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年03月28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3月27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已对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披
露事项进行确认,对相关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异议。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不构成对基础设施项目的真实市场价值和变现价格的承
诺。评估报告中计算评估值所采用的基础设施项目未来现金流金额,也不构成对基础
设施项目未来现金流的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
公司于2021年5月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运营管理服务协议》,
聘请沪杭甬公司作为运营管理服务机构,委托其运营管理杭徽高速基础设施项目的部
分职责。协议约定项目公司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本基金存续过程中需按期向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运营管理成本,此委托运营管理服务事项属于
关联交易。该《运营管理服务协议》于本基金成立之前已签署,《运营管理服务协议》
的签署情况和主要内容在基金《募集说明书》第十九章中已进行披露,且本基金的架
构与运作均基于此协议,除发生《募集说明书》约定解聘的情形外,预计该协议将在
本基金存续期间长期有效。投资者认购或在二级市场买入本基金,视同已认可本基金
的相关交易架构和文件。除发生《募集说明书》约定解聘的情形外,根据本《运营管
理服务协议》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本基金在存续过程中将不再重复审议决策。
本报告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重要提示.....................................................................................................................................2
1.2目录.............................................................................................................................................3
§2基金简介.............................................................................................................................................5
2.1基金产品基本情况......................................................................................................................5
2.2资产项目基本情况说明..............................................................................................................6
2.3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6
2.4基金托管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和原始权益人..............................7
2.5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7
2.6信息披露方式..............................................................................................................................8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运作情况...........................................................................................................8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
3.2其他财务指标..............................................................................................................................9
3.3基金收益分配情况......................................................................................................................9
3.4报告期内基金费用收取情况的说明.........................................................................................11
3.5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使用情况.................................................................................................13
3.6报告期内进行资产项目重大改造或者扩建的情况..................................................................13
3.7报告期内完成基础设施基金购入、出售资产项目交割审计的情况........................................13
3.8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13
3.9报告期内与资产项目相关的资产减值计提情况......................................................................14
3.10报告期内其他基础设施基金资产减值计提情况....................................................................14
3.11报告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14
3.12报告期内基础设施基金业务参与人作出承诺及承诺履行相关情况......................................14
§4资产项目基本情况............................................................................................................................14
4.1报告期内资产项目的运营情况.................................................................................................14
4.2资产项目所属行业情况.............................................................................................................17
4.3重要资产项目运营相关财务信息.............................................................................................18
4.4资产项目公司经营现金流.........................................................................................................21
4.5资产项目公司对外借入款项情况.............................................................................................22
4.6资产项目投资情况....................................................................................................................23
4.7抵押、查封、扣押、冻结等他项权利限制的情况..................................................................23
4.8资产项目相关保险的情况.........................................................................................................23
4.9资产项目回顾总结和未来展望的说明......................................................................................24
4.10重要资产项目生产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已经或者预计发生重大变化分析..........................24
4.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25
§5除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之外的投资组合报告...............................................................................25
5.1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组合情况.................................................................................................25
5.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25
5.3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25
§6回收资金使用情况.............................................................................................................................26
6.1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使用有关情况说明..................................................................................26
6.2报告期末净回收资金使用情况.................................................................................................26
6.3剩余净回收资金后续使用计划.................................................................................................26
6.4原始权益人控股股东或者关联方遵守回收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26
§7管理人报告........................................................................................................................................26
7.1基金管理人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27
7.2管理人在报告期内对基础设施基金的投资运作决策和主动管理情况....................................28
7.3管理人在报告期内对基础设施基金的运营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30
7.4管理人在报告期内的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31
§8运营管理机构报告.............................................................................................................................32
8.1报告期内运营管理机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32
8.2报告期内运营管理机构配合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32
§9其他业务参与人履职报告.................................................................................................................33
9.1原始权益人报告........................................................................................................................33
9.2托管人报告................................................................................................................................34
9.3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报告.........................................................................................................34
9.4其他专业机构报告....................................................................................................................35
§10审计报告..........................................................................................................................................36
10.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36
10.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36
10.3对基金管理人和评估机构采用评估方法和参数的合理性的说明.........................................39
§11年度财务报告...................................................................................................................................39
11.1资产负债表..............................................................................................................................39
11.2利润表.....................................................................................................................................43
11.3现金流量表..............................................................................................................................46
1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49
11.5报表附注..................................................................................................................................53
§12评估报告.......................................................................................................................................115
12.1管理人聘任评估机构及评估报告内容的合规性说明...........................................................115
12.2评估报告摘要........................................................................................................................115
12.3重要评估参数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116
12.4本次评估结果较最近一次评估结果差异超过10%的原因...................................................117
12.5报告期内重要资产项目和资产项目整体实际产生现金流情况...........................................117
12.6报告期内重要资产项目或资产项目整体实际产生的现金流较最近一次评估报告预测值差异
超过20%的原因、具体差异金额及应对措施..............................................................................117
12.7评估机构使用评估方法的特殊情况说明..............................................................................117
§13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118
13.1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118
13.2基金前十名流通份额持有人.................................................................................................118
13.3基金前十名非流通份额持有人.............................................................................................119
13.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120
13.5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
况...................................................................................................................................................120
§14基金份额变动情况........................................................................................................................120
§15重大事件揭示................................................................................................................................120
15.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120
15.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120
15.3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121
15.4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121
15.5为基金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情况..................................................................................121
15.6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运营管理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原始权益人、资产支持证券
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资产项目公司和专业机构等业务参与人涉及对资产项目运营有
重大影响的稽查、处罚、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121
15.7其他重大事件........................................................................................................................121
§16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25
§17备查文件目录................................................................................................................................125
17.1备查文件目录........................................................................................................................125
17.2存放地点................................................................................................................................125
17.3查阅方式................................................................................................................................125
§2基金简介
2.1基金产品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沪杭甬REIT
场内简称 浙商沪杭甬REIT
基金主代码 508001
交易代码 5080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06月07日
基金管理人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0,000,0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20年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1-06-21
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主要资产投资于目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及扩募目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通过投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金管理人主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运管过程中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
投资策略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根据与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签署的认购协议等相关协议约定,以基金资产认购并全额持有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份额,从而向下穿透取得杭徽高速基础设施项目,力争获取稳定的车辆通行费等稳定现金流收益。本基金其余基金资产将投资于利率债、信用等级在AAA(含)的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以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本基金主要策略包括基础设施基金运营管理策略、扩募收购策略、资产出售及处置策略、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及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
略、融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不设置业绩比较基准。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基金的比较基准或其权重构成。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基础设施基金,一般市场情况下,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基金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至少收益分配一次。基金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机构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2资产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资产项目名称:杭徽高速公路(浙江段)
资产项目公司名称 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资产项目类型 收费公路
资产项目主要经营模式 杭徽高速浙江段收费公路的运营管理,通过为过往车辆提供通行服务并按照政府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方式获取经营收益。
资产项目地理位置 本基础资产高速公路路段起于杭州市余杭区留下,途经杭州市临安区,终点位于浙皖两省交界昱岭关。
2.3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
项目 基金管理人 运营管理机构
名称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杨锴 郑辉
事务负责人 职务 合规总监 董事会秘书
联系方式 0571-87903297 0571-87987700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天水巷25号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幢501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7楼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
邮政编码 310020 310020
法定代表人 盛建龙 袁迎捷
2.4基金托管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和原始权益人
项目 基金托管人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 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 原始权益人
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巷25号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幢501室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武肃街1636号2幢805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运溪路600号1幢6楼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7楼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武肃街1636号2幢805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运溪路600号1幢6楼
邮政编码 518040 310020 518040 310020 311302 311121
法定代表人 缪建民 盛建龙 缪建民 袁迎捷 沈月芳 谈震鸿
2.5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13层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评估机构 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B座B单元19层1905
2.6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stocke.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7楼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运作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本期收入 740,696,536.51 748,466,612.38 605,660,019.39
本期净利润 36,579,272.93 37,656,138.67 -94,523,156.35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2,092,831.39 496,328,248.12 388,525,279.55
本期现金流分派率 12.22% 11.61% 7.11%
年化现金流分派率 12.22% 11.61% 7.11%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期末基金总资产 3,418,724,995.89 4,070,540,943.47 4,341,581,008.77
期末基金净资产 2,807,675,329.25 3,438,945,955.16 3,716,339,727.88
