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03月29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南方上证380ETF
场内简称
380ETF
基金主代码
51029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9月16日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2,448,915.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1年11月8日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380ETF”。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等,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上证380指数,简称380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常克川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82763888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manager@southernfund.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8899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763889
010-66275853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nf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报告期(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报告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2,774,974.42
-9,864,698.88
-5,583,915.32
本期利润
12,857,370.03
-48,964,055.37
8,241,848.3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815
-0.2746
0.041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54%
-16.41%
38.2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2月31日)
报告期(2016年12月31日)
报告期(2015年12月31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4663
0.3848
0.437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29,185,540.86
259,253,426.09
306,487,944.5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6089
1.5391
1.841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48%
0.97%
-3.04%
0.98%
0.56%
-0.01%
过去六个月
3.99%
0.90%
2.56%
0.91%
1.43%
-0.01%
过去一年
4.54%
0.87%
0.56%
0.88%
3.98%
-0.01%
过去三年
20.81%
2.15%
14.52%
2.11%
6.29%
0.04%
过去五年
100.04%
1.85%
89.26%
1.82%
10.78%
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0.89%
1.76%
49.79%
1.75%
11.10%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1998年3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国内首批规范的基金管理公司正式成立,成为我国“新基金时代”的起始标志。??2018年1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5%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目前,公司在北京、上海、合肥、成都、深圳等地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深圳前海设有子公司——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子公司)和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子公司)。其中,南方东英是境内基金公司获批成立的第一家境外分支机构。??截至报告期末,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超7,200亿元,旗下管理153只开放式基金,多个全国社保、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专户理财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周豪
本基金基金经理、南方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8月19日
-
9
北京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8年7月加入南方基金信息技术部,长期负责指数基金及ETF基金的投研及系统支持工作;2015年6月,任数量化投资部高级研究员;2016年4月至今,任500工业ETF、500原材料ETF基金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380ETF、南方380、小康ETF、南方小康、互联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1000ETF基金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南方有色金属基金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南方有色金属联接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以及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建立了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池管理制度和细则,投资管理制度和细则,集中交易管理办法,公平交易操作指引,异常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平交易相关的公司制度或流程指引。通过加强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完善对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以及履行相关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防范投资管理业务中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以及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建立了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池管理制度和细则,投资管理制度和细则,集中交易管理办法,公平交易操作指引,异常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平交易相关的公司制度或流程指引。通过加强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完善对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以及履行相关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防范投资管理业务中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5次,是由于投资组合接受投资者申赎后被动增减仓位以及指数型基金成份股调整所致,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已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上证380指数上涨0.56%。期间我们通过自建的“指数化交易系统”、“日内择时交易模型”、“跟踪误差归因分析系统”、“ETF现金流精算系统”等,将本基金的跟踪误差指标控制在较好水平,并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流程,确保了本ETF基金的安全运作。我们对本基金报告期内跟踪误差归因分析如下:(1)申购赎回带来的成份股权重偏差,对此我们通过日内择时交易争取跟踪误差最小化;?(2)报告期内指数成份股(包括调出指数成分股)的长期停牌,引起的成份股权重偏离及基金整体仓位的偏离。(3)根据指数每半年度成份股调整进行的基金调仓,事前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调仓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引入多方校验机制防范风险发生,将跟踪误差控制在理想范围内。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6089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54%,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0.5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7年市场风格变化明显,大盘蓝筹股受到投资者持续追捧,而中小盘股票整体表现羸弱,展望2018年,尽管市场风格预计仍然会持续一定的时间,不过随着大盘蓝筹股的大幅上涨,其估值优势正在逐步降低,同时国内外经济企稳,国内还处于经济转型关键时期,预计权益市场总体仍将保持稳健态势。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将通过严格的投资管理流程、精确的数量化计算、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恪守指数化投资的宗旨,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为持有人提供与之相近的收益。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对证券市场的判断及投资风格,借助投资本基金参与市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已制定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建立了估值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副总经理、督察长、权益研究部总经理、指数投资部总经理、现金投资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及运作保障部总经理等。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估值人员熟悉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具体估值程序。估值流程中包含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价格的最终决策。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原则确定。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上述分配原则以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有分配事项。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17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283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718,834.32
1,118,075.39
结算备付金
22,422.87
-
存出保证金
3,067.75
1,515.3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28,984,511.45
258,604,736.46
其中:股票投资
228,835,511.45
258,604,736.46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49,00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5,940.01
应收利息
7.4.7.5
165.14
246.3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229,729,001.53
259,740,513.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96,468.19
111,569.45
应付托管费
19,293.65
22,313.8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5,896.43
63,248.2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421,802.40
289,955.86
负债合计
543,460.67
487,087.4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42,448,915.00
168,448,915.00
未分配利润
7.4.7.10
86,736,625.86
90,804,511.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9,185,540.86
259,253,426.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9,729,001.53
259,740,513.53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6089元,基金份额总额142,448,915.00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至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 至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 至 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5,118,478.54
-46,524,445.19
1.利息收入
16,418.13
28,988.1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6,361.94
28,880.00
债券利息收入
56.19
108.1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4,982,039.45
-7,391,606.6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2,140,788.67
-9,656,216.7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39,216.36
66,057.7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2,802,034.42
2,198,552.3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82,395.61
-39,099,356.4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37,625.35
-62,470.26
减:二、费用
2,261,108.51
2,439,610.18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248,374.56
1,331,975.38
2.托管费
7.4.10.2.2
249,674.89
266,395.10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交易费用
7.4.7.19
115,603.23
159,654.08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7.4.7.20
647,455.83
681,585.6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857,370.03
-48,964,055.3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857,370.03
-48,964,055.37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至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 至 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8,448,915.00
90,804,511.09
259,253,426.0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2,857,370.03
12,857,370.0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6,000,000.00
-16,925,255.26
-42,925,255.2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8,000,000.00
46,780,570.71
124,780,570.71
2.基金赎回款
-104,000,000.00
-63,705,825.97
-167,705,825.9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2,448,915.00
86,736,625.86
229,185,540.8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 至 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6,448,915.00
140,039,029.53
306,487,944.5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48,964,055.37
-48,964,055.3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000,000.00
-270,463.07
1,729,536.9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8,000,000.00
30,424,524.20
98,424,524.20
2.基金赎回款
-66,000,000.00
-30,694,987.27
-96,694,987.2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8,448,915.00
90,804,511.09
259,253,426.0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杨小松
徐超
徐超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会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