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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证全球积极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2月13日
送出日期:2025年2月1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兴证全球积极配置混合(FOF-LOF) 基金代码 501215
下属基金简称 兴证全球积极配置混合(FOF-LOF)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501215
基金管理人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1月12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1年11月19日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
基金经理 林国怀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11月12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7月1日
基金经理 刘水清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5年2月13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6年7月16日
其他 场内简称:积极FOF,扩位简称:积极配置FOF 兴证全球积极配置三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封闭运作期于2024年11月11日届满,自2024年11月12日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兴证全球积极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
注: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的相关规定,包括资管相关行业从业经历。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阅读《兴证全球积极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优选基金积极把握基金市场的投资机会,力求基金资产的
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目标比例中枢为85%,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本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为开放式基金的前后各3个月内,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前述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 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为开放式基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可细分为: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优选基金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公募REITs投资策略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70%+MSCI世界指数(MSCI World Index)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5%+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盘价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买卖本基金A类份额,受市场供需关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折溢价风险。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风险评级为R3。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比例为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
2、2021年数据统计期间为2021年11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数据按实
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M 1.5% 场外份额
100万≤M<500万 1.2% 场外份额
M≥500万 1,000元/笔 场外份额
赎回费 N<30天 1.5% 场外份额
30天≤N<365天 0.5% 场外份额
365天≤N<730天 0.25% 场外份额
N≥730天 0 场外份额
注:A份额的场内交易费用按照上交所规定执行。
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场内销售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赎回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参照场外赎回费率执行。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1%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6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 -%
注:1、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
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3、披露相应费用年金额的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兴证全球积极配置混合(FOF-LOF)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1.26%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
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
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中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基金中基金,基金净值会因
为证券市场波动、所投资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
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
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基金份额净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基金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科创板上市的股票、北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属于《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
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的投资范围中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且投资科创板股
票、北交所股票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
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
资于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
股票、北交所股票。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进行投资决策和风
险管理,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REITs,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
流动性风险;终止上市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等。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
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REITs,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REITs。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
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
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
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
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商品基金,因此将间接承担商品基金可能面临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投资商品期货合约
的风险、盯市风险等商品投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三年封闭运作,本基金的封闭期内投资人不能申购、赎回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
金份额,但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LOF)
后,投资人可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渠道申购与赎回A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场外渠道申购与赎回C类基金份
额。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买卖A类基金份额,受市场供需关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投资者买卖A类基金份
额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折溢价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
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
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
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
基金。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概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概要中的净值表现、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送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
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与本基金有关的以下资料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等规定网站:
(1)基金合同及其修订、托管协议及其修订、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5)与本基金有关的其他重要资料。
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qfunds.com
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78-0099(免长话费)、021-38824536
通过在线客服直接咨询或转人工咨询相关事宜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摘要文件,仅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各方
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各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
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