期末基金总资产与净资产的比例(%) 121.76 118.37 116.82
内部收益率 3.60% 5.51% 3.97%
注:1、本期收入指基金合并利润表中的本期营业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汇兑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其他业务收入以及营业外收入的总
和。
2、本表中的“本期收入”、“本期净利润”、“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均指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的数据。
3.2其他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数据和指标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5.6154 6.8779 7.4327
期末基金份额公允价值参考净值 - - -
3.3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3.3.1本报告期及近三年的收益分配情况
3.3.1.1本报告期及近三年的可供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期间 可供分配金额 单位可供分配金额 备注
本期 430,707,979.93 0.8614
2023 453,960,442.16 0.9079
2022 315,087,383.59 0.6302
2021 543,726,881.95 1.0875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6月7日,2021年度可比期间不完整。
2、本期可供分配金额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重新测算,季度报告披露金额系根据未审
财务报表测算。
3.3.1.2本报告期及近三年的实际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期间 实际分配金额 单位实际分配金额 备注
本期 667,849,898.84 1.3357 本年累计分配金额包含2024年6月27日
(以2023年12月31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本年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453,960,442.16元)及2024年11月29日(以2024年6月30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本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为213,926,866.90元)两次分配。
2023 315,049,911.39 0.6301 该次分配以2022年12月31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本年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315,087,383.59元。
2022 364,049,873.78 0.7281 该次分配以2021年12月31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本年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543,726,881.95元,其中2021年12月已分配现金168,799,987.02元,两次合计分配532,849,860.80元。
2021 168,799,987.02 0.3376 该次分配以2021年9月30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本年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168,802,44
9.24元。
3.3.2本期可供分配金额
3.3.2.1本期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备注
本期合并净利润 36,579,272.93
本期折旧和摊销 482,446,056.69
本期利息支出 11,216,958.77
本期所得税费用 -
本期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530,242,288.39
调减项
1.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 -27,130,932.46
2.支付的利息 -11,216,958.77
3.偿还流动资金 -8,000,000.00
4.资本性支出 -53,186,417.23
本期可供分配金额 430,707,979.93
3.3.2.2可供分配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化超过10%的情况说明
无
3.3.2.3本期调整项与往期不一致的情况说明
无
3.3.3本期可供分配金额与招募说明书中刊载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差异情况说
明
无
3.4报告期内基金费用收取情况的说明
3.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
运营管理机构的费用收取情况及依据
根据《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浙
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报告期内基金
费用收取情况如下:
1、基金管理人的固定管理费
本基金固定管理费按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基金净资产的0.125%年费率计提,未有经审
计的基金净资产数据的,按照募集规模的0.125%年费率计提。该部分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0.1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基金净资产或募集规模
本报告期内计提固定管理费4,382,998.69元,截至报告期末已支付3,392,814.65
元。
2、基金管理人的浮动管理费
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年度基金可供分配金额。基金管理人在
此基础上,测算当年净现金流分派率(净现金流分派率=当年年度可供分配金额/基础设
施基金募集资金金额),书面提交给基金托管人复核。
浮动管理费应当按照如下标准确定:
a)如测算结果显示的基础设施基金净现金流分派率高于10%(含)的,浮动管理费为
考核年度当年运营收入的1.2%;
b)如测算结果显示的基础设施基金净现金流分派率高于9%(含)的且不足10%的,浮
动管理费为考核年度当年运营收入的1%;
c)如测算结果显示的基础设施基金净现金流分派率不足9%的,浮动管理费为考核
年度当年运营收入的0.8%。
当年运营收入为当年审计报告中的营业收入。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浮动管理费为7,385,667.55元,截至报告期末尚未支付。
3、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基金净资产的0.01%年费率计
提,未有经审计的基金净资产数据的,按照募集规模的0.01%年费率计提。
该部分托管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
E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基金净资产或募集规模
本报告期内计提托管费350,638.91元,截至报告期末已支付271,425.07元。
4、外部管理机构的费用
根据《运营管理服务协议》,运营管理机构提供运营管理服务的费用成本由项目公
司承担,本报告期内运营管理机构按权责发生制实际发生的运营管理成本为
108,527,395.04元,项目公司按《杭徽高速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在每
月运营管理机构成本发生后的次月支付给运营管理机构,该费用已在本报告“4.3.2基
础设施项目公司的营业成本及主要费用分析”中列支为项目公司的管理费用,属于项目
公司营业成本,非基金支付的报酬性质的费用。
另根据《运营管理服务协议》,基金管理人支付给运营服务机构的服务报酬应当按
照如下标准确定:
a)如测算结果显示的基础设施基金净现金流分派率高于10%(含)的,服务报酬为考
核年度当年运营收入的1.2%;
b)如测算结果显示的基础设施基金净现金流分派率高于9%(含)的且不足10%的,服
务报酬为考核年度当年运营收入的1%;
c)如测算结果显示的基础设施基金净现金流分派率不足9%的,服务报酬为考核年
度当年运营收入的0.8%。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应支付给运营服务机构的服务报酬为7,385,667.55元,应在
项目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支付。该服务报酬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非本基
金直接支付的费用。
5、本基金无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管理费及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托管费。
3.4.2报告期内运营管理机构运营业绩奖惩激励情况
本报告期内,除根据《运营管理服务协议》,基金管理人应支付给运营服务机构的
服务报酬7,385,667.55元之外,运营管理机构未发生业绩奖励或惩罚的情况。
3.5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使用情况
无
3.6报告期内进行资产项目重大改造或者扩建的情况
无
3.7报告期内完成基础设施基金购入、出售资产项目交割审计的情况
无
3.8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基金的关联交易坚持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定价政策及依据与非关联方一致。对应
的关联关系、交易主体、交易对象、交易目的、交易金额详见本报告“11.5.12关联方
关系”、“11.5.13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及“11.5.14关联方应
收应付款项”部分。
3.9报告期内与资产项目相关的资产减值计提情况
无
3.10报告期内其他基础设施基金资产减值计提情况
无
3.11报告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无
3.12报告期内基础设施基金业务参与人作出承诺及承诺履行相关情况
无
§4资产项目基本情况
4.1报告期内资产项目的运营情况
4.1.1对报告期内重要资产项目运营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由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与基金管
理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项目公司等签署《运营管理服务协议》,受托管理监督杭
徽高速的运营。
基金管理人联动运营管理机构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出行需求,深入贯彻市场化
发展理念,高标准、高质量推动主业运营服务提质升级。落实“高速+”引车上路活动;
建立跨省联动机制、搭建打偷文件库及多功能数据模块,杭徽高速2024年全年增收堵漏
挽回87.33万元;牢固树立“保畅通就是保营收”理念,建立施救互助路网体系,全面
提升施救综合效能,清障施救20分钟到场率99.48%,30分钟处置率98.56%;科学组织集
约化施工,减少封道时长。
2024年全年,杭徽高速通行费含税收入7.55亿元,同比下降0.95%;其中公交车收
入395.68万元,临安政府买单11480.23万元;余杭政府买单3611.71万元。
2023年全年,杭徽高速通行费含税收入7.62亿元,同比增长24.15%;其中公交车收
入345.39万元,临安政府买单9791.52万元;余杭政府买单3376.67万元。
杭徽高速公路(浙江段)包含三段,分别为杭徽高速公路昌化至昱岭关段、杭徽高
速公路汪家埠至昌化段和杭徽高速公路留下至汪家埠段,运营年限均为25年。其中,杭
徽高速公路(浙江段)昌昱段运营年限从2004年12月26日至2029年12月25日;杭徽高速
公路(浙江段)汪昌段运营年限从2006年12月26日至2031年12月25日;杭徽高速公路(浙
江段)留汪段运营年限从2006年12月26日至2031年12月25日。
本报告期内,新增竞争性路段329国道玲珑至於潜段,该路段于2024年12月26日正
式通车,329国道玲珑至於潜段主线起于G56杭徽高速玲珑互通出口附近,接329国道临
安城区段,终于於潜镇北侧305省道与现状329国道交叉处,路线长约26.52km。连接线
起于主线终点处,终于於潜镇北侧方元村,顺接现状305省道,路线长约4.96km。主线
和连接线均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33m;
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路基25.5m。上述新增竞争性路段的开通可能会对本项目
杭徽高速公路(浙江段)产生影响,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将持续关注新增竞争性
路段的运营信息和对本项目杭徽高速公路(浙江段)的影响情况。
4.1.2报告期以及上年同期资产项目整体运营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含义说明及计算方式 指标单位 本期(2024年01月01日-2024年12月31日)/报告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同期(2023年01月01日-2023年12月31日)/上年末(2023年12月31日) 同比(%)
1 日均自然车流 按省中心平台下载的每个区段两个收费站之间的月/季/年自然车流量除以期间,得出区段日均车流量;全部15区段的日均车流量按区段公里数加权平均后得出杭徽全程的日均车流量 辆 29,121.00 29,030.00 0.31
2 客车出口流量 杭徽高速(浙江段)所有收费站出口客车总数 万辆 2,440.00 2,318.00 5.26
3 货车出口流量 杭徽高速(浙江段)所有收费站出口货车总数 万辆 325.00 342.00 -4.97
4 客车出口通行 杭徽高速(浙江段)所有收费站 万元 46,559.00 55,091.00 -15.49
费收入 出口客车通行费收入
5 货车出口通行费收入 杭徽高速(浙江段)所有收费站出口货车通行费收入 万元 23,859.00 27,101.00 -11.96
注:客货车出口通行费收入为杭徽高速所有收费道口含税收入,非实际归属于杭徽高速
的通行费收入。
4.1.3报告期及上年同期重要资产项目运营指标
资产项目名称: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含义说明及计算方式 指标单位 本期(2024年01月01日-2024年12月31日)/报告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同期(2023年01月01日-2023年12月31日)/上年末(2023年12月31日) 同比(%)
1 日均自然车流 按省中心平台下载的每个区段两个收费站之间的月/季/年自然车流量除以期间,得出区段日均车流量;全部15区段的日均车流量按区段公里数加权平均后得出杭徽全程的日均车流量 辆 29,121.00 29,030.00 0.31
2 客车出口流量 杭徽高速(浙江段)所有收费站出口客车总数 万辆 2,440.00 2,318.00 5.26
3 货车出口流量 杭徽高速(浙江段)所有收费站出口货车总数 万辆 325.00 342.00 -4.97
4 客车出口通行费收入 杭徽高速(浙江段)所有收费站出口客车通行费收入 万元 46,559.00 55,091.00 -15.49
5 货车出口通行费收入 杭徽高速(浙江段)所有收费站出口货车通行费收入 万元 23,859.00 27,101.00 -11.96
注:客货车出口通行费收入为杭徽高速所有收费道口含税收入,非实际归属于杭徽高速
的通行费收入。
4.1.4其他运营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收费标准、通行费减免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4.1.5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经营风险、行业风险、周期性风
险
无
4.2资产项目所属行业情况
4.2.1资产项目所属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和竞争格局
项目所属行业为高速公路行业。高速公路作为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在中国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据主要地位,高速公路网络保持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
2024年基础设施投资增长4.4%,其中新改建高速公路里程8968公里。
高速公路行业的竞争格局呈现多元化、多层次的态势,主要参与者包括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及国际企业,竞争焦点集中在技术、成本、融资及政策适应能力等方面。
4.2.2可比区域内的类似资产项目情况
可比区域内类似项目为龙丽丽龙高速。
龙丽丽龙高速由龙丽高速和丽龙高速组成,其中龙丽高速北接杭千高速,南止龙丽
高速和丽龙高速相交的北埠枢纽,总长119.785公里,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100/80公
里/小时,全线于2006年12月31日建成通车,收费期至2031年12月30日;丽龙高速东起
丽龙高速和金丽温高速相交的富岭枢纽,西接龙庆高速起点,总长102.44公里,双向四
车道,设计车速100/80公里/小时,其中丽龙高速莲都段(22.97)公里于2007年12月25
日建成通车,收费期至2032年12月24日,其余路段于2006年12月31日建成通车,收费期
至2031年12月30日。龙丽丽龙高速是浙江省公路网规划“二纵二横十八连三绕三通道”
中的“二连”,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G25长深高速和G4012溧宁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全
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实行全封闭、全立交,共有设匝道
收费站16座,服务区3处。
4.2.3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区域政策、税收政策对所属行业、区域的重大影
响
无
4.2.4资产项目所属行业的其他整体情况和竞争情况
2024年,旅客运输总量171亿人次,比上年增长8.5%。旅客运输周转量33886亿人公
里,增长13.6%;全年货物运输总量578亿吨,比上年增长3.8%。货物运输周转量261948
亿吨公里,增长5.6%。2024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35268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
速货车694万辆),比上年末增加1651万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30989万辆,增加1562
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3140万辆,增加1099万辆。民用轿车保有量19343万辆,增加
675万辆,其中私人轿车保有量18204万辆,增加664万辆。
4.3重要资产项目运营相关财务信息
4.3.1重要资产项目公司的主要资产负债科目分析
资产项目公司名称: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序号 构成 报告期末(2024年12月31日)金额(元) 上年末(2023年12月31日)金额(元) 同比(%)
主要资产科目
1 货币资金 245,762,164.63 470,077,596.58 -47.72
2 固定资产 267,980,881.41 267,799,880.32 0.07
3 无形资产 1,501,792,979.27 1,727,550,513.37 -13.07
主要负债科目
1 长期借款 316,000,000.00 - -
2 其他非流动负债 1,986,430,000.00 2,100,000,000.00 -5.41
注: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上年同期下降47.72%,主要原因是为增加市场活力,浙商
沪杭甬REIT于2024年12月进行第二次分红,分红金额为213,900,000.00元,故导致
同比变化比率超过30%,因此不具有持续性,基金管理人将持续关注该指标的变化情况。
2、报告期末新增长期借款,主要原因为经综合考虑贷款置换的便利性和降本增利的可
行性因素,项目公司决定将到期的短期借款置换为中长期借款来优化项目公司的日常运
营和后续工作,3.16亿贷款期限为3年,不具有持续性,基金管理人将持续关注该指标
的变化情况。
4.3.2重要资产项目公司的营业收入分析
4.3.2.1资产项目公司名称: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构成 本期(2024年01月01日-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同期(2023年01月0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同比变化(%)
金额 占该项目总收入比例(%) 金额 占该项目总收入比例(%)
1 高速通行业务收入 733,122,106.12 99.26 740,069,861.56 99.28 -0.94
2 其他收入 5,444,648.83 0.74 5,370,013.51 0.72 1.39
3 合计 738,566,754.95 100.00 745,439,875.07 100.00 -0.92
注:其他收入为服务区相关业务收入及租赁收入。
4.3.3重要资产项目公司的营业成本及主要费用分析
4.3.3.1资产项目公司名称: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构成 本期(2024年01月01日-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同期(2023年01月0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同比变化(%)
金额 占该项目总成本比例(%) 金额 占该项目总成本比例(%)
1 折旧及摊销 276,692,828.55 58.62 275,036,130.14 57.68 0.60
2 养护成本 53,243,137.89 11.28 56,563,004.95 11.86 -5.87
3 运营管理机构委托管理成本 108,527,395.04 22.99 106,807,034.37 22.40 1.32
4 其他营业成 22,742, 4.82 25,256, 5.30 -9.96
本 214.17 918.89
5 税金及附加 3,901,724.80 0.83 3,166,664.94 0.66 23.21
6 管理费用 90,000.00 0.02 106,000.00 0.02 -15.09
7 财务费用 6,805,179.17 1.44 9,866,955.36 2.07 -31.03
8 其他成本/费用 - - - - -
9 合计 472,002,479.62 100.00 476,802,708.65 100.00 -1.07
注:1、以上本期财务费用已调减财务报表中已计提支付给专项计划的股东借款利息,原
因为该部分财务费用扣除相关税费后将最终分配给基金持有人,该财务费用的发生为本
基金交易结构和税务安排导致,非项目公司实际运行发生的财务费用,本表中已对该项
做调减处理;上年同期数按相同方法处理。2、项目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向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归还一年期借款2.5亿元,于2024年6月6日向中国农业银行
杭州分行贷款1.6亿元,财务费用有所节约,不具有持续性,后续基金管理人将持续关
注该指标的变化情况。
4.3.4重要资产项目公司的财务业绩衡量指标分析
4.3.4.1资产项目公司名称: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含义说明及计算公式 指标单位 本期(2024年01月01日-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同期(2023年01月01日-2023年12月31日)
指标数值 指标数值
1 毛利率 毛利率是毛利与营业收入的百分比,其中毛利是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的差额。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 37.55 37.8
2 净利率 净利率是净利 % 36.36 36.35
润与营业收入的百分比。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注:净利润已将支付给专项计划的股东借款利息还原)
3 息税折旧前利润率 息税折旧前净利率的计算将所得税费用/财务费用和折旧摊销加回净利润;息税折旧前利润率=(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折旧+摊销)/营业收入 % 73.83 74.57
注:以上财务费用已调减财务报表中已计提支付给专项计划的股东借款利息,原因为该
部分财务费用扣除相关税费后将最终分配给基金持有人,该财务费用的发生为本基金交
易结构和税务安排导致,非项目公司实际运行发生的财务费用,本表中已对该项做调减
处理。上表中列示的财务业绩衡量指标变化幅度较小。
4.4资产项目公司经营现金流
4.4.1经营活动现金流归集、管理、使用以及变化情况
本基础设施项目收入全部归集于项目公司在招商银行开立的收入监管账户,按季度
从监管账户向项目公司基本户划转当季预算资金,再从基本户对外支付资金。
本报告期内(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监管账户累计收到高速公路通行
费收入及从其他账户转入资金合计1,018,175,904.42元;累计支出962,209,824.36元,
其中监管账户向基本户划转项目公司预算资金款项255,686,844.51元,向专项计划支付
本金及股东借款利息706,520,547.94元;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公司收入监管账户资金余
额为222,792,855.17元。
项目公司基本户在本报告期初资金余额为52,736,379.94元,从监管账户划入资金
255,686,844.51元,累计支出287,113,412.22元,其中主要包括支付税金26,781,964.58
元,支付运营管理机构成本104,459,058.65元,道路养护成本55,162,710.62元,支付
利息11,153,491.66元等,截止报告期末基本户余额22,356,302.26元。
上年同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监管账户累计收到高速公路通行费
收入及从其他账户转入资金合计969,184,123.01元;累计支出646,643,455.42元,其中
监管账户向基本户划转项目公司预算资金款项308,338,609.01元,向专项计划支付股东
借款利息338,301,369.86元;截止上年同期报告期末,项目公司收入监管账户资金余额
为416,826,775.11元。
项目公司基本户在上年同期初资金余额为143,876,348.74元(含未归集至监管户的
贷款1.42亿元),从监管账户划入资金308,338,609.01元,累计支出258,052,207.92元,
其中主要包括支付税金25,445,317.99元,支付运营管理机构成本100,656,874.9元,道
路养护成本60,071,217.23元,支付利息13,775,641.66元等,截止上年同期报告期末基
本户余额52,736,379.94元。
4.4.2来源于单一客户及其关联方的现金流占比超过10%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临安政府买单11480.23万元,收入
占比15.21%。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为提升路网运行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降低出
行成本,促进经济发展,对往返通行杭徽高速公路杭州西收费站与青山湖收费站、杭州
西收费站与临安收费站、青山湖收费站与临安收费站、余杭收费站与青山湖收费站、余
杭收费站与临安收费站的,使用记账卡ETC的浙A牌照及浙M牌照一类客车免收通行费,
原车辆所需支付的通行费由临安区人民政府授权临安区交通运输局与浙江杭徽高速公
路有限公司按实结算,相关收费标准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文件为准,无其他相关优惠
政策。杭州市临安区2024年GDP732.9亿,经济发展状况良好。本项目与临安区政府签订
政府买单协议合同有效期为2025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该政府买单服务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已持续6年整。后续协议到期后,续签需临安区人民政府审批。
4.4.3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影响未来项目正常现金流的重大情况与拟采取的相应措施的
说明
无
4.5资产项目公司对外借入款项情况
4.5.1报告期内对外借入款项基本情况
本报告期内于2024年6月6日向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借入1.6亿元,到期日为2025
年6月5日,借款利率为2.69%/年,两笔均为信用类借款,季度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无
外部增信措施;于2024年11月12日新增一笔流动资金借款,贷款人为浙江临安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为3.16亿元,到期日为2027年11月11日,借款利率2.72%/年,
为信用类借款,无外部增信措施,两笔借款主要用于项目公司的日常经营开支。本报告
期内归还项目公司两笔贷款,具体如下:1、于2023年4月28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借入2.5亿元,借款利率为3.15%/年,到期日为2024年4月28日;2、于2023年
12月29日向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借入2.34亿元,借款利率2.7%/年,到期日为2024年
12月28日。
4.5.2本期对外借入款项情况与上年同期的变化情况分析
截止本报告期末,项目公司对外借入款项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00万元,本年度贷
款利率较上年度有所下降,本年度本报告期末平均借款利率2.71%,上年末同期末平均
借款利率2.93%。
4.5.3对资产项目报告期内对外借入款项不符合借款要求情况的说明
无
4.6资产项目投资情况
4.6.1报告期内购入或出售资产项目情况
无
4.6.2购入或出售资产项目情况及对基金运作、收益等方面的影响分析
无
4.7抵押、查封、扣押、冻结等他项权利限制的情况
无
4.8资产项目相关保险的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础设施在有效期内的保险合同为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与
