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年4月21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更名而来。
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09
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221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合同于2010年6月25日正式生效。
2014年1月8日,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基金名称及投资细节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同时将大会决议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备案。2014年1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汇添富
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4]23号),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
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手续完成,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即日起,原《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
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更名为“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同时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等投资细节相应调整。
根据基金管理人2015年8月5日刊登的《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变更旗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
公告》,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8月5日起更名为
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混
合(QDII);基金代码:470888;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海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所投资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
生波动。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从而获取基金投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主要分为:一是境外投资产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汇率风
险和政治风险等;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税务风险、法律风险和衍生品风险等。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
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
适应。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
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
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
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中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
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
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销售适当性风险评价”,不
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
与“基金的投资”章节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
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50%的除外。
本基金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
引(试行)》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等其他信息一并更新,更新所载
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4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12
月31日。
目录
一、 绪言 ........................................................................ 4
二、 释义 ........................................................................ 5
三、 风险揭示 ................................................................... 12
四、 基金的投资 ................................................................. 18
五、 基金的业绩 ................................................................. 35
六、 基金管理人 ................................................................. 37
七、 基金的历史沿革 ............................................................. 49
八、 基金的存续 ................................................................. 50
九、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51
十、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1
十一、 基金的财产 ............................................................... 64
十二、 基金资产估值 ............................................................. 66
十三、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1
十四、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3
十五、 基金的信息披露 ........................................................... 74
十六、 侧袋机制 ................................................................. 80
十七、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83
十八、 基金托管人 ............................................................... 86
十九、 境外托管人 ............................................................... 91
二十、 相关服务机构 ............................................................. 93
二十一、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5
二十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2
二十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142
二十四、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44
二十五、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146
二十六、 备查文件 .............................................................. 147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
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
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及《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合同、《基金合同》 指《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 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
法》
《通知》 《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
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指《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即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
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汇添富香港优
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
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
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
权的机构
外管局 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的代表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托管人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其
签订的合同,为本基金提供境外资产托管服务的境
外金融机构
境外投资顾问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管理人与其
签订的合同,为本基金境外证券投资提供证券买卖
建议或投资组合管理等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基金
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运作情况选择、更换或撤销境
外投资顾问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
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
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
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
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
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
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
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
体和其他组织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
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
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中的基金 指投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其投资组合由
各种基金组成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境外主要市场 指本基金主要投资的、与中国证监会签订了双边监
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香港、
澳大利亚、新加坡和新西兰;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证
券市场环境、基金投资组合构成情况和业绩比较基
准等的变化,调整对境外主要市场的解释,并在招
募说明书更新中列示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
作日
T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
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
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
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
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
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
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
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
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
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
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
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
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
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
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
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
息和本基金应收的款项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
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指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
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中国证
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
公司行为信息 指证券发行人所公告的会或将会影响到基金资产
的价值及权益的任何未完成或已完成的行动,及其
他与本基金持仓证券所投资的发行公司有关的重
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派发、配股、提前赎回
等信息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
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
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媒介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
客观事件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
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灾、政府征用、
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
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
或停止交易等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
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
限资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
整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侧袋机制 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
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
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
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
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特定资产 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
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
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三、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香港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
产生波动。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分为如下两类,一是境外投资产品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等;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
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税务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法律
风险、衍生品风险等。
一、境外投资产品风险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因素如基础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变化
或由于这些市场因素的波动率的变化而引起的证券价格的非预期变化,并产生损
失的可能性。
由于本基金将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因此一方面基金净值会因香港证券市场
的整体变化而出现价格波动。另一方面,香港地区在处于不同的产业经济循环周
期的情况下,也将对基金的投资绩效产生影响。
2、汇率风险
一方面,本基金每日的净资产价值以人民币计价,因此当汇率发生变动时,
将会影响到人民币计价的净资产价值。另一方面,对应资产可能投资于以非美元
报价的各类资产,因此非美元资产的表现将受资产所持货币兑美元的汇率变动所
影响。
3、政治风险
本基金以香港为主要的投资地区,因此香港地区政治、社会或经济情势的变
动(包括天然灾害、战争、暴动或罢工等),都可能对本基金所参与的投资市场或
投资产品造成直接或者是间接的负面冲击。本基金将在内部及外部研究机构的支
持下,密切关注香港地区政治、经济和产业政策的变化,适时调整投资策略以应
对政治风险的变化。
二、开放式基金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证券价格和证券利息的损失。利率风险
是债券投资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息票利率、期限和到期收益率水平都将影响债券
的利率风险水平。国家或地区的利率变动还将影响该地区的经济与汇率等。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券发行人是否能够实现发行时的承诺,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
风险。一般认为:国债的信用风险可以视为零,而其它债券的信用风险可按专业
机构的信用评级确定,信用等级的变化或市场对某一信用等级水平下债券利率的
变化都会迅速的改变债券的价格,从而影响到基金资产。投资标的可能因财务结
构恶化或整体产业衰退,致使专业评级机构调降该投资标的债信,进而使得该投
资标的产生潜在资本损失的风险。但本基金主要采取股票组合管理,信用风险相
对较低。衍生品有一定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可通过严格筛选交易对手来控制。
3、流动性风险及风险管理方法说明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
者赎回款项的风险。开放式基金要随时应对投资者的赎回,如果基金资产不能迅
速转变成现金,或者变现为现金时对基金资金净值产生不利的影响,都会影响基
金运作和收益水平。尤其是在发生巨额赎回时,如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可能
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可能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1)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1)投资市场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香港证券市场公开上市的股票、固定收益产品、基金、货
币市场工具等金融工具。上述资产均存在规范的交易场所、运作时间长,市场透
明度较高,运作方式规范,历史流动性状况良好,正常情况下能够及时满足基金
变现需求,保证基金按时应对赎回要求。极端市场情况下,上述资产可能出现流
动性不足,导致基金资产无法变现,从而影响投资者按时收到赎回款项。根据过
往经验统计,绝大部分时间上述资产流动性充裕,流动性风险可控,当遇到极端
市场情况时,基金管理人会按照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启动流动性
风险应对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投资行业的流动性风险
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将在考虑各细分行业生命周期、景气程度、估值水平
以及股票市场行业轮动规律的基础上决定各细分行业的配置,同时本基金将根据
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对各细分行业配置进行动态调整。
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
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
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
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因此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的行业配置较为灵活,在综合考虑宏观因素及
行业基本面的前提下进行配置,不以投资于某单一行业为投资目标,行业分散度
较高,受到单一行业流动性风险的影响较小。
3)投资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针对流动性较低资产的投资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以降低基金的流动性
风险:针对境外市场投资,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
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
种,防范流动性风险。同时,结合市场流动性特点,本基金将合理安排组合流动
性,统筹考虑投资者申购赎回特征和客户大额资金流向特征,以确定本基金在不
同投资品种的配置比例,确保流动性充裕。
(2)本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为普通开放式基金,投资人可在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和赎回业务。为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优先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将合理控制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审慎确认申购
赎回业务申请,包括但不限于:
1)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本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具体措施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九、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3)巨额赎回情形下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当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经内部决策,并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后,将运用多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以应对
流动性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1)延缓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2)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3)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措施。
具体措施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九、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
下,可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
赎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
施。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可综合运用包
括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
回费、暂停基金估值、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投资者将面临其赎回申
请被拒绝或延期办理、赎回款项延缓支付,或面临赎回成本或申购成本较高等的
风险。
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主要是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可能引致风险。例如,越权违
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
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
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境外资产托管人、登记结算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