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2017]第13号)、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22年5月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19紫光01”(债券代码155169)债券进行估值调整。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债券发行主体的信用状况,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银行协商,若后续恢复合同约定的估值方法,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