首席保险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共同保险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的“2024年度一揽子保险合同”,保险范围/标的为高速
公路及被保险人具有利益的其他财产,具体包括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保险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总保费合计人民币
369,675.19元。2024年保险结案理赔264起,总额923853.02元。
截止本报告日,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已与首席保险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共同保险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太
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阳光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已签订
“2025年度一揽子保险合同”,保险范围/标的为高速公路及被保险人具有利益的其他
财产,具体包括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保险期间为2025
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总保费合计人民币369,675.19元。
4.9资产项目回顾总结和未来展望的说明
4.9.1对报告期内资产项目经营业绩的整体分析和说明
2024年全年,杭徽高速通行费含税收入7.55亿元,同比下降0.95%;其中公交车收
入395.68万元,临安政府买单11480.23万元;余杭政府买单3611.71万元。
2024年通行费收入影响因素主要如下:
1.路网变化等因素。329国道玲珑至於潜段提升改造完成,于12月26日正式通车。
329国道开通后,杭徽高速公路存在一定的波及影响,本次车流量预测报告中已充分考
虑该因素的影响。
2.恶劣天气影响。2024年6月27日杭瑞高速(G56)安徽段K124+100(杭向)边坡因
暴雨发生坍塌事件,该路段于2024年7月7日发生二次塌方,方量约15000m3左右,覆盖
杭瑞高速全幅车道,导致交通中断,因徽杭124K施工影响,杭徽高速公路存在一定的波
及影响。运营管理机构针对徽杭坍塌处治,前期通过专家咨询,设计院综合评估,采取
应急抢险与永久性处治相结合的措施,原计划于8月底实现正常通行,基金管理人与运
营管理机构积极沟通,通过联勤联动、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比原计划提前一周,于2024
年8月25号实现正常通行,减少通行费流失。
3.其他偶发因素。2024年节假日免通为24天,免费天数比2023年多3天。
4.9.2报告期内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的具体执行情况,以及未来的主要经营方针策略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落实审核要求,实行全面预
算管理,研究效率、效益指标体系,推进定额管理。面向未来发展,将重点推进以下战
略举措:一是深化市场化经营机制转型,坚决破除传统"坐商"思维,以行商理念重塑业
务模式聚焦主业竞争力提升,强化战略顶层设计,通过组织机制革新与资源高效配置,
构建市场化驱动的长效运营体系;二是攻坚效能提升系统工程,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影
响效率和活力的难点问题,重新审视自身价值创造能力,不断优化治理管控体系;三是
构建科技创新赋能体系,主动跟进创新发展趋势,深入打造核心技术优势,要注重科技
创新的有效性、实用性,切实增强科技创新驱动力;四是筑牢安全生产三维防线,全力
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
4.9.3未来一年或者三年的发展趋势、前景展望、经营风险因素
本基础设施项目运营主要面临车流量波动风险、市场替代风险、安全管理风险、日
常运营养护风险等风险。未来一年,预计经济形势和行业景气度会逐步改善,运营管理
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将紧密协作做好本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为本基金业绩的稳
健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4.10重要资产项目生产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已经或者预计发生重大变化分析
无
4.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5除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之外的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组合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之外的投资组合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货币资金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706,909.83 100.00
4 其他资产 - -
5 合计 6,706,909.83 100.00
5.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收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3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及我司估值政策和程序,对基金所持有
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
任。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
进行了严格的控制。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
风险、衍生工具和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
的估值政策。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
格。
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出具意见。
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6回收资金使用情况
6.1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使用有关情况说明
本基金共有净回收资金170,234万元。
净回收资金使用计划:133,000万元用于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
华段)项目、22,168.14万元用于杭州港钱塘港区下沙综合作业区港口项目、15,065.63
万元用于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项目。
拟用于杭州港钱塘港区下沙综合作业区港口项目的22,168.14万元已于本报告期开
始前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原始权益人净回收资金已使用完毕,
本报告期内净回收资金使用情况如下:133,000万元用于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
至金华段(金华段)项目,占净回收资金总额的78.13%;3,065.63万元用于甬金高速公
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项目,占净回收资金总额的1.80%。
截至本报告期末,净回收资金余额为0,净回收资金使用率为100%。项目净回收资
金使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不构成影响。
6.2报告期末净回收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末净回收资金余额 -
报告期末净回收资金使用率 100.00%
6.3剩余净回收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无
6.4原始权益人控股股东或者关联方遵守回收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原始权益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使用净回收资金,并根据法规要求定期将回收资
金使用情况报送主管部门。
§7管理人报告
7.1基金管理人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7.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础设施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在基础设施基金管理方面有着较为丰富的经验,除管理本公募REITs基金外,还发行并
管理“中联基金-浙商资管-沪杭甬徽杭高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私募REITs基金,另发
行并管理其他类型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产品多个,涵盖水务、供热、热电等基础设施细
分行业。
7.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限 资产项目运营或投资管理年限 资产项目运营或投资管理经验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侯显夫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业务董事 2021-06-07 - 13年 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杭州北管理中心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 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职杭州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杭州北管理中心,自2011年12月起至今从事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具有5年以上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经验。拥有基金从业资格及证券从业资格。
周建鉴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业务副总监 2021-06-07 2024-07-15 9年 永利热电等基础设施类资产证券产品、资管产品的投资、运营 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与经济学双学士,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14年2月-今历任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投行总部、结构与另类融资部经理、高级经理、业务副总监,
管理工作 从事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拥有基金从业资格及证券从业资格。
陈叶玲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经理 2023-11-01 - 7年 浙交养护集团嘉兴区域中心等高速公路相关运营管理工作 本科学历,会计师,曾先后就职于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财务相关工作。自2017年7月从事高速公路相关运营管理工作。拥有基金从业资格及证券从业资格。
韩可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4-07-09 - 9年 城投和民营企业的基础设施类投融资产品、资产证券产品的投资运营管理工作 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园区基础设施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项目的投融资相关工作。拥有基金从业资格及证券从业资格。
注:1、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或管理年限计算方式为:自基金经理开始在基础设施类企业
从事运营管理工作或自首次投资管理基础设施类资管产品起算,至报告期末累积从事该
行业或该岗位的时间。
2、上述表格内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
解聘日期。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
3、2024年7月15日,周建鉴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并已按相关规定公告、备
案。
7.1.3报告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存在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7.1.4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基金经理的薪酬激励不存在与
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浮动管理费或产品业绩表现挂钩的情况。
7.2管理人在报告期内对基础设施基金的投资运作决策和主动管理情况
7.2.1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以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7.2.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及执行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
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
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7.2.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和运营分析
报告期内,项目公司积极做好道路养护、道路保畅、运营收费工作,做好增收堵漏
工作。管理人秉承投资者优先的原则审慎开展业务管理,未发生有损投资人利益的重大
风险事件。
7.2.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收益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至少收益分配一次。基金应当
将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若《基金合同》生
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同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公开募集基础设
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收益分配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函〔2022〕2131号)的规
定,基础设施REITs连续两年未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收益分配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申请基
金终止上市。本基金对报告期内利润共进行两次收益分配。于2024年6月27日(场外)、
2024年6月28日(场内)进行了首次现金分红,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6月27日,收益基准
分配日为2023年12月31日,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9.079元,共计派发红利
453,949,939.09元;于2024年11月29日(场外)、2024年12月2日(场内)进行了第二
次现金分红,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9日,收益基准分配日为2024年6月30日,每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4.278元,共计派发红利213,899,959.75元。
7.2.5管理人对关联交易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及相关利益冲突的防范措施
为切实保障投资人,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基金运作各环节的
交易公允性和运作独立性,基金管理人设置了多重审议审查机制,包括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审议、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查等。
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3名基金管理
人的独立董事构成,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审议交易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金
额)占基金净资产5%及以下的关联交易。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负责审议交易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金额)占基金净资
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基金净资产5%且低
于基金净资产20%的重大关联交易,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审议表决,经参加大会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交易金额(连续12个月
内累计发生金额)占基金净资产20%及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
行审议表决,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7.2.6管理人内部关于本基金的监察稽核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维护投资
人利益的原则,在进一步完善、优化公司内控制度的基础上,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
内控制度监督前后台各部门日常工作,切实防控公司运营和投资组合运作的风险,保障
公司稳步发展。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完善、优化公司内控制度,加强监察稽核力度。
报告期间,公司通过新增和修订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规章制度体系,有效保障
了公司相关机构职能的发挥及业务的发展。同时,合规风控部继续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
公司规章制度独立行使职责,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监督公司各项
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
二、继续加强投资监控,防范投资运作风险。
报告期内,合规风控部通过现场检查、电脑监控、人员询问、重点抽查等方式,加
强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管理,同时通过定期对投资组合进行量化风险分析和绩效评
估并提供风险分析报告和绩效评估报告等方式进行风险控制,切实贯彻落实公平交易,
防范异常交易,确保公司旗下投资组合合法合规运作,切实维护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运作合法合规,充分维护和保障了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不断完善和优化操作流
程,充实和改进内控技术方法与手段,进一步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防
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合法合规、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运作基金财产。
7.2.7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说明
无
7.3管理人在报告期内对基础设施基金的运营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
7.3.1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主动采取的运营管理措施
基金管理人负责每月向运营管理机构支付运营成本资金的审批,项目公司收到管理
人同意支付的回执后向运营管理机构支付资金。
基金管理人负责项目公司季度预算资金的审批。基金管理人审批受托运营管理机构
提供的季度预算表,审批通过后出具指令由监管银行将季度预算资金从项目公司监管账
户划拨至项目公司基本账户。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经营管理机构进行检查,及时掌握项目经营动态;同时,通过强
化项目公司经营费用审核,进一步提升降本增效成效。
7.3.2管理人在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决策情况
基金管理人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重大事项采取集体决策制度。基金管理人设立运营
管理委员会,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运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益。
基础设施基金合同和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与基础设施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相关的
应由基金管理人决策的重大事项,均需由运营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和根据表决情况形成
决议。
7.3.3管理人在报告期内对运营管理机构的检查和考核情况
基金管理人要求运营管理机构每月配合项目公司上报运营管理月报、养护月报、道
路保畅管理月报,以及月度财务报表等材料,检查运营是否正常或发生重大偏离。截止
当前,项目公司按时上报月度报告及报表,经基金管理人检查经营未发生异常情况。
7.3.4管理人在报告期内其他对运营管理机构的监督情况
基金管理人两位基金经理在项目现场实行驻地管理,对项目公司进行现场管理及审
批;基金管理人其他部门及相关人员不定时对高速公路及项目公司所在地进行走访检
查。
7.4管理人在报告期内的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
7.4.1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严格遵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
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临时报告(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年度报告(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
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试
行)》、《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浙江浙商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临时信披工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和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7.4.2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的情况。
7.4.3报告期内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均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内部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
流程,同步也做好了信息披露相关的档案留存工作,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
§8运营管理机构报告
8.1报告期内运营管理机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8.1.1报告期内运营管理协议的落实情况
运营管理机构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运营管理协议的要求项
目进行运营管理,未发现违反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的情况。
8.1.2报告期内运营管理机构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底层基础资产的受托运营管理机构,在运营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8.1.3报告期内运营管理机构采取的运营管理措施以及效果
运营管理机构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积极推动差异化收费引车上
路、全面推广夜间养护施工等举措做好运营管理工作,为报告期内车流量同比增长奠定
了扎实基础。
8.2报告期内运营管理机构配合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
8.2.1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履职情况
运营管理机构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和投资者沟通联系事项。
8.2.2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的情况。
8.2.3信息披露配合制度的落实情况
运营管理机构制定了《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保密管理办法》、《浙江
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消息相关事务管理办法》、《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审批程序规定》和《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募基金信
息披露配合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标准,信息披露的传递,审核、披露
流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职责,董事和董事会、监事、高管人员等的报告,审
议和披露的职责,保密措施,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沟通制度,相关
文件档案管理,子公司报告制度,责任追究,重大事项报告,披露流程等事项。本报告
期内,运营管理机构严格遵守上述制度,配合基金管理人完成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
信息披露,遵守保密义务,确保内部信息管理到位。
8.2.4配合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运营管理机构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定期或临时信
息披露的内容向基金管理人及时提供项目运营有关的数据资料,协助基金管理人做好信
息披露工作。
§9其他业务参与人履职报告
9.1原始权益人报告
9.1.1报告期内原始权益人或者其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卖出战略配售取得的基础设施基
金份额情况
报告期内,原始权益人或者其同一控制下关联方不存在卖出战略配售取得的基础设
施基金份额情况。
9.1.2报告期末原始权益人或者其同一控制下关联方持有基础设施基金份额情况
报告期末,原始权益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基金255,000,000
份,占本基金份额比例为51%;原始权益人杭州市临安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基金
20,072,500份,占本基金份额比例为4.01%;原始权益人杭州余杭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本基金9,139,700份,占本基金份额比例为1.83%;与原始权益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持有本基金10,514,700份,占本基金份额比例为2.10%。
9.1.3报告期内原始权益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和进展情况
无
9.1.4报告期内信息披露配合义务的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原始权益人按要求根据相关定期或临时信息披露的内容向基金管理人及
时提供相关的数据资料,协助基金管理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9.1.5报告期内其他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变化情况
无
9.2托管人报告
9.2.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在履行托
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约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
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9.2.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资金账户、资产项目运营收支账户等重要账户资金的监
督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约定,对本基
金资金账户、资产项目运营收支账户等重要资金账户及资金流向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
