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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3月29日
送出日期:2022年3月3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科创主题混合 基金代码 50107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06-11
市日期 2019-12-20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封闭运作期指自基金合
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
3年后的年度对日止的期
间,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
不开放申购、赎回。封闭
运作期内基金上市交易
后,投资者可将在其持有
的场外基金份额通过办
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转
至场内后上市交易。封闭
运作方式 开放式(其它开放式) 开放频率 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
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基金名称调整为
“华安智联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本基
金自转为上市开放式基
金(LOF)之日起30天内
开始办理场内与场外份
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
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
公告中规定。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03-08
基金经理的日期
朱才敏
证券从业日期 2007-07-01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03-28
基金经理的日期
李欣
证券从业日期 2009-11-17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
投资目标
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一)封闭运作期内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科创板、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
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
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
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100%;投资于科创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
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
投资范围 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二)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科创板、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0%-45%。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及其他金
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一)封闭运作期内
1、资产配置策略;2、科创主题界定;3、战略配售投资策略;4、科
创板股票投资策略;5、其他股票投资策略;6、固定收益产品投资策
略;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8、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券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9、存托
主要投资策略
凭证投资策略。
(二)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
1、资产配置策略;2、科创板股票投资策略;3、其他股票投资策略;
4、债券投资策略;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策略;7、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一)封闭运作期内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4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60%
(二)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基金的过往业绩
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作为上市基金存在的风险、科创板股
票投资风险、战略配售股票投资的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管理
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三)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作为上市基金存在的风险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进入三年的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内投资者不能申购、赎回基
金份额。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内,基金份额可上市交易,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买卖基金份额。
受市场供需关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折溢价风险。此
外,由于上市期间可能因特定原因导致基金停牌,投资者在停牌期间不能买卖基金份额,产
生风险;同时,可能因上市后流动性不足导致基金份额产生流动性风险。另外,在不符合上
市交易要求或本基金所约定的特定情形下,本基金存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可能。
2、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以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将面临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等。
3、战略配售无法参与或未获配的风险
引入战略投资者是股票发行人的或有选择权,可以选择是否引入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并可根据自身需求确定战略投资者,因此本基金存在无法参与战略配售或未获配的风险。
4、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
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
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
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
持证券在国内市场尚处发展初期,具有低流动性、高收益的特征,并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6、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
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
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
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
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
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
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
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