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
募说明书
(2020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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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于2006
年8月16日发布旗下基金更名公告,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原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中海分
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基金代码不作
变更。公告内容详见当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本公司网站。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67号文批准公开发售。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5年6月16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本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
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
市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
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
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
险品种。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
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
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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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的本次更新为依据《信息披露办法》及《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的修订所作出的相应更新,其中高级管理人员更新截止至2020年4月16
日,其余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至2019年12月16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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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料摘要
基金名称: 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投资目标: 主要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中那些现金股息率高、分红稳定的高品
质上市公司和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各类债券,在控制风险、
确保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以获取高比例分红收益和资本相
对增值的方式来谋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为股票的投资比例为35%-95%;债券及现金的投资比例
为5%-65%,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收益分配: 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至多分红十二次;投资者可
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
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
认购费率: 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认购金额(含认购费)的1.5%
募集对象: 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
投资基金的除外)
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的1.7%。
赎回费率: 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最
高不超过赎回总额的0.5%
申购、赎回开始时间:自基金成立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时间起开始办理
基金份额净值: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
到0.0001元,舍去部分归属基金资产,并于T+1日公告
基金份额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会计期间: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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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后面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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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绪 言 ......................................................................................................................5
二、释 义 ......................................................................................................................6
三、基金管理人 ..........................................................................................................10
四、基金托管人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21
六、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 ..........................................................................61
七、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72
八、基金的投资 ..........................................................................................................79
九、基金业绩 ..............................................................................................................83
十、基金的财产 ..........................................................................................................84
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85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92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93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5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96
十六、基金的风险揭示 ..............................................................................................99
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104
十八、基金合同摘要 ................................................................................................106
十九、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19
二十、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124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28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30
二十三、备查文件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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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 言
本基金由本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以及《中海分红
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
发售募集。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等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基本策
略、风险、费率、管理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
投资决策前应当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
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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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基金合同当事人对其的合法修订
招募说明书: 指《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后招募说明书: 指《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后招募说明书》,是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文件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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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更新后招募说明书取得和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帐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清算及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帐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用以记录各自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帐户
直销机构: 指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有关规定,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销售代理协议,代为办理销售服务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基金投资者或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元: 指人民币元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基金认购 截止日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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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达到法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的日期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单个开放日针对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该基金的巨额赎回。单个开放日的净赎回申请,是指该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加上基金转换中该基金的转出申请,再扣除当日发生的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及基金转换中该基金的转入申请之和后得到的余额
基金转换: 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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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转换为该基金管理人全部或部分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指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表示持有人对基金享有资产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和其他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凭证