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9.2.3托管人对报告期内基础设施基金运作的监督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约定,对基础
设施基金的投资运作、收益分配进行了监督和复核;对基金管理人为基础设施项目购买
足额保险、借入款项安排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9.2.4托管人在报告期内履行信息披露相关义务情况
本报告期内,在管理人提供的各项数据和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的前提下,在托管
人能够知悉和掌握的情况范围内,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和托管协
议约定的信息披露条款,对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
报告及管理人资产确认计量过程等内容进行了复核,认为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9.2.5托管人在报告期内其他规定或者约定的职责履行情况
无
9.3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报告
9.3.1报告期内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资产项目公司股东的股东权利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单一股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享有并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经核
查杭徽高速公路营运报告、项目公司成本收支情况、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情况
等,未发现项目公司发生侵害股东利益的相关情形。
9.3.2作为资产项目公司债权人的权利情况
本报告期内,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债权人,依法享有并行使了
债权人的各项权利。基础设施项目公司严格按照《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债权转让协
议》等合同的规定足额按时还本付息,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通过监督项目公司财务情况、
运营情况等,合法保障专项计划债权权利,维护专项计划及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9.3.3报告期内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信息披露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计划说明书等相
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能够充分了解专项计划运作的情
况,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9.3.4报告期内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遵规守信情况以及其他规定或者约定的职责履行
情况
报告期内,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
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条款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资产支持
证券管理人的义务,不存在损害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9.4其他专业机构报告
9.4.1报告期内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提供
服务或者出具报告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基金的审计机构,于2025年3月27日出具
了《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审计报告》,深圳市
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的评估机构,于2025年3月25日出具了《浙
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披露基础设施基金定期报告涉及的浙江杭徽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享有的特许经营权以及因享有特许经营权持有的自留下至昱岭关杭徽高速公
路(浙江段)资产组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施伟拔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作为本基
金的车流量预测机构,于2025年3月14日出具了《浙江省杭徽高速公路交通量及通行费
收入预测研究报告》。
9.4.2报告期内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其他
规定或者约定的职责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基金的审计机构,深圳市世
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的评估机构,施伟拔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作为本基金的车流量预测机构,在审计、评估以及车流量预测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业务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10审计报告
10.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天健审〔2025〕575号
10.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杭徽REITs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个别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个别利润表、合并及个别现金流量表、合并及个别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杭徽REITs基金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个别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个别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
们独立于杭徽REITs基金及其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杭徽REITs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对杭徽REITs基金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基金管理人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杭徽REITs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杭徽REITs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杭徽REITs基金不能持续经营。(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六)就杭徽REITs基金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
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陈瑛瑛 姜沛钰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13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5-03-27
10.3对基金管理人和评估机构采用评估方法和参数的合理性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委托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资产)对
杭徽高速公路及构筑物资产组(含收费权益)在2024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世
联资产2025年3月25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世联资产评报字
RL0DXWX[2025]0106QTFC)。
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世联资产选择收益法作为评估方法。在评估模型和评估参数
的确定上,世联资产主要通过对杭徽高速公路及构筑物资产组(含收费权益)历史业绩、
实际运营状况,以及所在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的分析,引用车流量和收费预测数据,结合
杭徽高速公路及构筑物资产组(含收费权益)历史成本、费用、税金的分析,预测杭徽高
速公路及构筑物资产组(含收费权益)未来的净现金流,采用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BT)作为折现率。
经世联资产按照上述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进行评估,杭徽高速公路及构筑物资产组
(含收费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355,500.00万元。
§11年度财务报告
11.1资产负债表
11.1.1合并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1.5.7.1 256,671,151.05 474,606,115.26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5.7.2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5.7.3 - -
债权投资 11.5.7.4 - -
其他债权投资 11.5.7.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5.7.6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11.5.7.7 64,662,666.10 68,644,104.22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存货 11.5.7.8 - -
合同资产 11.5.7.9 - -
持有待售资产 11.5.7.10 -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11.5.7.11 - -
固定资产 11.5.7.12 267,980,881.41 267,799,880.32
在建工程 11.5.7.13 35,129,679.02 33,700,416.46
使用权资产 11.5.7.14 - -
无形资产 11.5.7.15 2,793,856,292.20 3,225,367,054.44
开发支出 11.5.7.16 - -
商誉 11.5.7.17 - -
长期待摊费用 11.5.7.1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5.7.19 - -
其他资产 11.5.7.20 424,326.11 423,372.77
资产总计 3,418,724,995.89 4,070,540,943.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11.5.7.21 160,131,511.10 484,293,275.00
衍生金融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11.5.7.22 85,961,381.41 90,561,040.95
应付职工薪酬 11.5.7.23 282,307.90 147,476.49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9,546,753.07 10,116,179.98
应付托管费 172,886.40 93,672.56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11.5.7.24 3,778,160.30 9,599,901.02
应付利息 11.5.7.25 - -
应付利润 - -
合同负债 11.5.7.26 - -
持有待售负债 - -
长期借款 11.5.7.27 316,000,000.00 -
预计负债 11.5.7.28 - -
租赁负债 11.5.7.29 - -
递延收益 6,997,950.00 9,330,6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5.7.19 - -
其他负债 11.5.7.30 28,178,716.46 27,452,842.31
负债合计 611,049,666.64 631,594,988.3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1.5.7.31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资本公积 11.5.7.32 3,860,000,000.00 3,860,00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11.5.7.33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11.5.7.34 - -
未分配利润 11.5.7.35 -1,552,324,670.75 -921,054,044.8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07,675,329.25 3,438,945,955.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418,724,995.89 4,070,540,943.47
注: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5.6154元,基金份额总额500,000,000.00
份。
11.1.2个别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1.5.19.1 6,706,909.83 4,209,999.15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11.5.19.2 3,060,368,188.12 3,743,580,188.12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067,075,097.95 3,747,790,187.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衍生金融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9,546,753.07 10,116,179.98
应付托管费 172,886.40 93,672.56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其他负债 528,000.00 350,000.00
负债合计 10,247,639.47 10,559,852.5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资本公积 3,860,000,000.00 3,860,00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 -
未分配利润 -1,303,172,541.52 -622,769,665.27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56,827,458.48 3,737,230,334.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67,075,097.95 3,747,790,187.27
11.2利润表
11.2.1合并利润表
会计主体: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740,466,293.36 747,889,999.43
1.营业收入 11.5.7.36 738,566,754.95 745,439,875.07
2.利息收入 117,704.10 105,732.33
3.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5.7.37 - -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5.7.38 - -
5.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6.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11.5.7.39 -550,815.69 11,742.03
“-”号填列)
7.其他收益 11.5.7.40 2,332,650.00 2,332,650.00
8.其他业务收入 11.5.7.41 - -
二、营业总成本 704,116,721.12 709,968,684.23
1.营业成本 666,958,803.79 668,854,149.20
2.利息支出 11.5.7.42 - -
3.税金及附加 11.5.7.43 5,358,840.50 4,634,626.10
4.销售费用 11.5.7.44 - -
5.管理费用 11.5.7.45 12,232,630.91 12,339,009.71
6.研发费用 - -
7.财务费用 11.5.7.46 6,805,179.17 9,866,955.36
8.管理人报酬 11,768,666.24 13,730,473.79
9.托管费 350,638.91 382,816.77
10.投资顾问费 - -
11.信用减值损失 11.5.7.47 8,447.19 -277,084.83
12.资产减值损失 11.5.7.48 - -
13.其他费用 11.5.7.49 633,514.41 437,738.13
三、营业利润(营业亏损以“-”号填列) 36,349,572.24 37,921,315.20
加:营业外收入 11.5.7.50 230,243.15 576,612.95
减:营业外支出 11.5.7.51 542.46 841,789.4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6,579,272.93 37,656,138.67
减:所得税费用 11.5.7.5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6,579,272.93 37,656,138.67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6,579,272.93 37,656,138.6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36,579,272.93 37,656,138.67
11.2.2个别利润表
会计主体: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收入 94,906.86 94,530,241.24
1.利息收入 94,906.86 79,561.24
2.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4,450,680.00
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业务收入 - -
二、费用 12,647,884.27 14,463,881.64
1.管理人报酬 11,768,666.24 13,730,473.79
2.托管费 350,638.91 382,816.77
3.投资顾问费 - -
4.利息支出 - -
5.信用减值损失 - -
6.资产减值损失 - -
7.税金及附加 - -
8.其他费用 528,579.12 350,591.0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552,977.41 80,066,359.6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552,977.41 80,066,359.6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552,977.41 80,066,359.60
11.3现金流量表
11.3.1合并现金流量表
会计主体: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65,363,058.85 729,304,084.93
2.处置证券投资收到的现金净额 - -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
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 -
5.取得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 117,021.88 105,725.55
6.收到的税费返还 - -
7.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7.53.1 5,004,804.49 5,208,221.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0,484,885.22 734,618,031.49
8.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87,325,487.67 186,142,166.93
9.取得证券投资支付的现金净额 - -
10.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1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 -
1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87,902.97 1,570,755.66
13.支付的各项税费 46,131,359.64 36,515,599.42
1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7.53.2 13,347,303.55 14,061,261.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8,392,053.83 238,289,783.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2,092,831.39 496,328,248.1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 83,693.44 17,961.17
16.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到的现金净额
17.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7.53.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3,693.44 17,961.17
18.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3,186,417.23 28,032,873.26
19.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20.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7.53.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186,417.23 28,032,873.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102,723.79 -28,014,912.0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1.认购/申购收到的现金 - -
2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76,000,000.00 484,000,000.00
2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7.53.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6,000,000.00 484,000,000.00
24.赎回支付的现金 - -
25.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 484,000,000.00 492,000,000.00
26.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116,091.66 13,775,641.66
27.分配支付的现金 667,849,898.84 315,049,911.39
28.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7.53.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62,965,990.50 820,825,553.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6,965,990.50 -336,825,553.0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7,975,882.90 131,487,782.9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4,314,671.71 342,826,888.7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6,338,788.81 474,314,671.71
11.3.2个别现金流量表
会计主体: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基础设施投资收到的现金 683,212,000.00 235,876,000.00
2.取得基础设施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4,450,680.00
3.处置证券投资收到的现金净额 - -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
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 -
6.取得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 94,639.89 79,217.60
7.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3,306,639.89 330,405,897.60
8.取得基础设施投资支付的现金 - -
9.取得证券投资支付的现金净额 - -
10.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1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 -
12.支付的各项税费 - -
1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960,097.34 12,143,098.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960,097.34 12,143,098.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0,346,542.55 318,262,798.95
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4.认购/申购收到的现金 - -
1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16.赎回支付的现金 - -
17.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18.分配支付的现金 667,849,898.84 315,049,911.39
1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7,849,898.84 315,049,911.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7,849,898.84 -315,049,911.39
三、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96,643.71 3,212,887.5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09,548.92 996,661.36
五、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706,192.63 4,209,548.92
1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4.1合并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期期末余额 500,000,000.00 - 3,860,000,000.00 - - - -921,054,044.84 3,438,945,955.16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其他 - - - - - - - -
二、本期期初余额 500,000,000.00 - 3,860,000,000.00 - - - -921,054,044.84 3,438,945,955.16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号填 - - - - - - -631,270,6 -631,270,6
列) 25.91 25.91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36,579,272.93 36,579,272.93
(二)产品持有人申购和赎回 - - - - - - - -
其中:产品申购 - - - - - - - -
产品赎回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667,849,898.84 -667,849,898.84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其中:本期提取 - - - - - - - -
本期使用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500,000,000.00 - 3,860,000,000.00 - - - -1,552,324,670.75 2,807,675,329.2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期期末余额 500,000,000.00 - 3,860,000,000.00 - - - -643,660,272.12 3,716,339,727.88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其他 - - - - - - - -
