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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
2022年第4季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01月17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2年10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
场内简称 价值基金LOF
基金主代码 501310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0月25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6,640,770.88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5%。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
股个股衍生品等进行替代。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证券市场,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 华宝价值基金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价值基金LOF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01310 00739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09,161,451.01份 7,479,319.87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2年10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 华宝价值基金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38,708.08 -7,869.88
2.本期利润 7,128,521.64 451,412.45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651 0.0663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5,648,629.68 6,461,184.1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762 0.8639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等于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7.92% 1.44% 8.02% 1.34% -0.10% 0.10%
过去六个月 -4.80% 1.22% -6.65% 1.15% 1.85% 0.07%
过去一年 -1.97% 1.35% -5.46% 1.32% 3.49% 0.03%
过去三年 -13.20% 1.23% -21.77% 1.20% 8.57% 0.03%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2.38% 1.15% -19.03% 1.13% 6.65% 0.02%
华宝价值基金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7.81% 1.44% 8.02% 1.34% -0.21% 0.10%
过去六个月 -4.98% 1.22% -6.65% 1.15% 1.67% 0.07%
过去一年 -2.36% 1.35% -5.46% 1.32% 3.10% 0.03%
过去三年 -14.22% 1.23% -21.77% 1.20% 7.55% 0.03%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2.23% 1.16% -21.49% 1.14% 9.26% 0.02%
注:(1)基金业绩基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收益率×95%+人
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2)净值以及比较基准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
非交易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2019年04月25日,本基金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周晶 本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2018-10-25 - 19年 博士。先后在德亚投资(美国)、华宝基金、汇丰证券(美国)从事风控、投资分析等工作。2011年6月再次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策略部总经理、首席策略分析师、海外投资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15年11月任华宝兴业成熟市场动量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9月起任华宝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9月至2017年8月任华宝兴业中国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起任华宝标普美国品质消费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6年6月起任华宝标普香港上市中国中小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7年4月起任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3月起任华宝港股通恒生香港35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10月起任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9年11月起任华宝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2020年11月起任华宝英国富时1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2月起任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9月起任华宝海外中国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12月起任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杨洋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21-05-11 - 13年 硕士。曾在法兴银行、东北证券从事证券交易、研究、投资管理工作。2014年6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高级分析师、投资经理等职务。2021年5月起任华宝英国富时1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宝标普美国品质消费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宝标普香港
上市中国中小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宝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宝港股通恒生香港35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2年1月起任华宝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2022年9月起任华宝海外中国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以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标普沪港深中
国增强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
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股票库管理制度、中
央交易室制度、防火墙机制、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每日交易日结报告、定期基金投资绩效评
价等机制,确保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
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分析了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
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分析结
果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采用全复制方法跟踪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该指数在沪港深三地上市的股票
中采用量化的方法精选估值偏低的股票。整个基金通过A股和港股通进行交易。该基金于
2018/10/25成立。以下为对影响标的指数表现的市场因素分析。
2022年四季度,港股市场触底反弹。四季度,随着疫情管控的进一步优化,国内经济的曙光
已经乍现。海外流动性方面,美国的货币紧缩政策在四季度开始边际上有所放缓。虽然美国通胀
已经比较确定地从高位开始回落,但美联储未来货币紧缩政策边际是否会持续放缓仍需进一步观
察。港股在国内基本面预期改善以及海外紧缩的流动性边际改善的双重影响下走出了一波年底反
弹行情。价值板块估值合理,具有比较强的防御性。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A净值增长率为7.92%,本报告期基金份额C净值增长率为7.81%;同期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0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96,804,740.48 93.91
其中:股票 96,804,740.48 93.91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237,832.05 6.05
8 其他资产 35,681.84 0.03
9 合计 103,078,254.37 100.00
注:1、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67,056,203.14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65.67%。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固定收益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等
项目的列报金额已包含对应的“应计利息”和“减值准备”(若有),“其他资产”中的“应收利息”
指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已过付息期但尚未收到的利息金额(下同)。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8,365,297.54 8.1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6,662,310.00 6.52
F 批发和零售业 2,133,926.00 2.09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8,035,724.80 7.87
K 房地产业 4,090,156.00 4.01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61,123.00 0.4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9,748,537.34 29.13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部分的股票投资。
