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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夏北京保障房中心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北京保障房REIT”,场内简称“京保REIT”,扩位简称“华夏北京保障房REIT”,基金代码:508068,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亿份。本次发售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售”)、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以下简称“公众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始战略配售发售份额为3亿份,网下初始发售份额为1.4亿份,公众初始发售份额为0.6亿份,认购价格为2.510元/份,发售期间自2022年8月16日起至2022年8月17日止。如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发生比例配售,则遵循全程比例配售原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及募集情况提前结束公众部分的发售,届时将另行公告。最终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由回拨机制确定(如有)。
自2022年8月16日起,公众投资者可在以下2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场外认购业务。销售机构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oc.cn 95566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nbcb.cn 95574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设施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二是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三是基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外份额持有人需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才可卖出或申报预受要约。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以获取基础设施运营收益并承担基础设施项目价格波动,因此与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等常规证券投资基金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与公募基金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可能面临的与公募基金相关的风险包括: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发售失败的风险、交易失败的风险、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本基金整体架构所涉及相关交易风险、管理风险、关联交易及利益冲突风险、集中投资风险、新种类基金收益不达预期风险、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基金提前终止的风险、计划管理人及托管人尽职履约风险、相关参与机构的操作及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利差风险、市场供需风险、购买力风险)等。
2、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包括:基础设施项目的行业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的政策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市场风险、竞争项目风险、租赁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租金定价和调整的风险、租赁安排受政策影响的风险、承租人履约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机构的履职风险、租赁合同换签风险、配租效率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投保额无法覆盖评估价值的风险、运营支出及相关税费增长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维修和改造的相关风险、土地使用权续期安排不确定性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处置风险、基础设施基金现金流预测偏差风险、股东借款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直接或间接对外融资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评估风险、不可抗力、重大事故给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造成的风险、税收政策调整风险、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造成的风险。
特别地,基础设施项目一般每年组织两次配租,同时配租工作涉及环节较多,从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筹集房源,筹划发布配租公告,承租人经过意向登记、资格复核、签订租赁合同,到最终承租家庭入住,一般用时2-6个月,故在此配租过程期间,可出租房源仍然空置,造成配租效率偏低的风险。
具体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基础设施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基础设施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能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