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及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alaxyasset.com)发布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0058,场内简称:基金银丰,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7年8月14日到期,为消除基金到期及折价的影响,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本基金转型的相关事宜。会议召开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13日上午9时30分。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民族饭店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四)会议登记办理时间:2017年7月13日上午8时开始办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银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1)。
三、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总数、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三)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四)大会主持人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中现场选举两名代表和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进行计票工作;
(五)大会主持人公布监票人、见证律师和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姓名;
(六)大会主持人宣读议案;
(七)享有表决权的与会人员对议案进行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八)监票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对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公证机关对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九)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十)大会公证人发表公证词;
(十一)大会见证律师就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形成的决议的合法性、合规性发表见证意见。
四、权益登记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6月15日。
五、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基金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表;
(三)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
(四)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公证机关公证人员。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提供的文件
(一)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的,应当按七、授权中的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授权文件。
(二)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加盖公章或业务章或其他足以证明相应权利关系之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机构性质为事业单位、社团或其他性质的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或业务章或其他足以证明相应权利关系之印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以下统称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由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填妥并加盖公章或业务章或其他足以证明相应权利关系之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受托人为个人,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需提供受托人加盖公章或业务章或其他足以证明相应权利关系之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更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除直接参会表决外,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以授权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代其行使表决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按下述(三)授权方式列明的方式授权委托他人代理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投资者也可在买入本基金的同时签署授权委托书,待买入申请确认后,授权委托书自动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代理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数计算,每一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则授权无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授权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理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其行使表决权。为便利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行使权利,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为受托人。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情况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建议增加受托人名单,并另行公告。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纸面、电话、网络、短信以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授权,授权方式及程序具体如下:
1、纸面授权
(1)授权委托书样本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的,需填写授权委托书。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alaxyasset.com)下载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2)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的,应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委托人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的,应由委托人填妥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委托人公章,同时提供委托人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纸面授权文件的送交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基金管理人出席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可选择直接送交、邮寄、柜台办理等方式送交纸面授权文件;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或机构出席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由代理人携带授权文件出席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基金管理人出席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授权文件递交安排具体如下:
直接送交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和所需的相关文件直接送交至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20-0860(免长途话费)或021-38568999
邮寄寄送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和所需的相关文件邮寄至本基金管理人,信件封面注明银丰持有人大会授权,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200122
联系人:黄正华、郑夫桦
联系电话:400-820-0860(免长途话费)或021-38568519
2、电话授权(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方便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或021-38568519,确认身份后进行授权。
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主要销售机构的呼叫中心也可主动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由客服坐席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愿进行授权记录并完成授权。
在电话授权过程中,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整个通话将被录音。
3、网络授权(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方便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将在网站(www.galaxyasset.com)设立授权专区,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按照提示进行授权操作。如本基金各主要销售机构能够提供网络授权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通过销售机构的进行网络授权操作。
4、短信授权(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方便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和/或主要销售机构的短信平台(如有)向预留有效手机号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发送授权征集短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回复短信表明授权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原预留手机号码已变更或已不再使用的,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授权。
(四)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现场表决优先规则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授权委托,后又到现场参加会议直接表决,则以直接表决为有效表决,授权委托无效。
2、纸面授权优先规则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及其他方式均进行了有效授权,不论授权时间先后,均以有效的纸面授权为准。
3、最后授权优先规则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不同时间多次通过同一种方式或纸面以外的其他不同方式进行有效授权,无论授权意向是否相同,均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
(五)授权时间的确定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授权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授权委托书的时间为准。如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非纸面方式进行授权,授权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如果授权时间相同但授权意见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六)授权截止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0时。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预登记
(一)预登记时间
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7月12日的每天上午9:00-下午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本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办理预登记。
(二)预登记方式
1、现场方式预登记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选择现场方式预登记的,应在预登记时间内,按照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提供的文件及七、授权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现场预登记的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568号15楼
联系人:黄正华、郑夫桦
联系电话:(021)38568991/38568519
2、传真方式预登记
在预登记时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将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提供的文件及七、授权规定的文件传真给本基金管理人进行预登记。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传真号码:(021)38568501
确认电话:38568519
联系人:郑夫桦
3、关于预登记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预登记情况估计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会情况,以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进行相应准备。已办理预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在会议入场前仍需按照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提供的文件及七、授权的规定提供相应文件办理现场会议登记,请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予以配合。
九、会议召开与决议生效的条件
(一)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为:
(1)亲自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与受托出席会议者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合计不少于50人;
(2)亲自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与受托出席会议者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总份额的50%;
(3)亲自出席会议与受托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100万份基金份额及100万份基金份额以下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合计不少于50人。
(二)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通过的条件为: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一)召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专线:400-820-0860
联系人:郑夫桦
联系电话:400-820-0860或021-38568519
传真:021-38568501
网址:http://www.galaxyasset.com