二、本期期初余额 500,000,000.00 - 3,860,000,000.00 - - - -643,660,272.12 3,716,339,727.88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277,393,772.72 -277,393,772.72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37,656,138.67 37,656,138.67
(二)产品持有人申购和赎回 - - - - - - - -
其中:产品申购 - - - - - - - -
产品赎回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315,049,911.39 -315,049,911.39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其中:本期提取 - - - - - - - -
本期使用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500,000,000.00 - 3,860,000,000.00 - - - -921,054,044.84 3,438,945,955.16
11.4.2个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会计主体: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 未分配利 所有者权
收益 润 益合计
一、上期期末余额 500,000,000.00 3,860,000,000.00 - -622,769,665.27 3,737,230,334.73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其他 - - - - -
二、本期期初余额 500,000,000.00 3,860,000,000.00 - -622,769,665.27 3,737,230,334.73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680,402,876.25 -680,402,876.25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12,552,977.41 -12,552,977.41
(二)产品持有人申购和赎回 - - - - -
其中:产品申购 - - - - -
产品赎回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667,849,898.84 -667,849,898.84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五)其他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500,000,000.00 3,860,000,000.00 - -1,303,172,541.52 3,056,827,458.4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期期末余额 500,000,000.00 3,860,000,000.00 - -387,786,113.48 3,972,213,886.52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其他 - - - - -
二、本期期初余额 500,000,000.00 3,860,000,000.00 - -387,786,113.48 3,972,213,886.52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234,983,551.79 -234,983,551.79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80,066,359.60 80,066,359.60
(二)产品持有人申购和赎回 - - - - -
其中:产品申购 - - - - -
产品赎回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315,049,911.39 -315,049,911.39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五)其他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500,000,000.00 3,860,000,000.00 - -622,769,665.27 3,737,230,334.7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盛建龙盛建龙徐海锋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11.5报表附注
11.5.1基金基本情况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
金)2021年5月14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
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及杭徽高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上证REITs审〔2021〕2号),2021年5月17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665号),2021年6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2021年6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本基
金类型为契约式封闭型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初始募集份额为5.00亿份,募集金额43.60亿元。浙江
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徽公司或公司)原股东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沪杭甬公司)认购基金份额2.55亿份,其中1.55亿份限售期36个月,
1.00亿份限售期60个月。本基金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认购杭徽高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
下简称杭徽专项计划),杭徽专项计划持有杭徽公司全部股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本基金份额为5亿份。
11.5.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基金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
情况。
11.5.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等有关信息。
11.5.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
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同时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
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
和中期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11.5.4.1会计年度
本基金采用公历年制,即自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报告会计期
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11.5.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11.5.4.3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基金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基金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
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基金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
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5.4.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
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11.5.4.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
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
投资。
11.5.4.6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无
11.5.4.7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
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
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基金或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
融资成分或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
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
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
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
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
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因基金或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
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自身信用风险
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
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
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
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
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
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
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
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基金或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
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
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
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
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
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
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
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
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
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
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
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
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
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
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
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
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
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
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
及合同资产,基金或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基金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按照整个存
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按
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基金或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
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基金或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
同组合。
基金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
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
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本基金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
行抵销。
11.5.4.8应收票据
无
11.5.4.9应收账款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1)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应收通行费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注]: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
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注]指沪杭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1年以内:0.50%
(2)1-2年:10.00%
(3)2-3年:20.00%
(4)3-4年:40.00%
(5)4-5年:80.00%
(6)5年以上:100.00%
11.5.4.10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
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
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
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
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
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
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1.5.4.11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
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
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
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
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
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
“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
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
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
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
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
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
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
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
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
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
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
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
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
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
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
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
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
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
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
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
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11.5.4.12投资性房地产
无
11.5.4.13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折旧年限5-27年,残值率0-5%,年折旧率19.00-3.70%;
交安设施:年限平均法,折旧年7-30年,残值率0-3%,年折旧率13.86-3.33%;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折旧年限3-20年,残值率0-9%,年折旧率30.33-5%;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折旧年限3-8年,残值率0-5%,年折旧率31.67-12.50%
11.5.4.14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
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
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11.5.4.15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基金或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
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
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
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
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
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
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
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
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
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11.5.4.1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公路经营权和软件使用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
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
体年限如下:
公路经营权:25年[注]
软件使用权:3-10年
[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徽高速公路浙江段
收费期限的复函》(浙政办函〔2020〕64号),杭徽高速公路浙江段收费年限为25年,其
中昌化至昱岭关收费年限为2004年12月26日至2029年12月25日,汪家埠至昌化段和留下
至汪家埠段收费年限为2006年12月26日至2031年12月25日。杭徽公司原对公路经营权采
用车流量法摊销,经公司2019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自2019年1月1日起,改
按直线法核算,总摊销年限为25年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
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
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
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
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
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11.5.4.17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
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
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
益。
11.5.4.18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
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
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
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
入当期损益。
11.5.4.19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基金或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基金或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
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
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
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
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
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
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
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
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
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1)基金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
福利时;(2)基金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
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
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1.5.4.20应付债券
无
11.5.4.21预计负债
无
11.5.4.22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无
11.5.4.23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
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
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
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
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
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
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11.5.4.24持有待售
无
11.5.4.25公允价值计量
在计量日,无论是否能够观察到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价格或者其他市场信息,公
允价值计量的目标保持一致,即估计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或
者转移一项负债的价格。
11.5.4.26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对应的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11.5.4.27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
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
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基金或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基金或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3)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
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
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
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
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
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考虑下
列迹象:(1)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已
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已将该商
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
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基金或公司因向
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
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
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
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
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
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
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11.5.4.28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由固定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两部分构成,核算方式具体如下:
(1)固定管理费
本基金固定管理费按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基金净资产的0.125%年费率计提,未有经审
计的基金净资产数据的,按照募集规模的0.125%年费率计提。
(2)浮动管理费
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年度基金可供分配金额。基金管理人在此
基础上,测算当年净现金流分派率(净现金流分派率=当年年度可供分配金额/基金设施
基金募集资金金额),浮动管理费应当按照如下标准确定:
1)如测算结果显示的基础设施基金净现金流分派率高于10%(含)的,浮动管理费为
考核年度当年运营收入的1.2%;
2)如测算结果显示的基础设施基金净现金流分派率高于9%(含)的且不足10%的,浮
动管理费为考核年度当年运营收入的1%;
