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指《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发售公告:指《诺安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指《诺安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和《诺安货币市
场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经国务
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代销机构或基金销售代理人: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资格,依据有关基金销售
与服务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
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基金销售代理人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与过户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
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它符合条件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注册登记
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
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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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募集期结束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下,基金
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合同备
案手续并获得其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基金认购截止日的时间段,最长不
超过3个月
基金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指公历日
月:指公历月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认购、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申请日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指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存续期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
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
生效后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指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存续期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
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
生效后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的时间开始办理
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
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为本条定义之目的,交易账户指
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
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转换:指投资者向本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某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
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
基金份额的行为
销售服务费用: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本基金
对各级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该笔费用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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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基金份额等级:指本基金根据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金额等级,对投资者持有的
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因此形成的不同的
基金份额等级。各级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
各级基金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份额的升级:指当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之和达到上一
级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
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上一级基
金份额
基金份额的降级:指当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之和不能满足
该级基金份额最低份额限制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
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下一级基
金份额”
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
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
日计提损益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收益
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七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
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
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
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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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后的值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
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等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
程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
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
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
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
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
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
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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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设立日期:2003年12月9日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办公地址:同住所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东单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6000 40%
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 6000 40%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0%
合计 15000 100%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17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六十二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衡证
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行业轮动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
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纯债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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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业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诺
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景鑫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安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和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选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高端
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瑞鑫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
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汇
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价值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鼎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
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优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等。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秦维舟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北京中联新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
昌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先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副总裁,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一冰女士,副董事长,硕士。历任中国华大理工技术公司计财部职员,中国对外
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综合业务部副科长、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稽
核法律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赵忆波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南方航空公司规划发展部项目经理,泰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研究员,翰伦投资咨询公司(马丁可利基金)投资经理,纽银西部基金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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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基金经理,现任大恒科技副董事长。
刘洪波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职员、
资产管理四部职员、金融产品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信业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任董事总经理,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北京业务总部/北京业务一
部业务总监/部门总经理,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事业部副总经
理。
孙晓刚先生,董事,本科。历任河北瀛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员、北京诺安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摩士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投资总监、上海钟表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钟表有限公司董事长。
齐斌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干部学院团委书记、中国证券
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职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划财务司股份制处主任科员、中国驻新
加坡使馆商务参赞处一等秘书、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诺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
汤小青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国家计委财政金融司处长,中国农业银行市场
开发部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司副司长,中国银
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副主任,内蒙古银监局、山西银监局局长,中国银监会监管一部主
任,招商银行副行长。
史其禄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业务管理处处长,中国工商
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金融业
务部副总经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金融业务部资深专家。
钱学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福建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部总经理、
福建联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部首席代表、上海富成证券公司助理总裁、英国渣打银
行私人银行北京分行筹备组成员、《银行家》杂志社副社长、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助理研
究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分析组主笔、中国社科院陆家嘴研究基地副秘书长、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社科院上市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
2.监事会成员
秦江卫先生,监事,硕士。历任太原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处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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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2004年加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历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
司风险法规部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首席风控官,兼任风控合规总部总经理。
赵星明先生,监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
副处长,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秘书长,君安证券香港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戴宏明先生,监事,本科。历任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交易主管,国泰君安证券公司
部门主管,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中心总监,现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交易
师(总助级)兼交易中心总监。
梅律吾先生,监事,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研究员,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监、
指数投资组副总监,现任指数组负责人。
3.经理层成员
齐斌先生,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干部学院团委书
记、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职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划财务司股份制处主任科
员、中国驻新加坡使馆商务参赞处一等秘书、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
中化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2019
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
杨谷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CFA。曾任平安证券公司综合研究所研究员,
西北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2003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权益投资
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田冲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硕士。曾任深圳市邮电局红荔储汇证券营业部
工程师、光大证券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2004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
息技术部总监,运营保障部总监,网络金融部总监,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首席信息官。
马宏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职员、中化财务公司证券
部职员、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证券部投资总监、资产管理二部副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2016年加入诺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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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任基金经理
谢志华先生,中国国籍,同济大学应用数学专业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先后
任职于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益类品种的研究、
投资工作。曾于2010年8月至2012年8月任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基金经理,2011年3
月至2012年8月任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基金经理。2012年8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任投资经理,现任固定收益事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2013年11月至2016年2
月任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任诺安裕鑫收益
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6月至2016年3月任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基金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3月任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
2013年8月至2016年3月任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4年11月
至2017年6月任诺安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诺安利鑫保
本混合及诺安景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任诺安益鑫保本混合
基金经理,2016年2月至2018年3月任诺安安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至
2018年1月任诺安利鑫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4月至2018年5月任诺安和鑫保本混合
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至
2018年7月任诺安景鑫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6月至2019年1月任诺安行业轮动混合
基金经理,2013年5月至2019年6月任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3年5月起任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12月起任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基金经理,2014
年11月起任诺安聚利债券基金经理,2016年2月起任诺安理财宝货币、诺安聚鑫宝货
币及诺安货币基金经理,2018年5月起任诺安天天宝货币基金经理,2018年7月起任
诺安汇利混合基金经理,2019年3月起任诺安鼎利混合基金经理。
岳帅,男,中国国籍,本科,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