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安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博时安康定开债(LOF)
基金主代码 50110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02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博时安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博时安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8年8月20日
赎回起始日 2018年8月20日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2017年02月17日至2017年08月17日止。本基金第一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18年8月20日至2017年08月24日,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本基金第二个封闭期为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8个月的期间。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开放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场外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本基金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1)场外申购时,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50万元 0.60%
50万元≤M<300万元 0.30%
300万元≤M<500万元 0.08%
M≥500万元 1000元/笔
(2)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该类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赎回份额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Y<7日 1.5%
7日≤Y<30日 0.5%
Y≥30日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销售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 是否开通申赎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7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9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10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是
11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是
12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13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是
1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15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16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17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是
1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19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是
20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是
21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22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23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24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是
25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26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27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是
28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29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30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上市交易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博时安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第一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3)2018年8月20日至2017年08月24日为本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