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8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科瑞封闭
基金主代码
500056
交易代码
50005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2年3月12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00,000,0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2002年3月12日至2017年3月11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2年3月20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主要投资于价值被市场绝对或相对低估的股票。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控制股票投资组合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的增值。
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对宏观经济和市场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间的资产配置。当判断股票市场趋势向好时,基金管理人采取积极进取的投资方式,加大股票投资比例,降低债券投资、现金的比例,力求取得较好的资本增值收益;当预测股票市场走势趋淡时,则降低股票投资比例,加大债券投资和现金比例,避免股票市场大幅下挫时引起的资产损失。基金管理人主要选择公司价值被市场相对和绝对低估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无
风险收益特征
无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南
汤嵩彦
联系电话
020-85102688
95559
电子邮箱
service@efunds.com.cn
tangsy@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95559
传真
020-85104666
021-627012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e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3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96,367,252.94
本期利润
-887,250,154.8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95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3.6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6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12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809,330,531.6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364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7.71%
1.50%
-
-
-
-
过去三个月
4.70%
2.02%
-
-
-
-
过去六个月
-13.62%
4.53%
-
-
-
-
过去一年
-14.96%
5.15%
-
-
-
-
过去三年
59.22%
3.96%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19.54%
3.07%
-
-
-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科瑞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历史走势图
(2002年3月12日至2016年6月30日)
/
注:1. 本基金基金合同未规定业绩比较基准。
2.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19.54%。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注册资本1.2亿元,旗下设有北京、广州、上海、成都、南京、大连分公司和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易方达秉承“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宗旨,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运作和团队合作实现持续稳健增长”的经营理念,以严格的管理、规范的运作和良好的投资业绩,赢得市场认可。2004年10月,易方达取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5年8月,易方达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7年12月,易方达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2008年2月,易方达获得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截至2016年6月30日,易方达旗下共管理92只开放式基金、1只封闭式基金和多个全国社保基金资产组合、企业年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公募基金总规模4056.91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郑希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投资一部副总经理
2012-09-28
-
10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兼行业研究员、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
常远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01-23
-
6年
博士研究生,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投资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为加强基金流动性管理,本基金安排了相关助理协助基金经理进行现金头寸与流动性管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6次,其中13次为指数及量化投资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3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非指数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上半年A股市场整体呈现快速下跌后震荡分化的行情。2016年上半年,沪深300指数下跌15.47%,上证综指下跌17.22%,中小盘指数下跌20.03%,创业板指数下跌17.92%,创业板综指下跌13.89%。
从宏观经济层面看,全球经济复苏低于预期,美国加息预期放缓,全球流动性持续宽松,在此大背景下,全球风险资产价格震荡较大。
从国内流动性层面看,货币政策保持持续放松,但汇率的波动对国内宽松的货币政策形成一定程度的制约。整体存量资产市场博弈的格局没有改变。
从对实体层面看,工业品、农产品价格回升,周期性行业也出现了整体性的盈利回升。
本基金在2016年上半年保持稳定仓位,依然以成长性投资品种为核心仓位,保持对新能源汽车、半导体、军工等新兴成长类核心品种的占比,同时适时配置了白酒、农业等周期行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36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6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6年下半年,包括大小非解禁在内的资本市场新增供给将被逐步消化,伴随新增资金逐步流入市场,预计整体市场震荡向上,板块轮动加剧。
基于以上判断,本基金在下一阶段将逐步提升仓位水平,增加弹性较大的个股的配置比例以提高组合的进攻性。整体立足中长期盈利成长性和稳定性的原则构建组合,维持以竞争优势明显、估值合理的稳定成长公司为核心的持仓结构,保持组合的流动性和稳定性,并在中小市值股票中寻找能超越周期的个股。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营运总监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研究部、固定收益总部、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金额为1,515,000,002.19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6年上半年度,托管人在科瑞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6年上半年度,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科瑞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进行了4次收益分配,分配金额为1515000002.19元,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6年上半年度,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科瑞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科瑞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32,145,014.13
290,142,282.83
结算备付金
13,880,441.70
22,980,263.13
存出保证金
1,854,377.77
3,138,229.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2,649,802,771.72
4,899,398,673.56
其中:股票投资
2,035,203,414.92
3,811,831,747.36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14,599,356.80
1,087,566,926.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7,352,722.49
15,000,210.97
应收利息
11,886,481.45
31,633,774.6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826,921,809.26
5,262,293,434.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4,579,511.85
29,353,849.66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401,434.50
6,604,305.56
应付托管费
566,905.73
1,100,717.5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246,799.15
11,695,934.20
应交税费
1,307,938.86
1,307,938.86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88,687.54
650,000.00
负债合计
17,591,277.63
50,712,745.8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000,000,000.00
3,000,000,000.00
未分配利润
-190,669,468.37
2,211,580,688.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09,330,531.63
5,211,580,688.6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826,921,809.26
5,262,293,434.54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364元,基金份额总额3,000,000,000.0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科瑞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一、收入
-821,662,106.36
2,020,818,067.58
1.利息收入
18,013,868.22
23,290,558.8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33,301.21
473,498.26
债券利息收入
16,982,473.11
22,817,060.5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98,093.90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48,793,072.66
1,816,259,741.3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454,065,999.26
1,803,875,098.1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2,080,529.06
8,537,252.6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3,192,397.54
3,847,390.5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90,882,901.92
181,267,767.4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减:二、费用
65,588,048.50
78,719,304.30
1.管理人报酬
24,145,460.88
37,063,052.29
2.托管费
4,024,243.40
6,177,175.37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32,612,544.92
32,513,693.72
5.利息支出
-
1,898,940.0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1,898,940.02
6.其他费用
4,805,799.30
1,066,442.9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87,250,154.86
1,942,098,763.2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87,250,154.86
1,942,098,763.28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科瑞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00,000,000.00
2,211,580,688.68
5,211,580,688.6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887,250,154.86
-887,250,154.8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515,000,002.19
-1,515,000,002.19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00,000,000.00
-190,669,468.37
2,809,330,531.6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00,000,000.00
621,413,348.49
3,621,413,348.4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942,098,763.28
1,942,098,763.2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70,000,000.00
-270,000,000.0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00,000,000.00
2,293,512,111.77
5,293,512,111.7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优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科瑞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59号文件“关于同意科瑞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由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及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家发起人共同发起并向社会募集设立。本基金共募集基金份额30亿份,2002年3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2002年3月20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6.4.6 税项
6.4.6.1 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6.4.6.2 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6.4.6.3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
1,253,455,898.48
5.71%
142,622,077.19
0.67%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
1,136,191.43
5.91%
189,797.41
2.62%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
129,843.52
0.68%
-
-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