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重要提示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基金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基金基本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基金产品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 信息披露方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 其他相关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基金净值表现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管理人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错误!未定义书签。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托管人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审计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年度财务报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7.1 资产负债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7.2 利润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7.4 报表附注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投资组合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错误!未定义书签。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错误!未定义书签。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错误!未定义书签。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错误!未定义书签。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错误!未定义书签。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错误!未定义书签。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错误!未定义书签。
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错误!未定义书签。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9.4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重大事件揭示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8 其他重大事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 备查文件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1 备查文件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2 存放地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3 查阅方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上证180高贝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上证180高贝塔ETF
基金主代码
510450
交易代码
51045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7月8日
基金管理人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920,713.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以实现对上证180高贝塔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资产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对股票组合进行动态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导致基金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时,本基金将运用其他方法建立实际组合,力求实现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误差最小化。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180高贝塔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为高风险、高收益产品。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胡迪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21-3879488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services@cifm.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4888
95566
传真
021-20628400
010-66594942
注册地址
上海市富城路99号20楼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富城路99号20楼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
200120
100818
法定代表人
穆矢
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cifm.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
2014年
2013年7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7,902,996.07
2,722,034.32
10,691,784.09
本期利润
4,773,712.59
6,044,159.57
9,897,191.5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4592
0.2545
0.1114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3.93%
23.87%
10.7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8.66%
64.54%
4.6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4,286,345.95
15,383,658.79
2,461,883.5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8711
0.5510
0.046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207,058.95
48,076,735.64
55,382,596.5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8711
1.7219
1.0465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87.11%
72.19%
4.65%
注:(1)上述基金财务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和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7.62%
1.98%
21.36%
2.03%
-3.74%
-0.05%
过去六个月
-18.53%
2.84%
-17.21%
2.99%
-1.32%
-0.15%
过去一年
8.66%
2.60%
11.29%
2.71%
-2.63%
-0.11%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87.11%
1.96%
102.53%
2.08%
-15.42%
-0.12%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是上证180高贝塔指数收益率。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证180高贝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7月8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7月8日,图示时间段为2013年7月8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建仓期自2013年7月8日至2014年1月7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上证180高贝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本基金于2013年7月8日正式成立,图示的时间段为2013年7月8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4年5月12日正式成立。公司由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7年10月8日更名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截至2015年12月底,公司管理的基金共有四十七只,均为开放式基金,分别是: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基金、上投摩根阿尔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内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双核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新兴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健康品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分红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轮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智选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80高贝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天颐年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岁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民生需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上投摩根纯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天添盈货币市场基金、上投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上投摩根纯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稳进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安全战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卓越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整合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动态多因子策略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智慧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科技前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新兴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医疗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投摩根文体休闲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黄栋
本基金基金经理、量化投资部总监
2013-07-08
-
11年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 2005年至2010年先后在东方证券、工银瑞信基金从事金融工程研究工作;2010年7月起加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金融工程研究方面的工作。2012年9月起担任上投摩根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7月起同时担任上证180高贝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同时担任上投摩根动态多因子策略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施虓文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4-8-18
4年
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2012年7月起加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研究部任助理研究员、研究员,主要承担量化支持方面的工作。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 黄栋先生为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证180高贝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规定。基金经理对个股和投资组合的比例遵循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限制,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进行了常规全面现场检查,就公司内部控制提出了相应改进意见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已经按照要求完成了改进工作。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规范了公司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的股票、债券等投资品种的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以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均得到公平对待。
公司执行自上而下的三级授权体系,依次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经理人,经理人在其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均不得干预其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公司已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集中交易制度,执行公平交易分配。对于交易所市场投资活动,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机会;对于银行间市场投资活动,通过交易对手库控制和交易室询价机制,严格防范交易对手风险并抽检价格公允性;对于一级市场申购投资行为,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和数量对交易结果进行公平分配。
公司制订了《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并执行异常交易行为监控分析记录工作机制,确保公平交易可稽核。公司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异及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留存报告备查。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开展公平交易工作。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等方面的监控分析,公司未发现整体公平交易执行出现异常的情况。
其中,在同向交易的监控和分析方面,根据法规要求,公司对不同投资组合的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监控,通过定期抽查前述的同向交易行为,定性分析交易时机、对比不同投资组合长期的交易趋势,重点关注任何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的情形。对于识别的异常情况,由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解释。同时,公司根据法规的要求,通过系统模块定期对连续四个季度内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内(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采用概率统计方法,主要关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价差均值为零的显著性检验,以及同向交易价格占优的交易次数占比分析。
报告期内,通过前述分析方法,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价差异常的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通过对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方向等的抽样分析,公司未发现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两次,均发生在纯量化投资组合与主动管理投资组合之间。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市场波动相当大,股指全年呈现N字型走势,如沪深300指数上半年最高涨幅达50%,而其后两个月下跌42%,从9月开始至年底又上涨23%。如此大的市场波动在历史上都是极少的,造成这种情况有多种原因,包括经济基本面虽然疲弱但改革预期强烈、估值虽高但利率下行造成股市加杠杆、为应对市场波动而进行的干预延缓了市场出清等等。
本基金持有的都是股价弹性较高的蓝筹股,在上半年行情中充分体现出了高贝塔的向上弹性,但在其后的下跌中则损失较大,但从全年来看,净值涨幅还是好于上证180、沪深300等主要市场指数。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6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2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6年,实体经济将继续承受降速转型的压力,企业盈利尚难以看到明显好转,但低利率环境有望延续,流动性将有利于市场。经历了过去两年的上涨,小盘成长股的估值到了相对高位,而随着未来股票发行注册制逐步落实,股票供给逐步增大,对市场整体估值将形成抑制,使得个股表现将出现分化,而另一方面,如果供给侧改革有效推进,传统周期行业将迎来转机,给传统价值股带来更多机会。本基金在金融、地产、建筑等低估值蓝筹行业配置比例较高,可能受益于市场风格的切换。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稽核工作中以“坚守三条底线、保障合规诚信、支持业务发展、提高工作水平”为总体目标,一切从合规运作、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由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按照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全面的监察稽核工作,保障和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运作,推动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与优化,保证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督促有关部门改进。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贯穿三条主线:
1. 注意密切追踪监管法规政策变化和监管新要求,组织员工学习理解监管精神,推动公司各部门完善制度建设和业务流程,防范日常运作中的违规行为发生。
2. 继续紧抓员工行为、公平交易、利益冲突等方面的日常监控,坚守“三条底线”不动摇;进一步加强内部合规培训和合规宣传,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员工行为操守,严格防范利益冲突。
3. 针对风险控制的需求和重点,强化内部审计,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水平和效果;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严格推行风险控制自我评估制度,对控制不足的风险点,制订了进一步的控制措施。
在本报告期内的监察稽核工作中,未发现基金投资运作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从而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运作正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完善并积极发挥作用。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我们将继续以合规运作和风险管理为核心,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的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由基金会计部负责,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对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和整个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目的是保证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基金会计部人员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本公司成立了估值委员会,并制订有关议事规则。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管理层、督察长、基金会计、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负责人以及相关基金经理,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公司估值委员会对估值事项发表意见,评估基金估值的公允性和合理性。基金经理是估值委员会的重要成员,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参与估值程序和估值技术的讨论。估值委员会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况,出现该情况的时间范围为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拟调整本基金运作方式,加大营销力度,提升基金规模,方案已报监管机关。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上投摩根上证180高贝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21359号
上证180高贝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证180高贝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证180高贝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6.1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上证180高贝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6.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上证180高贝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上证180高贝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