电子邮件:callcenter@galaxyasset.com
(二)公证机构: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三)见证律师: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十一、重要提示
(一)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或不能做出有效决议,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可能会再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在《基金合同》到期后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入清算流程。
(二)与会人员应当保持会议秩序,服从引导,除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会务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基金托管人代表及本基金管理人邀请的人员以外,大会召集人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干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其他侵犯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召集人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根据需要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的停复牌,具体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alaxyasset.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了解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宜。
(五)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三日
附件1:关于银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3:《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草案)》
附件1:关于银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0058,场内简称:基金银丰)将于2017年8月14日到期,为消除基金到期及折价的影响,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并召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以下简称转型方案)见本议案之附件。
转型方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转型方案办理银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型的具体时间等,并可以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其他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关于银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之附件: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17年8月14日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拟对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的部分条款。
一、方案要点
(一)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及更名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在完成有关转型程序后,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基金管理人拟将转型后的基金名称变更为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二)调整基金存续期限
存续期调整为不定期。
(三)选择期安排、申请终止交易及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转型实施前预留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2017年6月13日至7月21日(除基金管理人根据需要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的停牌日外)为银丰证券投资基金的选择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选择期内作出卖出或继续持有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型的具体时间,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或提前终止基金的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取得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之后,将投资人权益数据转登记到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系统,进行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初始登记,并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
(四)基金投资调整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等条款调整如下:
1、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的基本面、经营状况进行深入研究,精选出质地优秀、成长性良好的公司进行投资,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2、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45%-90%;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3、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研究部门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重点关注包括、GDP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净出口增速、通胀率、货币供应、利率等宏观指标的变化趋势,关注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在深入分析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评估宏观经济运行及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方向和力度,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研判,提出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和行业景气变化、以及上市公司成长潜力的基础上,制定并适时调整股票配置比例及投资策略,通过优选具有良好成长性、成长质量优良、估值相对合理的股票进行投资,以谋求超额收益。
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精选个股策略,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对企业内在价值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进一步挖掘出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其中重点考察指标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A、业务价值
寻找具有产品定价能力、创新技术、资金密集、优势品牌、健全的销售网络及售后服务、规模经济等一种或多种特征的上市公司,这些公司既能够在经济增长时能创造持续性的成长,同时在经济衰退时期亦能凭借其以上优势具有相对明显稳定的增长或成长优势,具有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盈利能力,实现长期资本增值。
B、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对于成长、价值、收益三种不同类型的股票设定不同的估值指标,主要包括:
成长型股票:衡量成长型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主要指标为市盈率除以盈利增长率(PEG),本基金管理人在选股时将会谨慎地选择价格与其预期增长速度相匹配的股票。
价值型股票:本基金管理人将主要考察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资本成本,在选取价值型股票时,将根据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资本成本的相对水平判断其合理价值,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
收益型股票: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市公司的股息率,对股票进行收益评价,选取能够保持持续派息且分红率较高的股票进行投资。
C、公司治理及管理能力
本基金管理人将全面评价公司治理、管理层的管理能力等综合因素,为投资决策提供公司治理及管理能力方面的依据。
D、自由现金流量与分红政策
本基金管理人注重企业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以及稳定透明的分红派息政策,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优先股投资的具体策略,并关注上市公司有关信息披露情况及相关财会税务处理方式,积极稳妥地进行优先股投资。
(3)债券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依据各债券品种绝对收益率水平、流动性、供求关系、信用风险环境和利差波动趋势、利率敏感性、机构投资者行为倾向等进行综合分析,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构建及调整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债券投资以久期管理为核心,采取久期配置、利率预期、收益率曲线估值、类属配置、单券选择、附权债、回购杠杆、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策略。
1)久期选择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的未来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考虑信用溢价对久期的影响,若经济下行,预期利率将持续下行的同时,长久期产品比短久期产品将面临更多的信用风险,信用溢价要求更高。因此应缩短久期,并尽量配置更多的信用级别较高的产品。
2)收益率曲线分析
本基金除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影响之外,还将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的预期,并适时调整基金的债券投资组合。
3)债券类属选择
本基金依据宏观经济层面的信用风险周期和代表性行业的信用风险结构变化,做出信用风险收缩或扩张的基本判断。根据对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等债券品种与同期限国债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预期,主动调整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个债选择
本基金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并结合债券的信用评级、流动性、息票率、税赋等因素,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对于含权类债券品种,如可转债等,本基金还将结合公司基本面分析,综合运用衍生工具定价模型分析债券的内在价值。
流动性策略
为合理控制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并满足本基金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在投资管理中将持有债券的组合久期进行动态调整。
信用分析策略
为了确保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获得稳定的收益,本基金通过对信用债券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结合流动性、信用利差、信用评级、违约风险等的综合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用债券产品进行投资。
5)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债券市场收益率情况及资金成本水平,实时把握不同市场和不同期限品种之间的收益率差异,在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采取适度的回购杠杆操作,有效增厚基金资产收益。
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票面利率较高、信用风险较大、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征,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品种进行投资。
7)附权债券投资
附权债券指对债券发行体授予某种期权,或者赋予债券投资者某种期权,从而使债券发行体或投资者有了某种灵活的选择余地,从而增强该种金融工具对不同发行体融资的灵活性,也增强对各类投资者的吸引力。
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并结合市场流动性,投资具有较高预期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公司)债券,其投资人具有在一定条件下转股和回售的权利,因此其理论价值应当等于作为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加上可转换公司债内含期权价值,是一种既具有债性,又具有股性的混合债券产品,具有抵御价格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
其他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利用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计算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的债券的期权调整利差(OAS),作为此类债券投资估值的主要依据。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分析,并运用久期管理、类属配置和单券选择等积极策略,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时,还将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的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于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有效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积极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股票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并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具体而言,本基金的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包括套期保值时机选择策略、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展期策略、保证金管理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等。
本基金在运用股指期货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审慎地获取相应的超额收益,通过股指期货对股票的多头替代和稳健资产仓位的增加,实现可转移阿尔法,并通过股指期货与股票的多空比例调整,获取风险资产的选股阿尔法。
基金管理人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此外,基金管理人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4、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45%-9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总资产不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