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科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科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科瑞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科瑞”)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基金科瑞的上市交易,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311号《关于终止科瑞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的决定》)。现将基金科瑞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科瑞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基金科瑞
交易代码:500056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2016年12月30日,即在2016年12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科瑞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基金科瑞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终止上市日:2017年1月3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10月10日17:00期间,基金科瑞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科瑞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6年10月1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科瑞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0月12日发布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科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并于2016年12月1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基金科瑞的上市交易,现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311号文)。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生效
自基金科瑞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易方达科瑞混合型基金”),由《科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科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自同一日起失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1、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基金科瑞份额将转登记至易方达科瑞混合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易方达科瑞混合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科瑞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终止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服务手续。基金管理人在取得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之后,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初始登记。
3、基金科瑞终止上市后,原基金科瑞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即确权登记。基金管理人据此将相应的基金份额转登记至持有人办理确权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此后,持有人方可通过相关销售机构进行易方达科瑞混合型基金份额的赎回等业务。在易方达科瑞混合型基金公告开始确权后,原基金科瑞份额持有人可在确权机构的网点办理确权,详情以基金管理人另外发布的《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为准。
4、办理基金科瑞确权时,投资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销售网点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②填妥并签字或签字加盖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
③销售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出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②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③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④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
⑤销售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注:投资者须保证提供的以上资料复印件内容清晰、无误。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注意事项:
(1)基金科瑞终止上市交易后,易方达科瑞混合型基金开放赎回之前,一般情况下,投资人无法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限制转移措施的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3)原基金科瑞份额持有人若想对其由基金科瑞份额转型而成的易方达科瑞混合型基金份额进行赎回,事先必须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4)原基金科瑞份额持有人因暂未指定交易等原因产生的在基金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未领取现金红利,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科瑞退市后1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的未领取现金红利按基金科瑞终止上市日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易方达科瑞混合型基金基金份额,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相应份额的登记确认。
四、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F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温海萍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F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0-85102506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703室
邮政编码:100033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10-63213377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706-2708室
邮政编码:200121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1-50476668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传真:020-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二)非直销销售机构
详见基金管理人增加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公告。
五、其他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