3)如测算结果显示的基础设施基金净现金流分派率不足9%的,浮动管理费为考核
年度当年运营收入的0.8%。
当年运营收入为当年审计报告中的营业收入。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基金净资产的0.01%年费率计提,未有经
审计的基金净资产数据的,按照募集规模的0.01%年费率计提。
3、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11.5.4.29租赁
1、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
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转租或预
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
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
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
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
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基金或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
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
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
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
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
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
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
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基金或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
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
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
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
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
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基金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1.5.4.30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
(2)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
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
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
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
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
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
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
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
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
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
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基金或公司
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
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基金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11.5.4.3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至少收益分配一次。基金应当将90%以
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5.4.32分部报告
无
11.5.4.3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11.5.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11.5.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11.5.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11.5.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差错更正事项。
11.5.6税项
主要税种计税依据及税率如下:
1、增值税:销售货物、销售服务或提供应税劳务,税率:3%、6%
2、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
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税率7%
4、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税率3%
5、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税率2%
6、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5%[注]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
税〔2008〕1号),本基金和杭徽专项计划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1.5.7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11.5.7.1货币资金
11.5.7.1.1货币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256,671,151.05 474,606,115.26
其他货币资金 - -
小计 256,671,151.05 474,606,115.26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256,671,151.05 474,606,115.26
11.5.7.1.2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256,669,984.50 474,605,630.93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 -
其他存款 - -
应计利息 1,166.55 484.33
小计 256,671,151.05 474,606,115.26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256,671,151.05 474,606,115.26
注:期末有银行存款331,195.69元系尚未上缴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的通行费,使
用受限。期末应收存款利息1,166.55元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5.7.1.3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说明
无
11.5.7.2交易性金融资产
无
11.5.7.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5.7.3.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情况
无
11.5.7.3.2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
11.5.7.4债权投资
11.5.7.4.1债权投资情况
无
11.5.7.4.2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11.5.7.5其他债权投资
11.5.7.5.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无
11.5.7.5.2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11.5.7.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5.7.6.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11.5.7.6.2报告期内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11.5.7.7应收账款
11.5.7.7.1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
单位:人民币元
账龄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64,643,398.69 68,687,381.51
1-2年 62,089.22 -
小计 64,705,487.91 68,687,381.51
减:坏账准备 42,821.81 43,277.29
合计 64,662,666.10 68,644,104.22
11.5.7.7.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类别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64,705,487.91 100.00 42,821.81 0.07 64,662,666.10
应收通行费组合 59,878,104.54 92.54 19,131.06 0.03 59,858,973.48
账龄组合 4,738,150.00 7.32 23,690.75 0.50 4,714,459.25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89,233.37 0.14 - - 89,233.37
合计 64,705,487.91 100.00 42,821.81 0.07 64,662,666.10
类别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68,687,381.51 100.00 43,277.29 0.06 68,644,104.22
应收通行费组合 64,063,492.29 93.27 20,468.29 0.03 64,043,024.00
账龄组合 4,561,800.00 6.64 22,809.00 0.50 4,538,991.00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62,089.22 0.09 - - 62,089.22
合计 68,687,381.51 100.00 43,277.29 0.06 68,644,104.22
11.5.7.7.3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无
11.5.7.7.4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务人名称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应收通行费组合 59,878,104.54 19,131.06 0.03
账龄组合 4,738,150.00 23,690.75 0.50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89,233.37 - -
合计 64,705,487.91 42,821.81 0.07
11.5.7.7.5本期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类别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本期变动金额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计提 转回或收回 核销 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43,277.29 -455.48 - - - 42,821.81
应收通行费组合 20,468.29 -1,337.23 - - - 19,131.06
账龄组合 22,809.00 881.75 - - - 23,690.75
合计 43,277.29 -455.48 - - - 42,821.81
本期坏账准备发生重要转回或收回的应收账款情况
无
11.5.7.7.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无
11.5.7.7.7按债务人归集的报告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 42,024,701.86 64.95 13,426.89 42,011,274.97
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10,832,110.31 16.74 3,460.86 10,828,649.45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6,333,725.15 9.79 2,023.63 6,331,701.52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4,711,800.00 7.28 23,559.00 4,688,241.00
杭州市临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687,567.22 1.06 219.68 687,347.54
合计 64,589,904.54 99.82 42,690.06 64,547,214.48
11.5.7.8存货
11.5.7.8.1存货分类
无
11.5.7.8.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无
11.5.7.8.3报告期末存货余额含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11.5.7.8.4报告期内合同履约成本摊销金额的说明
无
11.5.7.9合同资产
11.5.7.9.1合同资产情况
无
11.5.7.9.2报告期内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无
11.5.7.9.3报告期内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无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注释或说明:
无
11.5.7.10持有待售资产
无
11.5.7.11投资性房地产
11.5.7.11.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无
11.5.7.11.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无
11.5.7.11.3投资性房地产主要项目情况
无
11.5.7.12固定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 267,583,699.04 267,772,880.32
固定资产清理 397,182.37 27,000.00
合计 267,980,881.41 267,799,880.32
11.5.7.12.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交安设施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94,461,691.04 285,706,278.12 8,117,349.97 - 54,484,092.41 642,769,411.54
2.本期增加金额 6,735,488.00 9,687,603.61 248,176.99 - 34,007,480.24 50,678,748.84
购置 - 4,215,963.54 248,176.99 - - 4,464,140.53
在建工程转入 6,735,488.00 5,471,640.07 - - 34,007,480.24 46,214,608.31
其他原因增加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0,720,912.85 269,407.59 - - 40,990,320.44
处置或报废 - 40,720,912.85 269,407.59 - - 40,990,320.44
其他原因减少 - - - - - -
4.期末余额 301,197,179.04 254,672,968.88 8,096,119.37 - 88,491,572.65 652,457,839.9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57,473,405.41 203,220,720.34 6,095,785.12 - 8,206,620.35 374,996,531.22
2.本期增加金额 18,227,352.75 22,262,861.77 559,229.46 - 7,621,850.47 48,671,294.45
本期计提 18,227,352.75 22,262,861.77 559,229.46 - 7,621,850.47 48,671,294.45
其他原因增加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8,561,395.53 232,289.24 - - 38,793,684.77
处置或报废 - 38,561,395.53 232,289.24 - - 38,793,684.77
其他原因减少 - - - - - -
4.期末余额 175,700,758.1 186,922,186.5 6,422,725.34 - 15,828,470.82 384,874,140.9
6 8 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本期计提 - - - - - -
其他原因增加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处置或报废 - - - - - -
其他原因减少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25,496,420.88 67,750,782.30 1,673,394.03 - 72,663,101.83 267,583,699.04
2.期初账面价值 136,988,285.63 82,485,557.78 2,021,564.85 - 46,277,472.06 267,772,880.32
11.5.7.12.2固定资产的其他说明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的情况说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汪昌段、昌昱段和
留汪段房屋所有权证尚未办妥。
11.5.7.12.3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机器设备 397,182.37 27,000.00
合计 397,182.37 27,000.00
11.5.7.13在建工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在建工程 35,129,679.02 33,700,416.46
工程物资 - -
小计 35,129,679.02 33,700,416.46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35,129,679.02 33,700,416.46
11.5.7.13.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高速公路护栏改造提升工程 29,929,045.72 - 29,929,045.72 30,875,649.95 - 30,875,649.95
施救驿站建设项目 2,238,216.00 - 2,238,216.00 - - -
收费站综合整治项目 968,706.00 - 968,706.00 - - -
高速公路疏堵项目 920,352.00 - 920,352.00 - - -
服务区改造工程 427,350.00 - 427,350.00 - - -
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底座平台项目 337,509.30 - 337,509.30 - - -
零星工程 308,500.00 - 308,500.00 339,500.00 - 339,500.00
公路附属设施综合整治 - - - 1,589,545.00 - 1,589,545.00
管理中心办公用房工程 - - - 895,721.51 - 895,721.51
合计 35,129,679.02 - 35,129,679.02 33,700,416.46 - 33,700,416.46
11.5.7.13.2报告期内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 本期转入固 本期其他减 期末余额
额 定资产金额 少金额
高速公路护栏改造提升工程 30,875,649.95 29,239,062.01 30,185,666.24 - 29,929,045.72
施救驿站建设项目 - 2,238,216.00 - - 2,238,216.00
收费站综合整治项目 - 968,706.00 - - 968,706.00
高速公路疏堵项目 - 920,352.00 - - 920,352.00
服务区改造工程 - 5,885,250.00 5,457,900.00 - 427,350.00
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底座平台项目 - 337,509.30 - - 337,509.30
联网收费升级改造项目 - 5,180,990.16 4,780,990.16 400,000.00 -
公路附属设施综合整治 1,589,545.00 549,067.00 2,138,612.00 - -
管理中心办公用房工程 895,721.51 -399.51 895,322.00 - -
零星工程 339,500.00 2,724,769.91 2,755,769.91 - 308,500.00
合计 33,700,416.46 48,043,522.87 46,214,260.31 400,000.00 35,129,679.02
11.5.7.13.3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无
11.5.7.13.4工程物资情况
无
11.5.7.14使用权资产
无
11.5.7.15无形资产
11.5.7.15.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特许经营权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有技术 软件使用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6,482,950,887.56 - - - 1,547,959.76 6,484,498,847.32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2,264,000.00 2,264,000.00
购置 - - - - 2,264,000.00 2,264,000.00
内部研发 - - - - - -
其他原因增加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处置 - - - - - -
其他原因减少 - - - - - -
4.期末余额 6,482,950,887.56 - - - 3,811,959.76 6,486,762,847.32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3,258,707,547.17 - - - 424,245.71 3,259,131,792.88
2.本期增加金额 433,107,590.66 - - - 667,171.58 433,774,762.24
本期计提 433,107,590.66 - - - 667,171.58 433,774,762.24
其他原因增加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处置 - - - - - -
其他原因减少 - - - - - -
4.期末余额 3,691,815,137.83 - - - 1,091,417.29 3,692,906,555.1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本期计提 - - - - - -
其他原因增加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处置 - - - - - -
其他原因减少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791,135,749.73 - - - 2,720,542.47 2,793,856,292.20
2.期初账面价值 3,224,243,340.39 - - - 1,123,714.05 3,225,367,054.44
注:公路经营权累计摊销本期计提包括杭徽公司账面本期计提227,354,362.52元和公路
经营权公允价值增值部分按直线法计提205,753,228.14元。
11.5.7.15.2无形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1.5.7.16开发支出
无
11.5.7.17商誉
11.5.7.17.1商誉账面原值
无
11.5.7.17.2商誉减值准备
无
11.5.7.17.3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无
11.5.7.18长期待摊费用
无
11.5.7.19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1.5.7.19.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无
11.5.7.19.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无
11.5.7.19.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无
11.5.7.19.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明细
无
11.5.7.19.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无
11.5.7.20其他资产
11.5.7.20.1其他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424,326.11 359,275.39
预付款项 - 64,097.38
合计 424,326.11 423,372.77
11.5.7.20.2预付账款
11.5.7.20.2.1按账龄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
账龄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 64,097.38
1-2年 - -
合计 - 64,097.38
注:本基金本年度末未持有预付账款。
11.5.7.20.2.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报告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无
11.5.7.20.3其他应收款
11.5.7.20.3.1按账龄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
账龄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362,617.62 288,960.39
1-2年 21,484.32 24,629.91
2-3年 24,629.91 61,991.10
3-4年 40,802.94 -
小计 449,534.79 375,581.40
减:坏账准备 25,208.68 16,306.01
合计 424,326.11 359,275.39
11.5.7.20.3.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款项性质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备用金 141,000.00 211,000.00
押金保证金 1,000.00 1,000.00
其他 307,534.79 163,581.40
小计 449,534.79 375,581.40
减:坏账准备 25,208.68 16,306.01
合计 424,326.11 359,275.39
11.5.7.20.3.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期初余额 1,444.80 2,462.99 12,398.22 16,306.01
期初余额在本期 - - - -
-转入第二阶段 -107.42 107.42 - -
-转入第三阶段 - -2,462.99 2,462.99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本期计提 1,813.09 2,041.01 10,623.58 14,477.68
本期转回 1,337.38 - 4,237.63 5,575.01
本期转销 - - - -
本期核销 - - - -
其他变动 - - - -
期末余额 1,813.09 2,148.43 21,247.16 25,208.68
本期发生坏账准备显著变动的其他应收款情况说明:
无
本期计算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与评估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依据:
无
本期坏账准备发生重要转回或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无
11.5.7.20.3.4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无
11.5.7.20.3.5按债务人归集的报告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五常街道办事处 216,000.00 48.05 1,080.00 214,920.00
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杭州北管理中心余杭中心所 50,000.00 11.12 250.00 49,750.00
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杭州北管理中心临安中心所 50,000.00 11.12 250.00 49,750.00
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杭州北管理中心龙岗中心所 40,000.00 8.90 200.00 39,800.00
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杭州北管理中心营运管理处 1,000.00 0.22 5.00 995.00
合计 357,000.00 79.42 1,785.00 355,215.00
