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战略配售比例:70%;其中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配售比例:34% 项目概况: 本基金拟投资并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资产范围为(1)尚淦实业持有的坐落于上海市闵行区申虹路1500弄1-2、6-7、9-11、13-14号的虹桥项目,包括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2)华辙实业持有的坐落于上海市闵行区南江洲路55号、91号、125号的江月路项目,包括对应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虹桥项目 所在地:上海市闵行区 行业:租赁住房行业 产权证书号:沪(2024)闵字不动产权第005700号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出让 用地性质:租赁住房(Rr4) 四至范围:东至申昆路,西至申虹路,南至III-T01-A02-04地块,北至北翟路 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1幢13层租赁住房,以及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建筑结构为钢及钢混结构;土地面积10,370.20平方米,建筑面积30,706.04平方米 土地使用期限:2018年1月24日起2088年1月23日止 运营开始时间:2022年10月 (2)江月路项目 所在地:上海市闵行区 行业:租赁住房行业 产权证书号:沪(2024)闵字不动产权第001447号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出让 用地性质:配套商品房 四至范围:东至浦晓南路,西至浦申路,南至浦江城市生活广场,北至南江洲路 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3、4号三幢楼20层租赁房屋,其中1-2层为商业配套;建筑结构为钢及钢混结构;土地面积56,859.00平方米,建筑面积57,560.66平方米 土地使用期限:2005年6月6日起2075年6月5日止 运营开始时间:2019年6月 截至2024年9月30日,虹桥项目评估值为3.56亿元,江月路项目评估值为8.75亿元,基础设施项目合计评估值为12.31亿元。基础设施项目未来两年可供分配金额:2024年10至12月可供分配金额预测数为1,411.42万元,2025年度可供分配金额预测数为5,662.19万元。未来两年净现金流分派率:2024年10至12月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数为4.12%(年化),2025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数为4.16%。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并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本基金通过积极的投资管理和运营管理,力争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益水平及基础设施项目价值,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相对稳定的收益分配。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中央银行票据、AAA级信用债(包括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债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将优先投资于以地产房屋租赁或其关联方拥有或推荐的租赁住房基础设施项目为投资标的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一)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策略。1、初始投资策略;2、扩募收购策略;3、资产出售及处置策略;4、融资策略;5、运营策略;6、权属到期后的安排。 (二)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暂不设立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增加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以获取基础设施运营收益并承担基础设施项目价格波动,因此与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
慎。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暂不适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暂不适用。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注:1、本基金为封闭式基金,无申购赎回机制,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2、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
际收取为准。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基金管理费 固定管理费包括基金管理人管理费和计划管理人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管理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以最近一期年度审计的合并报表层面基金资产净值为基数(首次年度审 基金管理人、计划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
计报告出具之前,以基金募集资金规模(含募集期利息)为基数)按0.12%的年费率按日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B=A×0.12%÷当年天数; B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人管理费; A为最近一期年度审计的合并报表层面基金资产净值(首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前,以基金募集资金规模(含募集期利息)为基数)。若涉及基金扩募导致基金规模变化时,自扩募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至该次扩募基金合同生效日后首次经审计的基础设施基金年度报告所载的会计年度期末日期及之前,A为以该次扩募基金合同生效日前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基金净资产与该次扩募募集资金规模(含募集期利息)之和。 基金管理人管理费按年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以协商确定的方式和时点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一个工作日。 (2)计划管理人管理费 计划管理人管理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以最近一期年度审计的合并报表层面基金资产净值为基数(首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前,以基金募集资金规模(含募集期利息)为基数)按0.08%的年费率按日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C=A×0.08%÷当年天数; C为每日应计提的计划管理人管理费; A定义同上。 计划管理人管理费按年支付,基金管理人、计划管理人与专项计划托管人三方核对无误后,以协商确定的方式和时点从专项计划财产中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一个工作日。 2、运营服务费 本基金的运营服务费为运营管理机构在运营管理服务协议项下就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收取运营服务费,包括基本运营管理费和浮动运营管理费。具体费率及支付方式按以下约定: (1)基本运营管理费 基本运营管理费(含税)=项目公司运营收
