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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证券简称:城投ETF,扩位证券简称:城投债ETF,基金代码:511220)实施份额拆分并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的拆分
1、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2023年1月13日
2、份额拆分除权日:2023年1月16日
3、拆分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
4、拆分方式
(1)拆分比例: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将按1:10的拆分比例进行拆分,即每1份基金份额拆成10份。
(2)拆分后基金份额计算公式:拆分后的基金份额数量=拆分前基金份额数×10
权益登记日日终,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委托,按照上述拆分比例对该日登记在册的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拆分并进行变更登记。本基金本次份额拆分将按照“精确分配”的原则进行取整。
5、拆分后的基金份额净值
权益登记日(拆分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权益登记日基金资产净值÷拆分后的基金份额总数。
拆分后的基金份额净值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
6、拆分结果的公告和查询
2023年1月16日,本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基金份额拆分结果,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并妥善处置自身权益情况,自公告当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其所属销售机构和指定交易的券商查询拆分后其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二、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
自2023年1月16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将由3万份调整为10万份。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应为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次调整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更新。
三、其他相关业务安排
为顺利实施本次份额拆分,本基金将于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的前一日(2023年1月12日)至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2023年1月13日)期间暂停办理以本基金为标的证券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并于2023年1月16日起恢复正常办理。
四、风险提示
(一)基金份额拆分是在保持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资产总值不变的前提下,改变基金份额净值和持有基金份额的对应关系,重新列示基金资产的一种方式。基金份额拆分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拆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拆分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拆分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二)因基金份额拆分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应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三)本基金若作为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标的证券,在基金份额拆分过程中短期内份额净值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投资者面临被动提前购回的风险。
(四)本基金若作为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的补充质押的标的证券,在基金份额拆分过程中短期内份额净值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投资者面临补充质押无法成交的风险以及由于本基金作为质押物的名义价值可能降低,导致融入方客户的履约保障比例达不到证券公司补充质押要求的风险。
(五)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份额拆分的有关事项及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2、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拆分安排做适当调整。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