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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2月19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国寿500”,基金代码:510560)所持有的“中天3”(股票代码:400174)按照0.00元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股票后续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合理评估。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