11.5.7.21短期借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160,000,000.00 484,000,000.00
未到期应付利息 131,511.10 293,275.00
合计 160,131,511.10 484,293,275.00
11.5.7.22应付账款
11.5.7.22.1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63,735,338.88 53,054,611.76
1-2年 1,169,687.09 11,981,888.15
2-3年 1,027,555.40 6,649,766.00
3年以上 20,028,800.04 18,874,775.04
合计 85,961,381.41 90,561,040.95
11.5.7.22.2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应付账款主要系应付留汪段、汪昌段工程款。
11.5.7.23应付职工薪酬
11.5.7.23.1应付职工薪酬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短期薪酬 141,099.07 1,456,939.51 1,400,483.20 197,555.38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6,377.42 265,882.08 187,506.98 84,752.52
合计 147,476.49 1,722,821.59 1,587,990.18 282,307.90
11.5.7.23.2短期薪酬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03,346.01 1,046,000.76 57,345.25
二、职工福利费 - 103,639.36 103,639.36 -
三、社会保险费 142.17 102,622.10 102,764.2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0,379.38 100,379.38 -
工伤保险费 142.17 2,242.72 2,384.89 -
生育保险费 - - - -
四、住房公积金 - 125,112.00 125,112.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40,872.90 22,220.04 22,966.81 140,126.13
六、补充医疗保险 84.00 - - 84.00
合计 141,099.07 1,456,939.51 1,400,483.20 197,555.38
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统一征缴,医疗保险费所示金额包含生育保险金。
11.5.7.23.3设定提存计划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 6,157.48 155,314.49 161,471.97 -
失业保险费 219.94 5,294.83 5,514.77 -
企业年金 - 105,272.76 20,520.24 84,752.52
合计 6,377.42 265,882.08 187,506.98 84,752.52
11.5.7.24应交税费
单位:人民币元
税费项目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增值税 2,194,957.35 7,389,946.07
消费税 - -
企业所得税 - -
个人所得税 231,272.81 231,185.60
城市维护建设税 136,492.08 500,745.27
教育费附加 58,496.60 214,605.12
房产税 950,357.22 950,357.22
土地使用税 147,733.80 147,733.80
土地增值税 - -
地方教育附加 38,997.73 143,070.08
印花税 19,852.71 22,257.86
其他 - -
合计 3,778,160.30 9,599,901.02
11.5.7.25应付利息
无
11.5.7.26合同负债
11.5.7.26.1合同负债情况
无
11.5.7.26.2报告期内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无
11.5.7.27长期借款
单位:人民币元
借款类别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
信用借款 316,000,000.00 -
合计 316,000,000.00 -
注:本基金上年度末未持有长期借款。
11.5.7.28预计负债
无
11.5.7.29租赁负债
无
11.5.7.30其他负债
11.5.7.30.1其他负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 27,916,085.45 27,452,842.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62,631.01 -
合计 28,178,716.46 27,452,842.31
11.5.7.30.2预收款项
11.5.7.30.2.1预收款项情况
无
11.5.7.30.2.2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无
11.5.7.30.3其他应付款
11.5.7.30.3.1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付款
单位:人民币元
款项性质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质保金 - -
押金及保证金 24,641,021.81 25,169,448.67
应付暂收款 650,980.29 654,044.77
其他 2,624,083.35 1,629,348.87
合计 27,916,085.45 27,452,842.31
11.5.7.30.3.2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尚在质保期内的押金保证金,因金额较小未予以统
计。
11.5.7.31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本期认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11.5.7.32资本公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 3,860,000,000.00 - - 3,860,000,000.00
其他资本公积 - - - -
合计 3,860,000,000.00 - - 3,860,000,000.00
11.5.7.33其他综合收益
无
11.5.7.34盈余公积
无
11.5.7.35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合计
上年度末 -921,054,044.84 - -921,054,044.84
本期利润 36,579,272.93 - 36,579,272.93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 - -
其中:基金认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667,849,898.84 - -667,849,898.84
本期末 -1,552,324,670.75 - -1,552,324,670.75
注:2024年6月27日,本基金按9.079元/10份基金份额进行2024年第一次分红,实际分
配453,949,939.09元。2024年11月29日,本基金按4.278元/10份基金份额进行2024年第
二次分红,实际分配213,899,959.75元。
11.5.7.3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合计
营业收入 - -
高速公路收费 733,122,106.12 733,122,106.12
服务区业务 4,945,634.41 4,945,634.41
其他 499,014.42 499,014.42
合计 738,566,754.95 738,566,754.95
营业成本 - -
高速公路收费 659,717,011.10 659,717,011.10
服务区业务 7,241,792.69 7,241,792.69
合计 666,958,803.79 666,958,803.79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合计
营业收入 - -
高速公路收费 740,069,861.56 740,069,861.56
服务区业务 5,370,013.51 5,370,013.51
合计 745,439,875.07 745,439,875.07
营业成本 - -
高速公路收费 661,612,236.62 661,612,236.62
服务区业务 7,241,912.58 7,241,912.58
合计 668,854,149.20 668,854,149.20
11.5.7.37投资收益
无
11.5.7.3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无
11.5.7.39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持有待售处置利得或损失 -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550,815.69 11,742.03
在建工程处置利得或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
其他 - -
合计 -550,815.69 11,742.03
11.5.7.40其他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332,650.00 2,332,650.00
合计 2,332,650.00 2,332,650.00
11.5.7.41其他业务收入
无
11.5.7.42利息支出
无
11.5.7.43税金及附加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增值税 - -
消费税 - -
企业所得税 - -
个人所得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2,445,944.42 2,444,907.74
教育费附加 1,048,261.88 1,047,814.77
房产税 950,357.22 345,991.85
土地使用税 147,733.80 44,320.14
土地增值税 - -
地方教育附加 698,841.25 698,547.76
印花税 61,159.70 45,588.74
车船税 6,542.23 7,455.10
其他 - -
合计 5,358,840.50 4,634,626.10
11.5.7.44销售费用
无
11.5.7.45管理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无法抵销的销项税额 12,142,630.91 12,233,009.71
专项经费 90,000.00 106,000.00
合计 12,232,630.91 12,339,009.71
11.5.7.46财务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银行手续费 - -
利息支出 11,216,958.77 13,646,672.27
利息收入 -4,417,419.49 -3,786,418.11
其他 5,639.89 6,701.20
合计 6,805,179.17 9,866,955.36
11.5.7.47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455.48 -25,581.6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8,902.67 -251,503.21
其他 - -
合计 8,447.19 -277,084.83
11.5.7.48资产减值损失
无
11.5.7.49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中介服务费 598,000.00 420,000.00
其他 35,514.41 17,738.13
合计 633,514.41 437,738.13
11.5.7.50营业外收入
11.5.7.50.1营业外收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利得 - -
无形资产报废利得 - -
政府补助 - -
路产赔偿收入 229,937.09 505,568.64
无需支付的款项 - 68,198.62
其他 306.06 2,845.69
合计 230,243.15 576,612.95
11.5.7.50.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无
11.5.7.51营业外支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
无形资产报废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 542.46 841,789.48
合计 542.46 841,789.48
11.5.7.52所得税费用
11.5.7.52.1所得税费用情况
无
11.5.7.52.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利润总额 -148,329,631.4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37,082,407.8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583,162.5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36,178,378.92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1,685,187.39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197,995.96
合计 -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号),本基金与杭徽专项计划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系杭徽公司的利润总额。
11.5.7.53现金流量表附注
11.5.7.53.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4,417,419.49 3,786,418.11
收到路产赔偿收入 229,937.09 505,568.64
其他 357,447.91 452,234.26
收回代垫款项 - 464,000.00
合计 5,004,804.49 5,208,221.01
11.5.7.53.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支付管理人报酬 12,338,093.15 11,050,132.84
支付托管费 271,425.07 394,374.73
其他 737,785.33 1,016,033.57
归还押金保证金 - 1,600,720.22
合计 13,347,303.55 14,061,261.36
11.5.7.53.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11.5.7.53.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11.5.7.53.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11.5.7.53.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11.5.7.5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1.5.7.54.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36,579,272.93 37,536,138.67
加:信用减值损失 - -
资产减值损失 8,447.19 -277,084.83
固定资产折旧 48,671,294.45 47,444,224.53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433,774,762.24 432,782,966.4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50,815.69 -11,742.03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1,216,958.77 13,646,672.2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332,921.38 -37,087,468.5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7,375,798.50 2,294,541.64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2,092,831.39 496,328,248.1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56,338,788.81 474,314,671.7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74,314,671.71 342,826,888.7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7,975,882.90 131,487,782.98
11.5.7.54.2报告期内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无
11.5.7.54.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现金 256,338,788.81 474,314,671.71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56,338,788.81 474,314,671.7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3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6,338,788.81 474,314,671.71
其中:基金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注:银行存款中有331,195.69元系应上缴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的通行费,使用受
限,应收利息1,166.55元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5.7.5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无
11.5.8合并范围的变更
11.5.8.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5.8.1.1报告期内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11.5.8.1.2合并成本及商誉
11.5.8.1.2.1合并成本及商誉情况
无
11.5.8.1.2.2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
11.5.8.1.2.3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无
11.5.8.1.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11.5.8.1.3.1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的情况
无
11.5.8.1.3.2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无
11.5.8.1.3.3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
11.5.8.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5.8.2.1报告期内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11.5.8.2.2合并成本
无
11.5.8.2.3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
11.5.8.2.4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11.5.8.2.5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的说明
无
11.5.8.3反向购买
无
11.5.8.4其他
本基金于2021年6月8日认购杭徽专项计划全部份额,从2021年6月8日起将杭徽专项
计划纳入合并范围。
根据2021年6月杭徽专项计划管理人与沪杭甬公司、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和杭州余杭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杭徽专项计划以22.56亿元受让杭徽公司100%股权。杭徽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办妥股东
变更为杭徽专项计划管理人的工商变更登记。经杭徽公司2021年5月总办会决议,杭徽
公司在册人员除个别关键岗位保留外,全部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转移至原股东沪杭
甬公司,剥离人员后的杭徽公司已不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不满足关于
企业合并中构成业务的判断,因此杭徽专项计划将收购杭徽公司股权作为一项资产购
买,按公允价值作为初始计量金额。
11.5.9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杭徽专项计划 浙江杭州 浙江杭州 资产支持证券 100.00 - 现金购买
杭徽公司 浙江省 浙江杭州 高速公路经营 - 100.00 现金购买
11.5.10分部报告
无
11.5.11承诺事项、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11.5.11.1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11.5.11.2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11.5.11.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会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未发生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1.5.12关联方关系
11.5.12.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较上年度新增存在控制关系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浙江交工高等级公
路养护有限公司、浙江浙商金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
浙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黄山长江徽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大酒店有限公司、
浙江之江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较上年度减少浙商期货融畅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浙商期货融畅1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
款订立。
11.5.12.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持有人,母公司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沪杭甬公司下属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之母公司、沪杭甬公司下属公司、本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本基金销售机构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沪杭甬公司之母公司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集团下属公司
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 交通集团下属公司
浙江交工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交通集团下属公司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交通集团下属公司
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集团下属公司
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交通集团下属公司
浙江省交通集团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交通集团下属公司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集团下属公司
浙江顺畅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交通集团下属公司
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交通集团下属公司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集团下属公司
浙江省嘉维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交通集团下属公司
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集团下属公司
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交通集团下属公司
浙江浙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交通集团下属公司
浙江浙商金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集团下属公司
浙江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交通集团下属公司
浙江浙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交通集团下属公司
黄山长江徽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沪杭甬公司下属公司
浙江大酒店有限公司 沪杭甬公司下属公司
浙江之江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沪杭甬公司下属公司
注:沪杭甬公司持有本基金51.00%的基金份额,本基金持有杭徽专项计划100.00%的份
额,杭徽专项计划持有杭徽公司100.00%的股权。
11.5.13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期经审议的关联交易发生额8798.93万元,根据基金发行前签署的《运营管理协
议》项下发生的10852.74万元,合计19651.67万元;上期经审议的关联交易发生额
9073.77万元,根据基金发行前签署的《运营管理协议》项下发生的10680.70万元,合
计19754.47万元。
11.5.13.1关联采购与销售情况
11.5.13.1.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发行前签署的《运营管理协议》项下发生运营成本 108,527,395.04 106,807,034.38
浙江交工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日常、专项养护工程及路产维修项目 63,961,180.73 -
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日常、专项养护工程及路产维修项目 11,756,971.84 55,660,417.00
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专项养护工程 4,190,513.31 -
浙江之江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日常、专项养护工程 544,339.62 -
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办公设备软件 1,353,304.88 1,851,095.79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路面整修工程设计项目等 960,379.33 484,051.00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产保险费 2,566.04 488,964.94
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电费用 107,012.88 80,881.87
浙江浙商金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食堂费用 57,000.00 -
浙江顺畅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日常、专项养护工程及路产维修项目 254,639.45 -1,182,192.00
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机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4,679,245.87 -
黄山长江徽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采购 5,946.90 -
浙江大酒店有限公司 培训费 141.51 -
浙江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费用 101,886.79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培训费 1,698.11 -
浙江浙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场所费用 12,470.54 -
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护栏改造提升工程 - 30,689,389.95
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公路附属设施 - 1,589,545.00
浙江省交通集团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路面养护检测 - 910,315.00
浙江浙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食堂费用 - 65,455.00
浙江顺畅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护栏提升设计项目 - 91,200.00
浙江顺畅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系统开发及维护工程 - 8,560.00
合计 - 196,516,692. 197,544,717.
