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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泰紫金天天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增加E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华泰紫金天天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有关约定,经华泰紫金天天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
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决定对本基金增加收取0.25%销售
服务费的E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本次增加E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具体修改内容如
下:
一、 新增E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加销售服务费率为0.25%的E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
代码(E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9567),原份额保持不变。A类为场内基金份额,B类、E
类为场外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B类
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由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三类基金
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或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
年化收益率。
二、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6号1222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18号21层
法定代表人:崔春
电话:(025)83387046
传真:(025)83387074
联系人:孙晶晶
2、非直销机构
如有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网站届时公
示为准。
三、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依据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修
订内容如下: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六)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A类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折算后A类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B类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A类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折算后A类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B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十)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代码。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包括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A类基金份额在场内申购、赎回和交易,B类基金份额在场外申购和赎回。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十)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代码。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包括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A类基金份额在场内申购、赎回和交易,B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在场外申购和赎回。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六、基金份额的折算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B类基金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下述为A类基金份额的折算规则: (二)基金份额折算的原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在其对应的份额类别内拥有平等的投票权。A类基金份额折算后,每份A类基金份额与每100份B类基金份额拥有同等投票权。由于B类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1元,A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日折算后的面值为100元,因此在计算包括但不限于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案和表决、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财产清算后剩余资产分配等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和基金总份额时,每100份B类基金份额等同于1份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B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下述为A类基金份额的折算规则: (二)基金份额折算的原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在其对应的份额类别内拥有平等的投票权。A类基金份额折算后,每份A类基金份额与每100份B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拥有同等投票权。由于B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1元,A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日折算后的面值为100元,因此在计算包括但不限于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案和表决、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财产清算后剩余资产分配等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和基金总份额时,每100份B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等同于1份A类基金份额。
八、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包括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及基金场外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其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包括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及基金场外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其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A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A类基金份额净值即100.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B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B类基金份额净值即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份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份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B类基金份额采用“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A类基金份额以每百份基金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记入投资人收益账户;B类基金份额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 对于A类基金份额,收益账户高于100元以上的整百元收益将兑付为基金份额转入投资人的证券账户,投资人可在基金管理人处查询收益账户明细。 投资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比例的累计收益将立即结清,以现金支付给投资人;若累计收益为负值,则从投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A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A类基金份额净值即100.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B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即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份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份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B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采用“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A类基金份额以每百份基金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记入投资人收益账户;B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 对于A类基金份额,收益账户高于100元以上的整百元收益将兑付为基金份额转入投资人的证券账户,投资人可在基金管理人处查询收益账户明细。 投资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比例的累计收益将立即结清,以现金支付
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按比例扣除。 投资人全部赎回B类基金份额时,将自动结转当前未结转份额;部分赎回B类基金份额时,剩余的B类基金份额需足以弥补其当前未结转份额为负值时的损益。 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在当日基金交易时间内提交后不得撤销;B类基金份额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给投资人;若累计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按比例扣除。 投资人全部赎回B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时,将自动结转当前未结转份额;部分赎回B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时,剩余的基金份额需足以弥补其当前未结转份额为负值时的损益。 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在当日基金交易时间内提交后不得撤销;B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人申购、赎回的A类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和调整,具体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追加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每个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人申购、赎回的A类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和调整,具体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追加申购B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每个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十)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为体现赎回申请占基金资产的实际比例及其影响,在认定巨额赎回的过程中,应将每100份B类基金份额折算为1份A类基金份额。 (十)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为体现赎回申请占基金资产的实际比例及其影响,在认定巨额赎回的过程中,应将每100份B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折算为1份A类基金份额。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1份A类基金份额与每100份B类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投票权;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1份A类基金份额与每100份B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投票权;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为体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本基金合同第十部分及基金合同其他条款中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议召集权、召集权、计算到会或出具表决意见的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量、表决权等需要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及其占总份额比例时,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均与每100份B类基金份额代表同等权利。 为体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本基金合同第十部分及基金合同其他条款中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议召集权、召集权、计算到会或出具表决意见的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量、表决权等需要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及其占总份额比例时,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均与每100份B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代表同等权利。
(七)决议形成的条件、表决方式、程序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所持每100份B类基金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 (七)决议形成的条件、表决方式、程序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所持每100份B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
十三、基金份额的登记 (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B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应与登记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在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B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应与登记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在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基金资产的估值 (四)估值程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百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B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七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收益率,精确到0.001%,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估值程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百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B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七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收益率,精确到0.001%,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八、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 5.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采用“每日分配、每日支付”的原则。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支付方式只采 (二)收益分配原则 5.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采用“每日分配、每日支付”的原则。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支付方式
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投资人可通过赎回B类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日收益支付时,其当日净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当日净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不变; 投资人赎回部分B类基金份额时,不支付对应的未结转份额,且剩余的基金份额需足以弥补其当前未结转份额为负值时的损益;但投资人赎回全部场外基金份额时,则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 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投资人可通过赎回B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日收益支付时,其当日净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当日净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不变; 投资人赎回部分B类基金份额或E类份额时,不支付对应的未结转份额,且剩余的基金份额需足以弥补其当前未结转份额为负值时的损益;但投资人赎回全部场外基金份额时,则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
十八、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四)收益分配的公告和实施 本基金每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 每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A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A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A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的公告和实施 本基金每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 每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A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A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A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5.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5.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A类基金份额的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七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额×100 其中,当日基金份额总额包括截至上一工作日(包括节假日)未结转份额。 2)B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B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额×10000 3)七日年化收益率 A类/B类基金份额按日结转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 七日年化收益率=7365Ri7[(1?)]?10000i?1{ -1}×100%;;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A类基金份额的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七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额×100 其中,当日基金份额总额包括截至上一工作日(包括节假日)未结转份额。 2)B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B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额×10000 3)七日年化收益率 A类/B类/E类基金份额按日结转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 七日年化收益率=
其中,Ri为最近i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的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或B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7365Ri7[(1?)]?10000i?1{ -1}×100%; 其中,Ri为最近i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的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或B类/E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1份A类基金份额与每100份B类基金份额拥有同等的分配权。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各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1份A类基金份额与每100份B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拥有同等的分配权。
四、 修订内容的生效
上述修订自2023年9月26日起生效。除《基金合同》之外,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其他法律文件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作同步修改。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登载于规定网站。
五、 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htamc.htsc.com.cn)查询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如有疑问,投
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amc.htsc.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597/95597)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揭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
资。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