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鑫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鑫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4年7月11日起至2014年8月11日17:00止,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议案已于2014年8月12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详细内容请见2014年8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上刊登的《金鑫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金鑫基金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金鑫基金于2014年8月18日复牌。
复牌后基金管理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发布《金鑫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