入(含税)×15%。 基本运营管理费按月计提、按季支付,在季度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上个季度财务报表计算,并自监管账户向运营管理机构支付上个季度的基于项目公司运营收入的基本运营管理费。项目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对全年的基于项目公司运营收入的基本运营管理费进行调整(若当年不披露年度审计报告的,则基本运营管理费并入次年调整),实行多退少补原则,使得最终支付的基本运营管理费等于项目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计算的基本运营管理费。 (2)浮动运营管理费 浮动运营管理费基于实际运营净收益(A)与目标运营净收益(T)的差额计提,计提比例及计提方式如下: 浮动运营管理费(含税)=(实际运营净收益-目标运营净收益)×20% 运营净收益=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信用减值损失-除浮动运营管理费以外的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税金及附加+折旧及摊销。实际运营净收益的计算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为免疑义,运营净收益需剔除非运营收入。 浮动运营管理费可以为负,若为负则相应扣减基本运营管理费,以基本运营管理费为扣减上限。浮动运营管理费按年支付,在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并经基金管理人核对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自监管账户向运营管理机构支付。 当浮动运营管理费为正数时,运营管理机构需将每年实际收到的浮动运营管理费的不低于20%作为团队业绩激励。相关激励岗位及激励方案由运营管理机构作为下一年度运营计划的一部分进行列示并提交本基金管理人。运营管理机构须在收到浮动运营管理费后45个工作日内将团队业绩激励发放完成并在发放当月的月报中列示。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运营管理机构的内部激励制度履行相应的监督责任。 目标运营净收益根据下述原则确定:基金合同生效后首两年根据基础设施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中的指标计算
确定,第三年及以后年度参考最近一个年度基础设施项目评估报告中预测的对应年度的运营净收益确定。若首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的,则目标运营净收益根据基金合同在该年度存续的天数进行折算。若政策或市场出现重大变化的,在运营管理机构提供相关证明并经基金管理人审批且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第三年及以后的目标运营净收益可在上述确认原则基础上做适当调整。
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以最近一期年度审计的合并报表层面基金资产净值为基数(首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前,以基金募集资金规模(含募集期利息)为基数)按0.01%的年费率按日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M=L×0.01%÷当年天数; M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L为最近一期年度审计的合并报表层面基金资产净值(首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前,以基金募集资金规模(含募集期利息)为基数);若涉及基金扩募导致基金规模变化时,自扩募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至该次扩募基金合同生效日后首次经审计的基础设施基金年度报告所载的会计年度期末日期及之前,L为以该次扩募基金合同生效日前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基金净资产与该次扩募募集资金规模(含募集期利息)之和。 基金托管费按年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以协商确定的方式和时点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年费用金额48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年费用金额7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详见招募说明书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注:1、上表中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费用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售方式与普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有所区别,请投资
者特别关注。本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通过主要资产投资于
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以间接持有基础设施项目,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
的,通过获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收益并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价值,争取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收益分配和可
持续、长期增值回报。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风险及《招募说明书》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交易等环节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募基金相关的各项风险因素(集中投资
风险、作为上市基金存在的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新种类基金的投资风险和创新风险、
受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之间的潜在竞争、利益冲突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基金发售失败风险、
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流动性风险、中介机构履约风险、停牌、暂
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评估及现金
流预测风险、处置风险、同业竞争的风险、本基金与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运营管理机构之间的潜在竞
争、利益冲突及利益输送风险、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对基础设施项目造成的风险)、与交易安排有关的风
险(交易失败风险、运营管理风险、业务主体更换风险)及其他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
风险、合规性风险、政策变更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
致的风险)等。具体请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第八章“风险揭示”。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为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客服电话:400-888-991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