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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紫金南京建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
基金的基金简称为“华泰南京建邺REIT”,场内简称为“建邺REIT”,扩位简称为“华
泰南京建邺REIT”,基金代码为“508097”)的募集期为2024年11月4日起至2024
年11月6日(含)。其中,公众投资者的募集期为2024年11月4日,战略投资者及网
下投资者的募集期为2024年11月4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含)。
根据《华泰紫金南京建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华泰紫金南京建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以及《华泰紫金南京建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华泰证券(上海)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网下投资者及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实施全程比例配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认购及缴款情况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亿份,本次发售采用向战略投资者
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
下发售”)、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以下简称“公众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
《发售公告》,本次初始战略配售发售份额为3.284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82.10%;本次网下发售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5012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12.53%,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70%;本次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初
始基金份额数量为2148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5.37%,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
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30%。
截至2024年11月6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9家战略投资者皆已根据战略配售
协议,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并全额缴纳认购款,对应的
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3.284亿份,占基金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82.10%。战略投资
者的最终名单和认购数量将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
截至2024年11月6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个有效报
价配售对象已全部按照《发售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认购并全额缴纳认购款,对应的
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13,190.00万份。具体网下投资者获配明细将在本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公告中披露。
截至2024年11月4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12686.622152万
份。如上有效认购的公众投资者已缴付全额认购资金。
二、比例配售结构
(一)战略配售
本次募集的战略配售基金份额与《发售公告》中披露的拟募集的战略配售基金份额
一致,本基金战略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100%。
(二)网下发售
募集期间,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露的拟向网下投
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本基金对有效认购且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有效
配售对象进行“全程比例配售”,所有配售对象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
本基金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37.99848370%。
配售比例=最终网下发售份额/全部有效网下认购份额。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该配售对象的有效认购份额×配售比例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取整后精确到1份,产生的剩余份额
分配给认购申请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认购份额数量相同时,产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
认购时间(以上交所“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最早
的配售对象
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
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公众发售
募集期间,本基金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露的拟向
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量,基金管理人对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采用“全程比例
配售”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根据本基金登记机构业务规则,本基金公众投资者有效认
购申请实际确认比例为16.93690600%。
公众投资者认购费用与获配份额的计算方式为:
确定配售比例:认购申请确认比例=配售比例=(最终公众发售份额×认购价格+
总认购费用)/全部有效公众认购金额。
某一公众投资者的认购费用=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金额×配售比例×认购费率/
(1+认购费率),按照比例配售后认购金额确定对应认购费率。
当(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金额×配售比例)适用固定费用时,认购费用=固定
费用。
某一公众投资者的获配份额=(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金额×配售比例-认购费
用)/认购价格。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投资者的获配份额取整后精确到1份,产生
的剩余份额按每位投资者1份,依次分配给认购金额最大的投资者;当认购金额相同时
,分配给认购时间最早的投资者。份额取整完成后,某一公众投资者的最终获配份额=
获配份额+取整分配份额。份额取整完成后,获得取整分配份额的公众投资者将重新计
算认购费用。
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
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不折算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基金份额,全部计入基金资产。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公众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实际净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
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
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网下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募集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至原账户。公众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的3个
工作日内划付至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退回至公众投资者原账户的
时间请以所在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为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amc.htsc.com.cn)或拨打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95597)咨询、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