84 93
11.5.13.1.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无
11.5.13.2关联租赁情况
11.5.13.2.1作为出租方
单位:人民币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年度可比期间确认的租赁收入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权租赁 4,466,727.01 4,325,217.61
合计 - 4,466,727.01 4,325,217.61
11.5.13.2.2作为承租方
无
11.5.13.3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11.5.13.3.1债券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11.5.13.3.2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11.5.13.3.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11.5.13.4关联方报酬
11.5.13.4.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 11,768,666.24 13,730,473.79
管理费
其中:固定管理费 4,382,998.69 4,785,195.29
浮动管理费 7,385,667.55 8,945,278.50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00,382.80 560,532.48
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由固定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两部分构成,核算方式具体如下:
(1)固定管理费
本基金固定管理费按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基金净资产的0.125%年费率计提,未有经审计的
基金净资产数据的,按照募集规模的0.125%年费率计提。该部分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基金净资产或募集规模
(2)浮动管理费
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年度基金可供分配金额。基金管理人在此基础
上,测算当年净现金流分派率(净现金流分派率=当年年度可供分配金额/基础设施基金
募集资金金额),浮动管理费应当按照如下标准确定:
1)如测算结果显示的基础设施基金净现金流分派率高于10%(含)的,浮动管理费为考核
年度当年运营收入的1.2%;
2)如测算结果显示的基础设施基金净现金流分派率高于9%(含)的且不足10%的,浮动管
理费为考核年度当年运营收入的1%;
3)如测算结果显示的基础设施基金净现金流分派率不足9%的,浮动管理费为考核年度当
年运营收入的0.8%。
当年运营收入为当年审计报告中的营业收入。上述浮动管理费根据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暂估。
2、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根据代销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计算,由基金管理人从实际
收取的基金固定管理费中抽取,向代销机构支付。上表中的固定管理费包含支付销售机
构的客户维护费。
11.5.13.4.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50,638.91 382,816.77
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基金净资产的0.01%年费率计提,
未有经审计的基金净资产数据的,按照募集规模的0.01%年费率计提。
该部分托管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
E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基金净资产或募集规模
11.5.13.5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11.5.13.6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1.5.13.6.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06月07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83,555.00 83,555.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83,555.00 83,555.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2 0.02
注:上表列示的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列示的报告期间
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5.13.6.2报告期内除基金管理人外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期初持有 期间申购/买 期间因拆 减:期间赎回/卖 期末持有
份额 比例 份额 比例
入份额 分变动份额 出份额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55,000,000.00 51.00% - - - 255,000,000.00 51.00%
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 10,514,708.00 2.10% - - - 10,514,708.00 2.10%
合计 265,514,708.00 53.10% - - - 265,514,708.00 53.10%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期初持有 期间申购/买入份额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减:期间赎回/卖出份额 期末持有
份额 比例 份额 比例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55,000,000.000 51.00% - - - 255,000,000.00 51.00%
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 10,514,708.00 2.10% - - - 10,514,708.00 2.10%
浙商期货-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期货融畅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6.00 0.00% - - 6.00 - 0.00%
浙商期货-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期货融畅1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60.00 0.00% - - 60.00 - 0.00%
合计 265,514,774.000 53.10% - - 66.00 265,514,708.00 53.10%
11.5.13.7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6,056,977.30 4,523,274.40 474,091,673.73 3,863,992.70
交通集团财务公司 1,163.62 10,195.61 11,368.01 11,381.49
合计 256,058,140.92 4,533,470.01 474,103,041.74 3,875,374.19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
计息。
11.5.13.8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11.5.13.9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关联方资金拆借:杭徽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借款,期初余额为2.5
亿元,本期归还2.5亿元,期末无余额。本期应计付其利息1,990,625.00元。
11.5.1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1.5.14.1应收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4,711,800.00 23,559.00 4,561,800.00 22,809.00
应收账款 沪杭甬公司 89,233.37 - 62,089.22 -
合计 - 4,801,033.37 23,559.00 4,623,889.22 22,809.00
11.5.14.2应付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9,585,466.87 15,829,069.10
应付账款 浙江交工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11,862,843.00 -
应付账款 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11,778,068.00 32,691,166.00
应付账款 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122,274.00 29,400.00
应付账款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80,075.30 667,038.00
应付账款 浙江顺畅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761,761.00 484,204.00
应付账款 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37,369.70 123,509.61
应付账款 浙江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4,800.00 -
应付账款 浙江之江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86,550.00 -
其他应付款 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1,699,441.00 2,836,043.00
其他应付款 浙江顺畅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1,884,038.00 1,908,822.00
其他应付款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75,577.20 975,577.20
其他应付款 浙江交工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870,333.70 -
其他应付款 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67,230.79 157,637.53
其他应付款 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6,915.80 56,915.80
其他应付款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 -
其他应付款 黄山长江徽杭高速公路 20.00 -
有限责任公司
应付管理人报酬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546,753.07 10,116,179.98
应付托管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2,886.40 93,672.56
短期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0,240,625.00
应付账款 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 990,633.00
应付账款 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9,828.79
其他应付款 浙江省交通集团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51,747.00
其他应付款 浙江省嘉维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031.00
合计 - 64,652,903.83 317,265,099.57
11.5.15期末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11.5.15.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11.5.15.2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11.5.15.2.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24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
抵押的债券,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11.5.15.2.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24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
作为抵押的债券,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11.5.16收益分配情况
11.5.16.1收益分配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本期收益分配合计 本期收益分配占可供分配金额比例(%) 备注
1 2024-06-27 2024-06-27 9.079 453,949,939.09 100.00
2 2024-11-29 2024-11-29 4.278 213,899,959.75 99.99
合计 - - - 667,849,898.84 99.99
注:本年度第一次分配以2023年12月31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本
年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453,960,442.16元,该次分配占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
99.9977%。本年度第二次分配以2024年6月30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截至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本年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213,926,866.90元,该次分配占基准日可供分配金
额的99.9874%。
11.5.16.2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
参见3.3.2.1。
11.5.17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11.5.17.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
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
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招商银行,因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
大。
11.5.17.2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为封闭式基金,无流动性风险。
11.5.17.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
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仅持
有银行存款、项目资产,与市场变动关联度较低,市场风险不重大。
11.5.18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财务报表附注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
能存在尾差。
11.5.19个别财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11.5.19.1货币资金
11.5.19.1.1货币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6,706,909.83 4,209,999.15
其他货币资金 - -
小计 6,706,909.83 4,209,999.15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6,706,909.83 4,209,999.15
11.5.19.1.2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6,706,192.63 4,209,548.92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 -
其他存款 - -
应计利息 717.20 450.23
小计 6,706,909.83 4,209,999.15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6,706,909.83 4,209,999.15
注:期末应收存款利息717.20元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5.19.1.3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说明
无
11.5.19.2长期股权投资
11.5.19.2.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3,440,912,000.00 380,543,811.88 3,060,368,188.12 4,124,124,000.00 380,543,811.88 3,743,580,188.12
合计 3,440,912,000.00 380,543,811.88 3,060,368,188.12 4,124,124,000.00 380,543,811.88 3,743,580,188.12
11.5.19.2.2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余额
杭徽专项计划 4,124,124,000.00 - 683,212,000.00 3,440,912,000.00 - 380,543,811.88
合计 4,124,124,000.00 - 683,212,000.00 3,440,912,000.00 - 380,543,811.88
§12评估报告
12.1管理人聘任评估机构及评估报告内容的合规性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聘请了天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
资产”)作为本基金的评估机构,世联资产于2025年3月25日出具了《浙江浙商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拟披露基础设施基金定期报告涉及的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享有的
特许经营权以及因享有特许经营权持有的自留下至昱岭关杭徽高速公路(浙江段)资产
组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世联资产为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具备良好资质和稳
健的内部控制机制,合规运作、诚信经营、声誉良好,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行为的
评估机构。世联资产在评估过程中客观独立、公正,遵守一致性、一惯性及公开、透明、
可校验原则,,未随意调整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世联资产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具备法律
法规要求包含的要素,内容公允。评估报告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资产的真
实市场价值,也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资产能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
12.2评估报告摘要
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采
用收益法对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披露基础设施基金定期报告涉及的浙江
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享有的特许经营权以及因享有特许经营权持有的自留下至昱岭
关杭徽高速公路(浙江段)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
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
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
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指南第2号一一存续业务》的要求,浙
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需披露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定期报告。本次对该定期报告涉及的浙江杭徽高
速公路有限公司享有的特许经营权以及因享有特许经营权持有的自留下至昱岭关杭徽
高速公路(浙江段)资产组的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享有的特许经营权以及因享有特许经营权持
有的自留下至昱岭关杭徽高速公路(浙江段)资产组价值。
评估范围: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享有的特许经营权以及因享有特许经营权持
有的自留下至昱岭关杭徽高速公路(浙江段)资产组。具体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80,490.35万元。
资产组账面价值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5)310Z040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
经采用收益法评估,评估结论如下:基于产权持有人管理层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
准确及经营规划落实的前提条件下,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杭徽高速收费经营权及所在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账
面价值为180,490.35万元,评估价值为355,500.00万元,增值额为175,009.65万元,增
值率为96.96%。即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杭徽高速收费经营权及所在资产组于评估
基准日市场价值为人民币叁拾伍亿伍仟伍佰万元整。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
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特别事项说明:
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为了正确使用评估结论,
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2.3重要评估参数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预测年限:本次跟踪评估项目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较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
日的跟踪评估距离一年时间。使得本次预测剩余年限较2023年跟踪评估基准日减少一
年。
折现率: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的跟踪评估折现率为8.18%,本次评估基准
日为2024年12月31日的跟踪评估折现率为8.09%,差异为更新基准日导致的Beta小幅变
动,以及市场LPR数值变动形成,上述变动均为正常变动。
12.4本次评估结果较最近一次评估结果差异超过10%的原因
不涉及。
12.5报告期内重要资产项目和资产项目整体实际产生现金流情况
基金底层资产为杭徽高速公路(浙江段),起自杭州留下枢纽,终点位于浙皖两省
交界昱岭关,与安徽省黄山市至昱岭关高速公路相接,沿线经过余杭区、临安区,全长
122.245公里。项目公路分三期建设,其中昌化至昱岭关段于2004年12月26日建成投入
运营,收费期为2004年12月26日至2029年12月25日;留下至汪家埠段、汪家埠至昌化段
于2006年12月26日投入运营,收费期为2006年12月26日至2031年12月25日。
12.6报告期内重要资产项目或资产项目整体实际产生的现金流较最近一次评估报告预
测值差异超过20%的原因、具体差异金额及应对措施
不涉及。
12.7评估机构使用评估方法的特殊情况说明
无特殊情况。
§13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13.1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74,179 6,740.45 464,365,449.00 92.87 35,634,551.00 7.13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88,335 5,660.27 464,975,772.00 93.00 35,024,228.00 7.00
13.2基金前十名流通份额持有人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55,000,000.00 31.00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369,789.00 5.09
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2,265,195.00 4.47
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228,000.00 4.26
5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0,072,500.00 4.03
6 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 10,514,708.00 2.11
7 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139,700.00 1.83
8 上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 8,411,806.00 1.69
9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238,647.00 1.65
10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晟同晖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104,119.00 1.63
合计 288,344,464.00 57.74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2,517,935.00 4.50
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228,723.00 4.25
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784,762.00 3.76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462,423.00 2.49
5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514,708.00 2.10
6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10,514,708.00 2.10
7 上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 8,411,806.00 1.68
8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301,337.00 1.26
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52,102.00 1.01
10 工银瑞信投资-工商银行-工银瑞投-工银理财四海甄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917,903.00 0.98
合计 120,706,407.00 -
13.3基金前十名非流通份额持有人
本期末2024年12月31日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20.00
合计 100,000,000.00 -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55,000,000.00 51.00
2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投资有限 20,072,500.00 4.01
公司
3 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 10,514,708.00 2.10
4 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139,700.00 1.83
合计 294,726,908.00 -
13.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4,058.00 0.00
13.5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
的产品情况
无。
§14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06月07日)基金份额总额 500,000,000.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00,000,000.00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0,000,000.00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5重大事件揭示
15.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24年5月,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聘任高存先生为首席风险官职务,余
春梅女士离任首席风险官职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15.3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5.4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成立以来一直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
服务,本报告年度的审计费用为130,000元。
15.5为基金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的报酬为
80,000元人民币。
15.6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运营管理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原始权益人、资产
支持证券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资产项目公司和专业机构等业务参与人涉及对
资产项目运营有重大影响的稽查、处罚、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
报告期内业务参与人无涉及对资产项目运营有重大影响的稽查、处罚、诉讼或者仲
裁等情况。
15.7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主要运营数据暨二〇二三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1-13
2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4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1-20
3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三年度投资者开放日暨走进原始权益人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1-23
4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更换存续期评估机构公告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1-26
5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 中国证监 2024-0
于二〇二四年一月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会规定媒介 2-27
6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四年二月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3-20
7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评估报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3-30
8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审计报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3-30
9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3-30
10 关于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召开2023年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4-09
11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四年三月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4-20
12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1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4-20
13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5-11
14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四年四月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5-22
15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6-07
16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4年定期更新)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6-07
17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 中国证监 2024-0
于流动资金贷款周转的公告 会规定媒介 6-08
18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6-08
19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6-14
20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6-21
21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四年五月主要运营数据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6-25
22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6-25
23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增聘基金经理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7-10
24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7-11
25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次重大事项临时更新)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7-11
26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减聘基金经理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7-16
27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2次重大事项临时更新)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7-16
28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7-16
29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 中国证监 2024-0
4年第2季度报告 会规定媒介 7-18
30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四年六月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7-18
31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举办投资者开放日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7-31
32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四年七月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8-23
33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8-30
34 关于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召开2024年中期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9-05
35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四年八月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09-24
36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四年九月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10-24
37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10-25
38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流动资金贷款周转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11-13
39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四年十月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11-26
40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11-27
41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原 中国证监 2024-1
始权益人划转基金份额的公告 会规定媒介 2-11
42 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4-12-25
§16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未出现其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信息。
§17备查文件目录
17.1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文
件;《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浙商证
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报告期内在规定媒介上
披露的各项公告;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7.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住所及托管人住所。
17.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预约查询;亦可通过公司网站查阅,公司网址为:
www.stocke.com.cn。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