5.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能源 7,571,946.08 7.42
原材料 4,910,653.56 4.81
工业 8,207,613.99 8.04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775,072.51 0.76
日常消费品 - -
医疗保健 1,778,225.44 1.74
金融 31,563,845.50 30.91
信息技术 699,229.42 0.68
通信服务 2,507,051.58 2.46
公用事业 2,542,174.96 2.49
房地产 6,500,390.10 6.37
合计 67,056,203.14 65.67
注:本基金对以上行业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939 建设银行 1,171,000 5,115,033.74 5.01
2 03988 中国银行 1,954,000 4,957,076.81 4.85
3 01398 工商银行 1,309,000 4,700,547.53 4.60
4 601668 中国建筑 851,700 4,624,731.00 4.53
5 0038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1,184,000 3,987,271.43 3.90
6 600000 浦发银行 534,700 3,892,616.00 3.81
7 00857 中国石油股份 964,000 3,074,170.84 3.01
8 03328 交通银行 761,000 3,052,205.33 2.99
9 02628 中国人寿 242,000 2,896,695.96 2.84
10 01288 农业银行 1,137,000 2,721,936.61 2.67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01918 融创中国 242,000 198,877.63 0.19
2 00813 世茂集团 103,000 80,965.99 0.08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截止2022年12月31日持仓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
行为:一、抵押物价值EAST数据存在偏差;二、漏报信贷资产转让业务EAST数据;三、未报送
公募基金投资业务EAST数据;四、漏报跟单信用证业务EAST数据;五、漏报保函业务EAST数据;
六、EAST系统理财产品销售端与产品端数据核对不一致;七、EAST系统理财产品底层持仓余额数
据存在偏差;八、EAST系统《表外授信业务》表错报;九、EAST系统《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错
报;十、EAST系统《对公信贷分户账》表漏报;十一、理财产品登记不规范;十二、2018年行政
处罚问题依然存在。于2022年3月21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360万的处罚。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截止2022年12月31日持仓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贸易融资业务EAST数据存在偏差二、贷款核
销业务EAST数据存在偏差三、漏报抵押物价值EAST数据四、漏报债券投资业务EAST数据五、未
报送权益类投资业务EAST数据六、漏报公募基金投资业务EAST数据七、未报送投资资产管理产
品业务EAST数据八、未报送跟单信用证业务EAST数据九、漏报保函业务EAST数据十、未报送其
他担保类业务EAST数据十一、漏报委托贷款业务EAST数据十二、EAST系统理财产品底层持仓余
额数据存在偏差十三、EAST系统理财产品非标投向行业余额数据存在偏差十四、EAST系统《表外
授信业务》表错报十五、EAST系统《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十六、EAST系统《关联关系》表
漏报十七、2018年行政处罚问题依然存在;于2022年3月21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罚款470万元的行政处罚。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截止2022年12月31日持仓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不良贷款余额EAST数据存在偏差二、逾期90天以上贷款余额EAST数据存在偏差三、漏报贷
款核销业务EAST数据四、漏报抵押物价值EAST数据五、漏报债券投资业务EAST数据六、未报送
权益类投资业务EAST数据七、漏报公募基金投资业务EAST数据八、未报送投资资产管理产品业
务EAST数据九、漏报其他担保类业务EAST数据十、EAST系统理财产品底层持仓余额数据存在偏
差十一、EAST系统理财产品非标投向行业余额数据存在偏差十二、EAST系统《表外授信业务》表
错报十三、EAST系统《个人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十四、EAST系统《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
十五、EAST系统《关联关系》表错报十六、EAST系统《对公信贷分户账》表错报十七、理财产品
登记不规范十八、2018年行政处罚问题依然存在。于2022年3月21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罚款48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截止2022年12月31日持仓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漏报不良贷款余额EAST数据二、贸易融资业
务EAST数据存在偏差三、漏报贷款核销业务EAST数据四、漏报抵押物价值EAST数据五、未报送
权益类投资业务EAST数据六、未报送其他担保类业务EAST数据七、EAST系统理财产品销售端与
产品端数据核对不一致八、EAST系统理财产品非标投向行业余额数据存在偏差九、EAST系统分户
账与总账比对不一致十、EAST系统《表外授信业务》表错报十一、EAST系统《个人信贷业务借据》
表错报十二、EAST系统《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十三、EAST系统《关联关系》表漏报十四、
理财产品登记不规范十五、2018年行政处罚问题依然存在;于2022年3月21日收到中国银行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4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截止2022年12月31日持仓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经营,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于
2022年09月02日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警告,罚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措
施。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截止2022年12月31日持仓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款业务违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执行监督不力,内控管理
未形成有效风险控制于2022年09月30日收到银保监会罚款的处罚措施。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截止2022年12月31日持仓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中
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存款业务违规,违规销售或推介,现金管理违反操作规则,信息披露及
资料、文件等上报违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执行监督不力,未经批准变更、终止与机构
相关的所有信息,欺骗投保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未按规定报
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违反一般的精算原理,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内控管理未形成有效
风险控制,保险业务违规,触犯法律法规于2022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公
开通报的处罚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上述上市公司进行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分不会对公司的投资
价值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报告期内,本基金
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
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880.3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7,874.99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23,926.55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35,681.8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 说明
1 01918 融创中国 198,877.63 0.19 重大事项停牌
2 00813 世茂集团 80,965.99 0.08 重大事项停牌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合计数可能不等于分项之和。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 华宝价值基金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9,276,552.58 5,877,018.09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4,392,401.44 3,354,289.92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4,507,503.01 1,751,988.14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9,161,451.01 7,479,319.87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2022年10月15日,基金管理人发布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聘任向辉为公司总经理。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设立的文件;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基金管理人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以上文件存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备投资者查阅。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下载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及基金的各
种定期和临时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