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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国金标普中国A股低波红利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基金账户号/证券账户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终止国金标普中国A股低波红利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1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持
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未填、多填、表决意见模
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
视为弃权表决,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
金份额总数;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
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
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本表决票可从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fund.com)下载并打印,或从报
纸上剪裁、复印。
3、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证券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
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证券账户号,其他情况可
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