基金收益: 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票据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及从事的其他投资等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其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与负债的价值,用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收益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向社会公众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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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不能避免、无法克服的事件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变更;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自然或人为破坏造成的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战争或动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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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设立日期:2004年3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杨皓鹏
总经理:杨皓鹏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壹亿肆仟陆佰陆拾陆万陆仟柒佰元人民币
联系人:葛玮赓
联系电话:021-3842980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1.59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409%
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黄晓峰先生,董事长。中国人民大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海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历任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助教,国家海洋局管
理司主任科员,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计划项目处、经济评价处干部、保险处保险
主管,中海石油有限公司税收保险岗、代理融资岗位经理、资金部副总监、代理
总监、总监,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庞建先生,董事。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中海石油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历任渤海石油公司对外合作部计划财务部外事会计,渤海
13/03合作区联管会财务专业代表,10/15、11/19、06/17合作区联管会财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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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审计部干部,中海会计审计公司第三业务处干部、审
计业务三部经理(副处级),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三处处
长、项目审计经理、审计监察部投资项目审计调查经理、内审岗经理,中国海洋
石油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副总经理兼审计中心主任,中国海洋石油国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
总公司资金部总经理。
杨皓鹏先生,董事。复旦大学硕士。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中
海恒信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
部总裁秘书、托管部项目经理、自有资金及信息管理部综合业务经理、办公室主
任、党委秘书、人力资源部经理、资产经营部经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代理督察长。
彭焰宝先生,董事。清华大学学士。现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华
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历任无锡市证券公司(国联证券前身)交易员,国联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无锡市国联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锡洲
国际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期间曾兼任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风控
总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副总裁、总裁。
江志强先生,董事。东南大学硕士。现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历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财富管理中心
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
Philippe CIEUTAT先生,董事。法国国籍。ESSEC管理研究生院硕士。现任
爱德蒙得洛希尔(法国)执行委员、总干事。历任Mazars & Guerard审计咨询公司
高级金融审计员,汇丰银行集团金融服务高级审计经理,汇丰银行全球资产管理
公司财务总监,汇丰银行(法国)战略和计划主管,爱德蒙得洛希尔(巴黎)执
行委员、财务及行政总监/爱德蒙得洛希尔(南非)执行副总监/爱德蒙得洛希尔
集团财务总监、爱德蒙得洛希尔(法国)执行副总监。
陈道富先生,独立董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博士。现任国务院发展研
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曾任中关村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金融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
WANG WEIDONG(王卫东)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国籍。芝加哥大学博士。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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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历任Sidley Austin(盛德律师事务所)芝加哥
总部律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国际MBA项目访问教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军先生,独立董事。复旦大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中国经
济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当代中国经济”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复旦发展研究
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中心主
任。历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2、监事会成员
张悦女士,监事长。中海石油大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中海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党委委员、合规总监。历任北京石油交易所交易部副经理,中国海洋石油
东海公司计财部会计、企管部企业管理岗,中海石油总公司平湖生产项目计财部
经理,中海石油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计财部岗位经理,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计
划财务部会计、计划财务部经理、稽核审计部经理、纪委副书记、合规总监、党
办主任、信托事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总稽核。
Pascal CHARLOT(夏乐博)先生,监事。法国国籍。法国埃夫里大学硕士、
法国国立电信管理学院硕士。现任爱德蒙得洛希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会成员、执行总监、营运总监、第1类和第9类受规管活动的负责人员,爱德蒙得
洛希尔集团亚太区财务长以及爱德蒙得洛希尔(瑞士)业务发展经理。历任法国
巴黎银行全球IT部门客户经理、法国巴黎银行新加坡分行项目经理、爱德蒙得洛
希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爱德蒙得洛希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营
运总监、第1类和第9类受规管活动的负责人员、爱德蒙得洛希尔(瑞士)商务拓
展部高级副总裁。
吴幸,职工监事。悉尼大学硕士。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
总经理。历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员、人力资源高级经理。
章悦,职工监事。复旦大学硕士。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
经理。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蒂森克虏伯电梯有限公司中国区总部
内审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风险管理部高级内审经理、监察
稽核部部门主管、监察稽核部部门总经理助理。
3、高级管理人员
杨皓鹏先生,总经理。复旦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历任中海信托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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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综合管理部总裁秘书、托管部项目经理、自有资金及信息管理部综合业务经
理、办公室主任、党委秘书、人力资源部经理、资产经营部经理。2017年7月进
入本公司工作,曾任总经理助理,2017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期间2017年11
月至2018年3月兼任本公司代理督察长),201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7年11
月至今任中海恒信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乐军先生,督察长。厦门大学法律硕士。历任北京近铁运通运输有限公司
厦门分公司职员、上海市公安局副主任科员、上海证监局主任科员、海富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总监。2018年2月进入本公司工作,2018年3月至今任本公
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邱红丽女士,英国纽卡斯尔大学跨文化交流与国际管理专业硕士。历任大连
龙日木制品有限公司会计,交通银行大连开发区分行会计主管,上海康时信息系
统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尊龙实业(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4月进入我
公司工作,历任定量财务分析师、分析师、高级分析师、高级分析师兼基金经理
助理、研究副总监、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任中
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中海分红增利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中海混改红利主题精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6月16日生效,历任基金经理如下表:
基金经理姓名 管理本基金时间
李涛 2005年6月16日-2007年7月9日
王雄辉 2007年7月10日-2008年4月14日
李延刚 刘文超 2008年4月15日-2009年5月20日
李延刚 2009年5月21日-2009年6月1日
李延刚 陶林健 2009年6月2日-2009年6月22日
陶林健 2009年6月23日-2011年2月17日
笪菲 2011年2月18日-2011年6月8日
笪菲、吕晓峰 2011年6月9日-2012年7月9日
笪菲 2012年7月10日-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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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红丽 2014年11月18日-至今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杨皓鹏先生,主任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陆成来先生,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代固定收益部
总经理、代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代资产管理一部总经理、代投资总监。
许定晴女士,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
资总监、基金经理。
邱红丽女士,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刘俊先生,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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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
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
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
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
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
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
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
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
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
创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