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协议,自2021年4月27日起,本公司增加上述证券公司为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证券保险,扩位简称:证券保险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2070,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512071)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上述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10-60836029
网址:www.cs.ecitic.com
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焦刚
联系电话:0531-8960616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http://sd.citics.com/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