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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变更基金名称及相关安排的公告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场内简称为“科创红土”,场内扩位简称为“科创红土”,场外简称为“红
土科技创新3年封闭混合”,基金代码为“501201”)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7月
23日生效,并于2021年3月5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为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三年为封闭运作期。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将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调整为“红
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并接受场内、场外申购和赎回。
鉴于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即将届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名称变更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将于2023年7月23日届满,本基
金自2023年7月24日起自动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并接受场外、场内
申购赎回,基金名称将变更为“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更名后,场内简称为“科创红土”,扩位简称为“科创红土LOF”,场
外简称为“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LOF)”,基金代码为501201。
二、相对应本基金法律文件进行修订、更新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因本基金封闭
运作期届满转型并更名、法律法规的更新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
订内容详见附件《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修订后的《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托管协议》自2023年7月24日起生效,本基金将适用其中封闭运作期届满开放
后的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相应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安排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将于2023年7月24日起开
放日常场外、场内申购赎回、定投和转换等业务,二级市场交易仍照常办理,详
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对于投资者在本基金更名前持有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将自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注册登记日起连续计算。
对于投资者在本基金更名前持有的场外份额,本基金更名后,其收益分配方
式将继承更名前的收益分配方式。对于投资者在本基金更名前持有的场内份额,
本基金更名后,其收益分配方式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请投资者务必及时查询、
核对持有的本基金更名后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具体收益分配方式以登记结
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及相关安排予以说明。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开放后,基金的
投资组合比例将按基金合同关于封闭运作期届满开放后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封
闭运作期内的战略配售策略将不再适用。投资者欲了解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
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相关安排做适当调
整。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
网址:www.htcxfund.cn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
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20日
附件: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基金合同条款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首页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全文 指定媒介、指定网站、指定报刊 规定媒介、规定网站、规定报刊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
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三、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三、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
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开房后更名而来。红土创新科技创新
“中国证监会”)注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
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
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
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基金合同更名后,基金
合同相应修订为《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
12、《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12、《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
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23、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
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一、基金名称一、基金名称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第三部分基金
资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
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
第八部分基金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合同当事人及
法定代表人:高峰法定代表人:阮菲
权利义务
设立日期:2014年6月18日设立日期:2014年6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证监许可字[2014]562号证监许可字[2014]56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33011866联系电话:0755~33011866
第十九部分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金的信息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
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出发点,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性、简明性和易得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
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并保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全国
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定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
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报刊基金站”,包
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
资料。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
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将年度报告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将年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
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
务所审计。计师事务所审计。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
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
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
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
上。限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附件: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基金合同条款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首页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全文 指定媒介、指定网站、指定报刊 规定媒介、规定网站、规定报刊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峰成立时间:2014年6月18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4]562号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 (一)基金管理人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阮菲成立时间:2014年6月18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4]562号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755)33011866电话:(0755)33011866
传真:(0755)33011855传真:(0755)33011855
联系人:刘瑛联系人:汤凯越
三、基金托管人对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基金管理人的业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务监督和核查(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
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
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内,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内,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100%,其中,投资于科技创新主题相关证券资产比0%~100%,其中,投资于科技创新主题相关证券资产比例
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同业存单的比例不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同业存单的比例不得
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超过基金资产的20%
本基金转型为普通上市开放型基金(LOF)后,本基金股本基金转型为普通上市开放型基金(LOF)后,本基金股票
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科技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科技创新
创新主题相关证券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主题相关证券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
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收申购款等。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
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科技创新主题证券清单并定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期或不定期更新,基金托管人仅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证
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券清单履行监督责任。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
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6、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监督6、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监督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规范基金投(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基金投资非公
资非公开发行证券行为的紧急通知》、《关于基金投资非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
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法规规定。
律法规规定。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
原件分别应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除本协议另的原件分别应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除本协议
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
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
人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寄等理人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寄
安全方式将合同原件送达基金托管人处。合同原件应存放等安全方式将合同原件送达基金托管人处。合同原件应存
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门15年以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门,保存期
上。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清算和交收中的责任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清算和交收中的责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任
七、交易及清算交务规则,签订《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用以具体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
收安排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证券交易资金结算业务中的业务规则,签订《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用以具体明确
责任。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证券交易资金结算业务中的责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资金清算任。
交割,全部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办理。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资金
本基金证券投资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管人通过中国证券清算交割,全部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办理。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其他相本基金证券投资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管人通过中国
关登记结算机构及清算代理银行办理。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其他
如果因基金托管人原因在清算和交收中造成基金财产的相关登记结算机构及清算代理银行办理。
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因为基如果因基金托管人原因在清算和交收中造成基金财产
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或违反双方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因为
签订的《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而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或违反双方
难和风险的,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签订的《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而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
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难和风险的,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
承担。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及基金托管人造成的损失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基金年报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
十、基金信息披露
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的基金信息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全国性报刊
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以下简称“规定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
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网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报刊基金站”,包括基金
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等指定媒介公开披露。网站)等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
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规定报刊或基金托管人的互
联网网站等规定媒介公开披露。
十六、托管协议的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
变更、终止与基金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
财产的清算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
员。人员。
4、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4、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
十七、违约责任计算机病毒攻击及其它非托管人故意造成的意外事故。算机病毒攻击及其它非托管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意外
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