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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夏上证基准做市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上证基准做市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2023年12月14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对华夏上证基准做市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上证基准做市国债ETF,基金扩位简称:基准国债ETF,基金代码:511100,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机构”)对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变更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二、折算方法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100。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折算后每份基金份额对应的面值为100.00元,折算日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日基金资产净值/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
三、变更登记
本基金登记机构将于2023年12月15日对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变更登记。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23年12月18日发布本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四、重要提示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